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 2013年,调整和完善2010—2012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遵循“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增量分成、鼓励发展”的原则,建立2013—2015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新的体制突出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出台激励政策、扶持困难镇运作三个方面,改变以往区财政供给范围过宽、包揽过多的做法,以加压力、促发展的形式力促镇级经济加速、均衡发展。
落实“营改增”改革扶持政策 2013年,根据广东省“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区财政局联合区税务部门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对全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企业申报财政扶持资金进行审核。经审核,全区有9家企业符合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试点后,9家企业税负增加178万元,依时将试点情况上报江门市财政局。
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2013年,区财政局落实简政提速要求,修订完善《新会区财政局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制度》,简化内部资金拨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对广东(新会)桥梁博物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结算中心等新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推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 2013年,区财政局在全区全面推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对全区152个区直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区直学校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规范单位财务核算行为,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