2013年7月,《新会区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明确全区14个镇(街、区)的基层站所、有关单位直接面向企业、群众和社会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工商、税务(税务登记部分)、国土、环保、建设、农业、水利等站(所)涉企审批服务事项和社会事务、残疾人、计生、人力社保、合作医疗、综治信访、户籍管理、三资管理等涉民审批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镇级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要设立公开专栏,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事项进行内容、程序、承诺、收费“四公开”。方案要求,各镇(街、区)建设任务要在11月底前完成。
9月,大泽镇、圭峰区建成镇级公共服务中心。10月23日,区委、区政府在大泽镇召开新会区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研究加快推进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至年底,全区14个镇(街、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各镇(街、区)工商、国土、环保、建设、农业、水利等站(所)涉企服务事项24项和涉民服务事项49项,推行“一座楼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和“一网式服务”,有效提高基层服务质量,提升政府服务基层和“便民、惠民、利民”的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