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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市品质和产业转型同频共振

2020-11-09 10:47:52 来源:南方日报

  广州作为我国国家中心城市以及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排头兵,未来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必须主动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走出一条依靠国内市场需求拉动、建立新的产业体系和形成创新能力的路径。当前,广州经济社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宏观背景和发展形势下,如何站在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极核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推进城市品质和产业转型同频共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广州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育先机的现实选择。

  以激发实体经济创新和提升“亩均绩效”作为导向,推动城市“精明增长”

  一是围绕实体经济提质增效部署创新链,建设自主可控的立体化现代产业体系。制造业是落实国家创新战略的核心部门,必须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广州在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制造业的发展,甚至有必要在中长期规划中就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明确提出“底线目标要求”。要牢牢把握创新驱动这个国内大循环的核心动力源,盯住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积极打造世界级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增强“广州制造”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话语权,构建涵盖本地、区域和全球的多层次、立体化的产业链体系。只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广州制造”才能更有力地支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的主攻方向应该是技术积累而不仅是商业模式,要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一批并跑领跑的原始创新成果,抢占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制高点。

  二是通过“亩均绩效”指标,引导要素配置体制性障碍的深度矫正。推进城市功能和产业转型同频共振的本质,就在于平衡资源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由于城市经济活动均以土地为载体,城市“精明增长”最终要落实在土地的高效利用上。推动广州以提升“亩均绩效”为导向优化城市产业空间的利用,科学控制用地规模,优化用地结构。以土地高效集约利用为关键点,释放更大的城市空间,焕发城市活力和潜力。借鉴浙江经验,构建清晰可执行的“亩均效益”指标体系和评价管理机制,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集约式发展。在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及权重的基础上,定期公布各区集约用地排名情况,引导并督促各区对“低产田”进行改造升级。实行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将用地、用能等资源要素分配与区域“亩产效益”相挂钩,规范资源要素的跨区域交易市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资源要素良性循环互动。同时,建立全市范围内土地使用情况的综合大数据平台,及时更新城市土地利用数据库,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土地规划和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薄弱环节进行精准定位,不断完善土地集约利用政策的配套服务,强化资源要素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功能。

  以城市更新和功能疏解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做优,推动产业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通过城市更新提升城市能级。完善常态化城市更新工作体系,推动城市更新与城市功能升级有机结合。用足用好国家、省、市“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政策,把旧城改造与危破房改造、小区整治和青山绿地工程相结合,通过“拆违复绿”“拆危建绿”“拆墙透绿”等形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重点推进城中村整村改造和片区改造开发,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微改造微更新,不断提升城市形象。积极开展白云山、越秀山等“还绿于民”“还景于民”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疏聚结合城市功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角度,厘清需强化和需疏解的城市功能清单,有序调整非核心功能存量。前者主要指对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具有不可或缺支撑作用、具有广州特色的创新型经济;后者主要包括不符合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的严重弱化的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等。引导非核心功能包含的环节有序地向周边地区进行转移,逐步减少一般性生活服务业超额部分的供给量,有序调整中心城区的冗余城市功能存量。打好高低端产业置换和接替的“时间差”,综合施策推动产业链在区域间的合理布局与协同,在更高层次上导入新的资源要素,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从而推动产业要素合理分配,完善产业内大循环体系。对中心城区置换出来的空间,要加大高端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的导入,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能级。对郊区释放出来的空间,要着眼未来产业发展导向,系统性导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功能性服务业等,实现郊区和中心城区的联动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都市圈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供销融合对接产业链。在城市功能和产业疏聚过程中,注重软件方面的功能调整和综合提升,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在土地利用、容积率调整、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保护企业家主体精神,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所具有的独特作用无可替代,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要实行更加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为企业家创新保驾护航。着力保护企业家产权,既包括各类财产权,也包括知识产权。在财产权保护方面,要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提振企业家信心。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违规行为的惩戒,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立项、执行、验收、评估及成果转化、运营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通过“产权保护组合拳”,提升企业家群体的公平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作者分别系暨南大学“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院长、教授和暨南大学广州现代产业新体系研究基地主任、研究员

  本文系广州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成果——新发展格局专题

作者:胡军 顾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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