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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资产管理

2021-06-23 09:21:18 来源:新会区档案馆

  健全公有资产管理制度  2013年,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企业监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通知》和《新会区公(国)资办审批制度(试行)》。参照《新会区公有资产处置及支出审批权限规定》,进一步细化资金审批程序,明晰权责,提高效率。制定《江门市新会区基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江门市新会水务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通过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区基业经营公司、新会银海公司、区水务公司的责任,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公有资产平台建设  2013年,围绕建立资产集中管理、统一投资、统一融资的运营新模式,区政府将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持股的企业,逐步通过行政划拨、股权转让、投资等方式注入新会银海公司。通过整合,将新会区财华投资经营公司、土地开发公司、新会华州餐饮策划咨询公司、新会区顺通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新物业管理公司、东大交通轨道建设公司、新会水务公司、新会裕安公司等8家企业变更为新会银海公司下属企业;经过资产清查、分类,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将原权属区住建局公产房、原权属区国资办及公资办名下房产和土地、原权属区政府各部门经过整合的部分资产等总价值22.04亿元的资产,行政划拨至新会银海公司;按照《关于区直资产移交和企业接管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区244个行政事业单位、14个镇(街、区)及属下企业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分批将区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清晰的经营性房产整合至新会银海公司。

  加快公有资产赎买、整合和处置  2013年,围绕全区开展“资源盘活年”活动要求,区公资办会同区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区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对19宗较大的闲置资产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产不同状况进行分类,制订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对权属清晰的地块,整合后进行出让;对不宜处置的资产,向社会统一公开招租或招商;对仍存在历史问题的资产,通过持有的债权对资产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置。加快资产赎回、整合力度,通过土地开发公司分别赎回五和黑山及古井丰顺船厂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区公资办赎回会城朱紫路98号一至三层区卫生局办公楼,整合区卫生局一至八层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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