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全面落实国家贫困革命老区扶持及扶贫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和落实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至年底,帮扶单位累计投入扶贫资金4600万元,社会力量筹集投入扶贫资金811万元,18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引导资金3600万元,各级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7161.98万元。全市共实施帮扶项目200个,其中启动贫困户产业项目17个,受益贫困户177户720人,累计实现贫困户劳动能力转移就业1848人,实施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560人次,创办网店13户,安排就近就业公益性岗位13个。是年预脱贫1702户5103人,18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988.29元,其中预脱贫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874.65元,均符合省、揭阳市提出的脱贫目标。1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已完成规划编制,各贫困村正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