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
8月26日 普宁县对全县革委机关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和更改名称:县革委会政工组原设的组织组改为组织办公室,宣传组改为宣传办公室,教育组改为教育办公室,统战侨务组改为统战办公室,增设文艺办公室。直属机关政工组和政工组办公室名称不变。县革委保卫组的政工组改为保卫组第一办公室,办事组改为第二办公室,侦破组改为第三办公室,治安组改为治安办公室,办案组改为第五办公室,内保组改为第六办公室。县革委会办事组原秘书组改为秘书办公室,总务组改为行政办公室,信访组改为信访办公室。县革委会生产组的计划劳动组改为计划劳动办公室,民政安置组改为民政安置办公室,增设经营管理办公室,原生产组办公室的名称不变。上述更改名称的单位原设的组长、副组长,一律改为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