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首次启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
文明江门 2020-0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两高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矫正活动中正确实施,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依法进行,切实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2020年9月9日至9月18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全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开展集中专项检察。
四步走
工作推进有章有法
江门市检察院以“四步走”的思路,推进全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四步走
制定工作方案
出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并部署了六方面任务;
组织专项培训
通过远程视频授课,组织两级未检干警对《社区矫正法》及两高两部《实施办法》中的新规定及检察监督重点问题进行集中学习;
开展专项监督
查堵监管重点,巩固监督效果;
总结反馈
针对专项检察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形成报告,向上级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全覆盖
落实监督不留“盲区”
结合专项检察安排,江门市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组,先后赴蓬江区环市街道司法所、新会区会城司法所、恩平市恩城司法所、台山市社区矫正中心、鹤山市沙坪司法所、江海区外海司法所、开平市社区矫正中心等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实现了对四市三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域覆盖和在册未成年社矫对象的全员覆盖。

对于各社区矫正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好的经验做法则予以肯定,并在后续的检察工作中向其他辖区推广;
对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人员、经费、制度衔接等暂时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则予以记录,拟向有关部门反馈;
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信息保密、矫正小组组成和监护人责任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特殊制度、新法实施问题向社矫机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