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蓬江区检察院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蓬江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惩防并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惩防并举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蓬江区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570件共计939人,经审查,批捕470件77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97件123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32件962人。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对案件定性和证据进行严格分析论证,对重大疑难案件,注重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同时,该院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在依法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方面,去年共立案查办教育培训、行政审批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针对职务犯罪,蓬江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预防方法、强化预防实效。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预防宣传各30次,制作宣传海报900多份。同时还编印《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手册》2000余册,派发至各社区、村委、村小组。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蓬江区检察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强制措施必要性、非法证据、量刑畸轻畸重等重点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追捕追诉漏犯3人、漏罪6项;提出刑事抗诉5件5人;书面提出量刑建议630件960人,法院采纳率为86.7%,促进量刑规范化。
据统计,2014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30件,行政行为监督19件,执行监督案件9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件。其中,该院开展的维护保障集体资产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赢得了好评。同时,依托检察室对全区在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在加强自身监督方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聚焦“四风”查找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先后邀请中山大学、五邑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和兄弟单位业务骨干到该院授课;建立“两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和精品案件评比,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蓬江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安蓬江”创建工作,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去年依法不予批准逮捕158人,以情节轻微、存疑依法不起诉33件36人,开展刑事和解11件。对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捕、不诉。例如,对一起发生在高校内的故意伤害案件开展刑事和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劝解、释法说理,促成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得以重返校园学习,该做法还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14全年通过检察长接访群众10件10人,解决答复群众诉求10件,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进一步创新信访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新举措,完善并落实“三联接访”机制,构建起以控申部门为主导、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全年共妥善处理了9起集体访案件。
蓬江区检察院还通过开展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基层人民群众“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摸索出了一套“一调二查三扣缴、说理讲法两到位”的工作方法。比如,该院办理的棠下镇村民梁某工程款被拖欠八年未得到有效执行一案,棠下检察室与民行科通过联合区法院执行局、棠下当地村委会,发挥司法强制和基层调解的双重作用,促使被执行人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