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有力回应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关切
治国经邦,人才为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自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02年、2014年两次作出修订。时隔五年再次修订,既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也是对新时代条件下,我们党需要什么样的干部、怎样选拔干部、如何任用干部等问题的关切和回应。当前,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改革发展任务依然繁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在眉睫,党和国家急切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通过建立新制度规范,向党、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了清晰的回应,对于党内外、国内外关切我们党如何选拔使用干部,给出了高标准答案,提出了严要求路径,明确了选人用人原则,完善了选人用人机制,引起了广泛关注,赢得了热烈反响。
坚定树立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导向
为政之要,惟在用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不断培养出优秀的领导人才,选拔出符合时代和人民需要的优秀干部,带领人民群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仅要回答好“选什么人”的问题,而且要确立好“选准人”的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这次《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增加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内容,把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应有之义。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用对一个人定会引导一大批。新时代条件下我们党选拔任用各级干部,必须突出原则、注重条件、遵守标准、科学研判、合理动议、强化考察、从严管理、全面监督,在科学、严格、规范的制度环境下选好人、用对人。
科学制定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标准
用人之选,规则为上。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拔人、选了怎么用,这是摆在各级组织部门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作为经验丰富的执政党,我们党向来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根据当时的任务需要,实事求是地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了符合时代需要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挑选用好了一批又一批符合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真人才,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事业。新时代条件下,我们党以什么样的标准和规则来选拔任用干部,成为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课题,这不仅关系到干部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干部队伍是否素质高能力强,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治国之道,务在举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总则部分增加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并在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部分对突出政治标准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表述,增加了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要求,强调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中之重,树立了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尺。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强调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等等。
清晰指明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路径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新时代条件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是需要千千万万的优秀干部带领人民群众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夺取改革开放事业新的胜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清晰指明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路径。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定向作用;也把“群众公认”“群众认可”、践行群众路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坚持政治标准第一,重点考察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政治自律;也注重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把“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岗位匹配度”作为选人用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既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敢于担当作为。在完善选人用人的机制中,充实了分析、研判和动议要求,增加“凡提四必”和“双签字”等具体规范,提高精准识人,突出科学用人,对选人用人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使党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质量更加过硬。
作者分别系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