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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1-06-23 09:21:18 来源:新会区档案馆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2013年,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从7月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30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80元,落实各级城乡低保资金3177万元。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拨付各级抚恤资金1619万元、安置资金60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付残疾人事业经费1628万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拨付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资金747万元,改善高龄老人、五保户、流浪乞讨人员、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特困人员等的资助待遇。落实免费婚(孕)前检查经费284万元,确保“一站式”婚育中心开展便民服务。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037万元,促进创业和就业。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8882万元,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

  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2013年,全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统一为:小学每年750元/生,初中每年1150元/生。划拨义务教育经费5.91亿元,确保学校正常运作。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的所有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予以减免,学校因免学费导致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其中三年级按不高于免学费学生人数30%比例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支出2270万元。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推动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区拨付“创现”经费1.24亿元。

  加大公共卫生投入  2013年,在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投入2638万元,按全区服务人口75.38万人统计,完成考核任务人均35元的100%。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支出1.39亿元,城乡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6万元。加大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力度,拨付城乡医疗救助经费399万元,提高医疗救助优惠幅度。安排优抚医疗专项支出250万元,解决困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拨付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275万元,全面落实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制度。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公益一类标准,发放公共卫生单位和基层医疗单位编制内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节日津贴1337万元。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