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揭阳库 > 大事记

国务院批准设立揭阳市

1991-12-07 来源:揭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广东省调整汕头、潮州两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1]84号),同意撤销揭阳县,设立揭阳市(地级),设立揭阳市榕城区,设立揭东县,将揭东县和原汕头市的揭西、普宁、惠来共4个县划归揭阳市管辖。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