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致力脱贫、体现公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生建设孜孜以求的基本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在谱写人类脱贫史伟大华章的同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人类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成就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曾经积贫积弱的中国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有近8亿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6%,被国际社会誉为贫困治理的“中国道路”。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是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中国历史遗留的积贫积弱问题
中华民族追求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曲折而又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自上古时期,中华儿女便开始同贫困与落后进行抗争,并表达出对和谐稳定、人人平等、物产丰裕的理想社会的向往,提出了“大同”“民本”“兼爱”的伟大思想。但是所有制所决定的封建制度的存在,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社会只能是逃避贫困和战乱的梦境和桃花源。近代的仁人志士也提出了不同的救国济民主张,尤其是孙中山,将中国古代的“大同”和“民本”思想相结合,提出了民生主义思想,然而也没能改变中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境况。
对消灭剥削、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才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并为脱贫攻坚奠定了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建立后,为脱贫致富建立了制度基础。毛泽东于1955年在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中首次提出了“共同富裕”的观念。邓小平在擘画改革开放的蓝图中,就社会主义的本质做出的描述就是实现共同富裕。1994年4月,国务院首次正式颁布了有明确的目标、期限、对象和措施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从而缓解了当时所面临的农村贫困问题和东西部地区差距过大问题。2001年5月,中国共产党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作为主要对象,颁布了《国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 年)》,从而将扶贫重点由原先的全国大量贫困人民转向现在的少数绝对贫困人民的温饱问题,迈出了精准扶贫的第一步。由此可见,中国特色脱贫攻坚理论的丰富内涵,在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起来。
(二)中国脱贫成就在全球减贫事业中彰显了制度优势
放眼全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一直关注并研究着关于贫困的问题,但真正大规模高质量的脱贫工作至今尚未出现。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贫困始终存在,关于解决贫困的理论也不断创新,但真正阻碍脱贫步伐的还是制度因素。比如,从人文因素的角度,西方学者提出一系列反贫困理论,“剥夺循环理论”将贫困代际传递合理化、固定化,“个体主义贫困观”弱化贫困人口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贫困文化理论”忽视贫困人口向上生存发展的自主意识和内在动力。实践证明,这种反贫困理论只会加剧贫富差距拉大、贫困人口数量激增等现实问题。从人口因素的角度,“人口剩余致贫论”将产生贫困的根本原因归咎于人口数量的激增,并提出可以通过饥荒、战争、瘟疫等非人性化手段减少人口数量,解决贫困问题。此理论的提出,将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的自私、冷漠与贪婪的特征一览无遗。从政治因素的角度,“赋权反贫困理论”认为,掌握政治权力是获取物质利益、教育资源和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权益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可以通过完善社会制度摆脱贫困。然而此理论并未触及资本主义制度的根基,无法解决资本主义国家的贫困问题。马克思和缪尔达尔均认为,失业及其所导致的贫困完全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
在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认知图式和话语权体系中,“贫困只不过是每一次分娩时的阵痛,无论是自然界还是工业都要经历这种情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4页)他们通过诡辩的方式,企图赋予贫困以普遍性和必然性,并以此来误导和说服广大无产阶级不要试图改变现状、摆脱贫困,只须保持“足够的隐忍”和“过度的勤劳”就能安稳度日。可见,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架中,“贫困像财富那样大量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4页)“劳动和所有”的冲突,“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直接引发资本霸占无产阶级劳动的异常现象。
中国特色脱贫攻坚有所建树的根本在于制度,也就是我们的脱贫理论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上。联合国粮农组织农村减贫计划管理团队战略计划负责人本杰明·戴维斯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实现大规模减贫,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成功典范之一。”中国政府始终心系贫困人口的生存现状,持续增加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教育水平和基本配套生活设施,从而一步步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球减贫事业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三)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决定性成就优化了中国特色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辟了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的新时代,并已取得决定性成就。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美好生活信心满怀。
第一,精准扶贫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现在我们取得了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的伟大成就。到2020年2月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601个宣布摘帽,179个正在进行退出检查,未摘帽县还有52个,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第二,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升。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扶贫问题的根本,既扶贫更扶智、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在建档立卡的贫困群众中,政府对超过90%的人口进行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贫困人口通过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大大提高了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2013年至2019年,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长9.7%,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2个百分点。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逐步实现和落实了“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
第三,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在政府的支持引领下,贫困地区的农村全部铺设硬化路,村村配备卫生室和村医,10.8万所教育资源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通网率达98%,960多万贫困人口摆脱“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
第四,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中国共产党通过抓党建以保障脱贫攻坚的顺利完成,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工作本领和心系百姓、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从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目前在岗91.8万人。
