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是突发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既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践检验,也是对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探索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强化政治意识,着力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重大风险通常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扩散性和连锁性、规模性和范围大等特点,只有深刻认识把握风险的特点规律,才能快速准确判断形势,果断作出决策。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领导干部来说,这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经过艰苦努力,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实践证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判断是准确的,各项工作部署是及时的,采取的举措是有力有效的。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疫情大考警示我们,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必胜之心,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用行动展现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领导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际应对中,要做到“眼睛亮”,有敏锐的战略眼光和嗅觉,对突发情况见微知著,洞察问题征兆和发展趋势;要做到“见事早”,风险无处不在,情况千变万化,要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摸清实情,科学研判风险程度;要做到“行动快”,始终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最快速度果断采取措施,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赢得宝贵时间。“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既是工作方法,又是综合素质能力。
强化风险意识,着力提升综合驾驭能力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覆盖全国、影响全球的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事件。在这次疫情应对中,也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显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在驾驭全局、快速处置、专业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严重缺陷。要总结反思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驾驭能力。首先要有风险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其次要有化危为机的处置能力,能及时预见、研判、处置,采取一系列控制和处理手段,有效预防、处理和消除危机。主要包含预防洞察力、预案制订力、预警识别力、危机决策力、协同控制力、资源配置力、群众组织力、信息沟通力等。只有具备了以上综合素质能力,才能有效化解重大风险。
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提升狠抓落实能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以贯之的实践品格。能不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大考验。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立足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因应施策,步步推进、层层深入,形成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战略格局。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也有一些地方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
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上升,再叠加疫情影响,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难度更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增强业务本领,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行业单位领导一定要懂行专行,对分管领域的专业业务不能当外行;要善于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把专业知识转化为综合能力,把常态机制转化为战时机制,切实提高运用法规制度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次疫情防控实质上是把我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次大考。法治思维是一种制度思维、规则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必须依法防治、依法管控、依法治理,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理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一盘棋,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依法依规,层层抓好落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完善治理体系,用法治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完善风险防控相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风险防控法律体系。依法做好险情报告和发布工作,进一步从立法层面完善报告和发布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险情信息。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依法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法律服务,加强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作者系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