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全面落实国家贫困革命老区扶持及扶贫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和落实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三保障”政策,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至12月底,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506个村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5772户11387人,相对贫困村18个。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扎实推进,各级财政支持精准扶贫专项补助资金3822.06万元,共实施帮扶项目44个。全市累计培训劳动力2897人,转移就业2133人。减贫成效明显,至年底,累计预脱贫5621户10990人,脱贫率分别为97.38%、96.51%;预脱贫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2419.46元、18个省定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0.78元,均符合省、揭阳市提出的脱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