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
2月8日 普宁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当前农村若干具体经济政策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员自留地和饲料地两项合起来最多不超过生产队耕地总面积7%”;“粮油、棉、麻等国家统购物资,任何时候都不准进入集市贸易”;“粮食分配基本口粮占80%。劳动工分粮占15%,肥料粮占5%”。
1971年
2月8日 普宁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当前农村若干具体经济政策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员自留地和饲料地两项合起来最多不超过生产队耕地总面积7%”;“粮油、棉、麻等国家统购物资,任何时候都不准进入集市贸易”;“粮食分配基本口粮占80%。劳动工分粮占15%,肥料粮占5%”。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