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因海而生,与海共荣,天然具有海洋的基因与属性,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强粤港澳合作,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作为世界四大湾区之一的粤港澳大湾区,因海而生,与海共荣,天然就具有海洋的基因与属性,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基础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优越的海洋地理区位和独特的资源禀赋,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其中,海洋经济在广东省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省海洋生产总值从2011年的0.92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78万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12%,连续23年居全国首位,年产值约占广东全省GDP总量20%,成为广东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目前粤港澳三地在海洋产业方面各具特色,有着较强的产业互补性和共同的发展要求。广东形成了以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海洋油气、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上风电等为重点产业的海洋第一、第二产业集群,以及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海洋服务业。香港则拥有发达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海洋金融保险、科研教育及其他专业服务等综合海洋服务优势。澳门以滨海旅游为主。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应充分发挥三地在海洋产业上的互补优势,加强分工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三大突破口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的发展基础、优势、需求和潜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可在以下三个方面率先突破: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共筑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通过引入高端产业要素提升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要着力扶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强海洋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合作,发挥广东的产业创新优势以及香港、澳门的生物科技基础研究优势,搭建海洋生物医药技术合作研发平台。吸纳港澳科研人员共同实施海洋生物医药技术重点突破专项计划,开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重要海洋动植物和微生物基因组及功能基因工程、海洋水产品功能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加强海洋生物制药合作研发与产业化。二是发展壮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加快研发制造深海勘察和开发设备、海洋新能源开发设备等,创新发展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智能化海洋工程装备。结合珠江西岸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制造支柱企业。三是积极发展海水综合利用业,加快研发和推广海水综合利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海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产业化,建立海水直接利用、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工程和示范区。
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促进海洋经济结构优化。港口物流、滨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务等产业是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并有助于带动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在港口物流方面,应强化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优势,提升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港口资源优化整合,以“互联网+航运+金融”新业态为支点,建立集港口、航运、物流、金融、中介服务于一体的国际航运信息系统,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设施和航运服务体系。在滨海旅游方面,依托粤港澳三地优质滨海旅游资源及产业基础,合作打造高端海洋旅游品牌。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海上运动等新兴海洋旅游业态,加快珠江口邮轮母港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培育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探索粤港澳游艇合作机制。在海洋信息服务方面,推进海域动态监控系统、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海洋预警报系统的专业化建设,发展海洋大数据服务,粤港澳三地联合构建海洋数据交流平台。
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海洋经济创新能力。以海洋科技创新引领海洋产业发展为主线,按照“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海洋科技产业”的发展路径,发挥粤港澳三地涉海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大科学装备以及创新型企业等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建设海洋技术中试平台、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试验中心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全面提升科技兴海服务能力。建设海洋金融、海洋信息等海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动各类海洋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粤港澳地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等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链条化、平台式”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协同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必须通过制度创新,破除海洋经济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首先是加强金融合作创新,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探索在境内外发行海洋经济开发债券,鼓励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产业发展与海洋综合开发企业和项目。推动开发性金融促进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试点,鼓励和支持涉海企业上市。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海洋产业与海洋科技的信贷投放。依托香港航运金融优势,积极推广船舶融资租赁等海洋金融产品,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其次,着力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协同机制,争取一批国家重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项目在粤港澳大湾区布局建设,逐步建立海洋科研设施共享机制。探索实施粤港澳海洋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计划,联合开展重大海洋科技攻关,支持设立粤港澳海洋经济产学研创新联盟。
向晓梅: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吴伟萍: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