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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门市将838项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权赋予73个镇街

2020-10-10 16:33:55 来源:江门市委宣传部

重磅!江门市将838项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权赋予73个镇街

文明江门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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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将838项县级部门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73个镇街,组建全市统一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基层干部创造更加充分、高效的干事条件,既提高了执法效率,也方便了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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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街是加强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镇街延伸和下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的部署要求,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硬性要求,是理顺市、县、镇街权责关系,进一步激发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关键性举措,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经之路,对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下放的838项行政执法职权,主要聚焦社会焦点、群众痛点、基层难点,既要解决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的“看得见却管不着”,县级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扰民等问题,又要持续向基层放权赋能,确保权力“上面愿意放放得下、下面接得住用得好、基层干劲足效率高”。

  江门市通过“三明确”保障改革落地落实落出成效,逐步形成市级以统筹为主、县级市(区)以发展为主、镇级以管理为主的常态化管理模式。

  一是明确强化“数字政府”支撑作用,以行政执法“两平台”为依托,整合镇街各类业务系统和资源,建立一体化的综合指挥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确保执法数据纵向和横向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镇街执法提供保障,降低执法风险。

  二是明确各市(区)政府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围绕此次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组织编制镇街权责清单,加快制定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培训、指导、监督等配套制度,协调、推动、督促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主动配合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性业务工作。

  三是明确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迅速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对口业务指导,通过市、县(市、区)、镇(街)三级上下联动,协同运作,确保调整执法职权事项真正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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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我市出台《公告》,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依法调整实施县级行政执法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推动形成镇街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公告》的事项清单从何而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明确将部分县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授权由镇街以自身名义行使。我市《公告》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清单重点涵盖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除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镇街无法承接或者行使成本较高的事项外,坚持分批下放、同步规范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应放尽放。

  《公告》如何保证有效执行?

  8月,我市结合各市(区)实际情况,已相应出台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一是责权匹配,资源下沉。同步匹配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二是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各市(区)党委依法治市(区)办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同步启动应用行政“两平台”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全面推广使用“两平台”,形成执法数据分析应用,有效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镇街综合执法过程中的贯彻执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管。

作者:江门发布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