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揭阳市和普宁市关于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坚决遏止交通违规行为乱象,全力防御各类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提升群众交通文明意识,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大坝镇认真执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根据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汉湖指示精神,主动承担起辖区内交通秩序治理的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在全镇迅速掀起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2019年4月26日下午,大坝镇政府、市公安交警大队、大坝派出所、大坝镇各村紧密配合,做到“四级联动、铁腕整治”,在大坝镇辖区道路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大行动。
为确保行动扎实开展,增强执法效果,行动前在大坝镇政府召开了动员会,市交警大队有关领导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行动重点、执法要求、压实责任、工作纪律。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镇机关干部职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志愿者等近286人次,出动各类检查车辆80多辆次,在大坝镇辖区各主要路口设置13个执勤卡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并将以下行动列为重点整治内容: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和行人乱穿马路,不按规定各行其道,冲红灯,在人行横道线停车;非法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上路行驶;无牌、假套牌、遮挡号牌、逾期未年检、报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重点车辆多次违法;酒后驾车,机动车超员、违法停车、逆行等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市镇领导亲临一线,到多个执勤卡口进行视察督查,关心和指导前线执勤同志,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加强了本次行动组织领导。
通过四级联动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严格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大坝镇的交通环境更加有序、道路更加通畅、群众更加安全,群众纷纷表示支持和肯定。
请交通参与者驾乘二轮摩托车、超标二轮电动车出行一定要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拒绝驾驶、乘坐非法运营三轮车,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证驾驶、超员、超速、飙车、逆行、乱闯红灯、酒驾等违法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尊法守规,确保交通安全,共同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