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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平价商店建设

2021-06-23 09:26:21 来源:新会区档案馆

  2013年,根据《广东省药品平价商店建设方案(试行)》的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区物价部门选取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新会悦洋分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新会东甲分店、江门市新会区健丰药业有限公司爱民药房3家药店作为建设“药品平价商店”试点。定为试点的药店位于人流集中的集贸市场周边,配送能力较强,管理相对规范,无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记录,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药品平价商店经营的平价药品主要是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治疗药品,价格优惠幅度低于周边1千米内其他药店同种产品的价格。为保证平价药店的药品真正“质优、价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降价幅度较大的药品品种和处方药加强检查与监督,以保证药品进货渠道正规和产品质量,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