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广东在解决国家标准下绝对贫困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基层减贫治理机制,初步探索形成了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消除区域整体贫困
广东深入贯彻协调发展新理念,创新实施粤东粤西粤北振兴战略,完善区域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区域整体贫困问题。一是优化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构建由珠三角地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二是推动振兴发展。深入实施粤东粤西粤北振兴发展战略,突出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三大抓手”,发展县域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根本上扭转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落后局面。三是实施对口帮扶。践行“先富帮后富”战略思想,推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对帮扶,深化产业转移和产业共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开放、民生社会事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脱贫攻坚等领域全面合作,建立组团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新机制,实现县级对口帮扶全覆盖。其中,广州帮扶清远推动广清一体化发展,深圳帮扶汕尾建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对口帮扶工作实现更加紧密更可持续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广东围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加快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加大财政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省财政安排700多亿元投入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000多亿元;按照资金、任务、绩效、责任“四个统筹”思路,深入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强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强化金融保障,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组建广东金融支农联盟,积极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等企业债券,全省新增涉农贷款2164.7亿元。强化用地保障,探索“点状”供地政策,省级安排9.7万亩用地计划指标,对各地新农村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应保尽保。完善土地有序流转机制,在91个建制县开展奖补试点,全省承包耕地流转率达38.1%。建设城乡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平台,全省拆旧复垦指标交易6061亩、垦造水田20.65万亩,成交金额合计超过195亿元。加大人才支持,积极创新人才上山下乡政策,实施“头雁工程”,派驻在岗第一书记4522名,培训“粤菜师傅”3万人次,农村科技特派员覆盖1300多个乡村产业。规范资产管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开展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界定资产权属,做好登记管理,明确运营主体、监管主体、利益分配,实行滚动投资。持续开展产业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产增值保值。
健全政策衔接配套机制,筑牢稳定脱贫基础
广东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全面深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把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我省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连片打造特色优势扶贫产业,提升区域产业辐射带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84个,基本实现一县(市)一园,带动农民就业123万人;打造200个农业特色专业镇、3000个特色农业示范村,吸引900多家经营主体、21.9亿元社会资本投入;累计实施3.6万个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带动70.4万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就业,年人均产业增收2436元。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5042名,带动贫困户约3万户增收脱贫。二是提升就业扶贫稳定性。深入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1+4”行动(三年行动方案+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等4个行动计划),制定完善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提高省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等一系列惠民配套政策,积极开发保洁、保安、护林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加强珠三角地区与困难地区劳务输出合作,强化跟踪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全省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计51.4万人,实际转移就业78.1%。三是扎实开展消费扶贫。建立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东西部扶贫协作“升级版”和消费扶贫“快车道”。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517个,通过龙头企业带销、电子商务营销、展会活动展销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全年采购销售省内及对口扶贫地区产品984亿元。四是统筹推进民生保障扶贫。将农村公共服务优先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推进城乡重大民生资源均衡配置。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覆盖率达100%;加快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基本实现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9%。建立城乡统一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二次救助”扎实推进,因病致贫返贫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基本全覆盖。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基本上实现应保尽保。
健全与乡村振兴融合机制,改善区域发展环境
广东将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优先在贫困地区落实,加快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步伐,推动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倾斜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民族地区27个县用地指标共8100亩,贫困村行政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率达100%,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5%以上,20户以上自然村雨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65.7%和48.2%。全面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省定贫困村200人以上自然村路面硬化任务全面完成,完成自然村村道硬底化1654公里,贫困村行政村和自然村集中供水率分别达95%、90%以上。推进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旅游资源,实现“以道兴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站、标准化卫生站、通快递物流覆盖率分别达99.8%、98.5%、80.2%,2277个省定贫困村全部连通100M以上光纤,并建立4K电视体验点,全省14.2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光网覆盖率达95.4%、4G网络覆盖率达97.3%以上,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持续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头雁工程”,推广“三个在先”(党组织优化设置在先、重大事项党组织决策在先、党员作用发挥在先)党建扶贫工作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高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规范发展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理事会等组织,健全组织议事规则,落实好村“两委”决策,办好村庄公益事业;深入开展脱贫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健全“1+N”(1个致富带头人+N个贫困户)带贫机制。
健全大扶贫工作格局,推动扶贫长期制度化发展
广东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强化举措,扩大成果。一是深化定点扶贫。从“八七攻坚”以来,我省就陆续选派扶贫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2016年以来,全省共组织17268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近6.5万名驻村干部,其中相对贫困村第一书记4454名,真正住村开展帮扶工作。各帮扶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40多亿元,实施各类帮扶项目7.85万个,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全面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管理优势,深入实施村企共建、县企共建,将民营企业扶贫资源精准有效地配置到村到户。全省已有1786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2331个村,帮扶相对贫困人口12万多人。碧桂园集团整县帮扶英德市,探索创造了“4+X”扶贫模式(“4”指党建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X”指结合当地实际的其他帮扶项目),走出一条可造血、可复制、可持续的精准扶贫长效之路。三是健全社会扶贫平台。创设“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扶老、助残、救孤、助学等扶贫济困活动,成为全省参与面最广、惠及范围最大、社会效果较好的扶贫济困爱心平台。10年来,全省各级共认捐319.63亿元(其中2019年62.27亿元)。建好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广东馆,建设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创设电商平台“东西优选网”,深化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产、收成变收入。
下一步,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广东要抓紧研究后脱贫时代扶贫工作的总体思路,立足缓解相对贫困,创新扶贫对象管理机制;立足长效稳定脱贫,创新扶贫工作推进机制;立足破解二元结构,创新城乡统筹减贫机制;立足乡村治理新要求,创新减贫治理模式,推动扶贫工作从主要解决收入贫困向统筹解决支出型贫困、能力贫困转变,从单独依靠“三农”资源向统筹城乡资源共同推进扶贫开发转变,从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向构建政府、社会、自身相结合的新型减贫治理格局转变,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