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22日,揭阳县政府公布首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榕城的禁城、城隆庙、进贤门城楼、双峰寺、县商民协会旧址、仙桥的古溪陈氏家庙、地都的翁梅斋墓、白塔的南侨二校旧址、龙尾的九军将军府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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