第五,中国减贫方案和减贫成就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中国将帮助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并将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这是全球减贫事业的里程碑。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高度赞扬中国的减贫方案,并表示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具有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的形成
建立包括弱有所扶在内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民生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奋斗历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一)脱贫攻坚责任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干部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惠”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委(党组)承担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份要将扶贫开发作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第一民生工程”,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起“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形成“五级书记抓脱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而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责任体系是对全球贫困治理制度体系的创造性改革。
(二)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党中央颁发了10多个配套文件和200多个涉及各行各业的扶贫政策文件,各个省区市也陆续颁发了“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这一系列政策覆盖了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就业、生态建设等不同领域,有针对性地破解了扶贫领域中许多“老大难”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劲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脱贫攻坚工作体系
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坚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根本要求,以“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脱贫路径,以切实解决好“扶持谁、怎么扶、谁来扶、如何退”的基本问题为工作目标。这“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四个问题”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并在“十大精准扶贫行动”“十项精准扶贫工程”等具体实践中呈现出全方位、多维度的特征。
(四)脱贫攻坚投入体系
资金投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障,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建立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投入体系至关重要。2013—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1%,2016—2019年,连续4年每年新增200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7.4%,市县两级投入大幅增加。在此基础上,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今年的资金投入规划:“在中央财政持续加大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基础上,各级各地区财政也要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所需要的资金;要增加对农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落实相关的土地和金融政策;对已经实现脱贫且保持稳定的地区,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五)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体系
贫困治理新体系把“脱真贫、真脱贫”作为精准脱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脱真贫”要求精准识别真贫,避免出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情况,增强建档立卡的水平,提高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真正做到把真贫人口和返贫人口全部记录下来。“真脱贫”要求严把退出关,保证脱贫人口精准退出。为确保脱贫攻坚成果能经受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必须严格进行考核评估,国务院开发领导小组多开展督查巡查,加强常态督促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要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这是一件大事。要为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中国脱贫治理制度体系的优化将为人类减贫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要求:“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一)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一是党委政府要发挥顶层设计和调控监管职能。在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中,党委政府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主心骨和顶梁柱,把握着统筹规划脱贫攻坚的重要资源,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社会组织作为政府的补充力量也全力以赴投入脱贫攻坚战中,为社会秩序稳定和社会正常运转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
三是熟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大小企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产业脱贫,保证各项资源得到最优化、最高效的配置。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精准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再配置,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投入和资源配置力度,从而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破解脱贫攻坚中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难题。
三是保障贫困人口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权利主体身份,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创建一系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利益诉求直达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让他们在自身利益遭受损害时可以有法可依、有路可循、有地可诉。
(三)构建促进贫困人口内生发展的脱贫攻坚模式
一是建立稳定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要注重发挥贫困人口的主体作用和自扶意识。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能否快速高效完成,直接取决于人们在这个实践过程中发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中,政府鼎力扶持脱贫致富的先进榜样,为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舆论环境。
二是要注重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将扶贫同扶智、扶志有机结合起来。在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中,一方面,政府逐步增强教育扶贫力度,对贫困地区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改善当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对贫困人口的助学帮扶,以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平等的教育机会;另一方面,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实现科技脱贫,在政府的支持下,贫困地区大力引进应用性强、成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具有当地特色的强有力的产业链,推动该地区顺利实现脱贫攻坚。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过程中,无论是注重激发贫困人口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是注重发挥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都为人类减贫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