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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的发力点

2019-09-02 08:52:18 来源:南方日报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最强音,并已成为解决我国过去“粗放型”发展遗留问题的唯一出路。与40年前一样,我国的高质量发展也没有现成模板,迫切需要树立一个标杆,继续通过“摸着石头过河”积累发展经验,探索发展模式。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高质量发展高地”是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深圳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需要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换句话说,深圳需要在引领型科技、协同型发展、迭代型机制和制度型开放等方面走在全国乃至全球城市的前列。

  通过“引领型科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深圳是中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在加快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在5G、电子信息、互联网、新能源等产业具有领先地位。深圳孕育出了华为、中兴、腾讯、比亚迪、华大基因、大疆、光启、柔宇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在全球已经或即将具有很强的规则和标准话语权。深圳是我国的“创新之都”,福布斯中国发布“2018最具创新力的30个城市榜”,深圳蝉联榜首;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16%(相当于以色列的水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全国领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二。

  我国目前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方面还受制于人,在中美经贸摩擦中,这些“卡脖子”技术问题更加凸显。深圳未来要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示范区,需补齐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短板,必须推动引领型科技发展,需聚集一批全球优秀的引领型人才或团队。《意见》在支持深圳境外人才引进、出入境管理制度等方面持更加开放便利的态度,特别是港澳人才来深圳创业可直接享受“市民待遇”。另外,深圳应预防高房价、高租金对人才和高科技企业的“挤出效应”,并研究吸引、稳定高端人才和高科技企业的楼市长效机制。

  通过“协同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现代产业体系是“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目前,深圳的实体经济主要由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海洋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传统优势产业(包括内衣、钟表、服装、珠宝、皮革、眼镜、家具等)构成。2018年,深圳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221.98亿元,其中,金融业增加值3067.21亿元,占GDP比重为12.6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296.63亿元,占GDP比重为34.2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9155.18亿元,占GDP比重为37.8%。然而,要素在实体经济中高效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例如,科技创新的融合(特别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现代金融的助推、本地人才的供给等方面存在不足,实体经济与要素配置的协同效应还没有完全被激发出来。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金融创新、“双一流”大学创建、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上继续“敢闯敢试”,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并发挥先行示范效应。

  通过“迭代型机制”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

  深圳一直扮演着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角色,改革开放的许多先例起源于深圳,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我国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先行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正确处理改革与开放之间的关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从“先行先试”到现在的“先行示范”,是在实践中逐步学会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深圳虽然在40年的改革开放中积累了丰富的“先行经验”,但是在改革与开放之间如何建立一种敏捷的联动关系,尚未形成一种有效的“迭代型机制”,即:每一次扩大开放能迅速形成深化改革的动力,每一次深化改革将迅速形成扩大开放的坚实基础,也可称为改革与开放的“双螺旋”模式。深圳要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必须在形成改革与开放的“迭代型机制”方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通过“制度型开放”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合作经历了“前店后厂”模式、“协议合作(CEPA及若干补充协议)”模式、“融合联动”模式三个阶段,以粤港澳大湾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标志的“融合联动”模式,通过“制度型开放”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融合”的初级阶段表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联动”即通过规则等的充分对接,粤港澳“融合”将进入“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高级阶段。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其本质上就是通过“制度型开放”推动“两制”在“一国”内协同发展。深圳与港澳之间的“制度型开放”可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提供模板,不仅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而且可为我国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提供经验。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港澳台研究中心研究员)

作者:<P>龙建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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