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近期通过对14个省级贫困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121个具体问题查处、整改,116名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受到严肃处理。为强化警示教育,日前省纪委通报了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省纪委通报的这些案例,都发生在扶贫“最后一公里”节点的村官身上。他们或巧立开发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或采用虚构扶贫互助社社员等手段,骗领财政专项互助金;或为不符条件的亲属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有的则是监管失责,将不符低保条件者纳入低保,而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却未纳入低保;还有雁过拔毛,利用负责危房改造的权力,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
这些案例和涉案者,虽情形不同、手段各异,但目标指向只有一个,那就是财政扶贫款。他们也因此被喻为“伸向扶贫款的脏手”。相较于巨贪硕鼠,这些违法违纪者所涉资金数目通常并不大,多属于“微腐败”,但其危害极大。盖因扶贫资金乃贫困民众的“救命钱”或“养命钱”,拔其一毛或就令贫困户愈发窘迫。而对有些扶贫对象来说,扶贫款则是其脱贫的“助推剂”,事关阖家老小命运福祉。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设若“雪中碳”被人偷去,脱贫致富梦也就成一枕黄粱。
正因此,对于各色伸向扶贫款的“脏手”,不论其是否微腐小贪,都深受基层百姓痛恨,对此必须“零容忍”。
近年,国家加大了扶贫力度,每年数百亿的扶贫资金透过诸多管道源源输往贫困地区。然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当、跑冒滴漏的问题也一直存在着。广东省纪委通报的类似情况,在其他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近年,国家审计署多次对各省区的扶贫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审计,发现普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有的情况还相当严重。
值得追问的是,为何宝贵的救命钱总被贪婪的目光盯上?而在相当多的地方,伸向扶贫款的脏手黑手为何又总能轻易得逞?这不能不引起监管层面的警醒。显然,一些地区或部门,扶贫款作为国家扶危济困的特殊资金,须专款专用的法律定位并未受到重视,反倒觉得是“计划外财源”,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或“唐僧肉”,谁得到就是谁的,不拿白不拿,不占白不占。正因为此,一些地方扶贫款的发放与管理也较随意,给谁或不给谁,多凭人情或关系。如果不能从制度上明确和强化扶贫款“神圣不可侵犯”的专业属性,或将会有更多人打这“外财”的主意。
但要想最大限度堵住扶贫款发放之漏洞,挡住各方伸向扶贫款的黑手脏手,关键还需织好织密监督网。一方面,要让扶贫款发放透明化,尤其是在“最后一公里”的入村入户环节,须堵绝暗箱操作,严防假公示或大而化之。另一方面,自上而下,必须建立全流程的责任倒追机制,不能一发了之。对每笔扶贫款的发放与使用,都要有周密的财务监管措施,资金最终流向何处、何人受惠、绩效如何等等,既要有台账可查,更要经得起第三方的审计监督。尤其是对造成扶贫款流失或挪用贪占者,既要追查脏手黑手,更要究责失职失察者。总之,要让每一笔宝贵的扶贫资金都真正用到实处,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