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17年度中山市社科规划“优等次”课题《传统乡村社会的历史记忆与社区历史的建构——以民国中山隆都地区为例》之核心内容
序 言
近年来,传统乡村社会的研究如火如荼,在理解乡村中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民间故事和口述资料时,如何更好地解析这些被村民集体记忆保留下来的祖宗、宗族乃至聚落的历史,成为了解地方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也是当地社区历史建构的核心内容。中山隆都地区即今沙溪、大涌两镇,地处中山西部,属内许多杂姓聚居的村落,后来逐渐演变成单姓村落或者仅两三姓氏的聚落,这些村子里保存清代至民国年间祠堂多座,民国时期依然延续着旧有的宗祠文化,在宗祠中制定执行族规、议事磋商决策,宗族仪式不断,重修族谱、修葺或扩建宗祠成了常态,是一个传统的乡村社会。该地区许多乡民远赴海外务工,源源不断的侨汇是侨乡社会的主要支柱,热衷于家乡公益事业的华侨,关注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其实施也往往借助宗族体系推动。隆都地区乡村社会组织和地方文化传统在漫长的历史文化中逐渐形成和变化,在不断变化中成为一种历史记忆,在口述传说和民间故事中得到反映。
传统的历史学家主要通过历史文献、档案从事研究,该项目在利用传统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田野调查,在走村串巷中了解隆都地区的地理形态、乡村规划;并且选择一些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村落,访谈村里的老中青三代人,认真做好完整、真实的口述记录,并从记录里理解问答之间可供利用的资料;利用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了解材料和材料产生的环境的连贯性,将田野中的想象与历史文献连接在一起。寻找乡村的神庙、祠堂与土地神,了解隆都地区的祖先崇拜与民间信仰,通过了解不同的仪式,比如打醮酬神、“开灯”,祭祀、分猪肉等活动,了解乡村形成的不同团体以及传统社区历史的建构,思考表象背后的原因;从村庙、祠堂管理的一套规则中,可以明白乡村认同与宗族势力之间的关系,从村民的信仰中认识乡村的社会架构,包括家族、村落、宗族等形态,民间信仰是最广大的乡村民间生活的一部分,民间庙宇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村民的公共生活空间。我们借助于族谱、方志、档案以及田野调查的口述传说等文献,讨论隆都乡村宗族整合的历史过程和与之相关的村落庙宇活动方式,解释口耳相传的祖先故事和民间传说。厘清中山地域社会历史背景下乡民的日常生活、乡村内部关系、村际关系以及宗族与社区的整合,重构乡村的历史,更加深刻地理解民国中山隆都地区乡村历史的事实和内在脉络。
一、宗族、宗祠与地域社会
宗族是指以男性血缘关系为纽带聚族而居的社会组织。民国时期的中山县基本社会单元是家庭,在家庭之上,宗族成为中山县更大的社会组织,对中山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民国时期中山县势力强大的宗族组织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当地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政治地位。如大涌南文村最早定居的是蔡氏、甄氏,后来萧氏迁入定居,逐渐发展壮大,人丁兴旺,生存空间有限,蔡氏、甄氏渐弱或他徙。隆都地区像中国其他地区一样,亲属关系与居住地有重叠倾向,很多村落都以单一亲属群体为主体,强调沿父系血缘的纵向关系,即村落成员主要由父系上有共同祖先的男人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所组成,实行在亲属群体和村落外婚制。
绝大部分迁入隆都地区的人声称自己的祖先是从“南雄珠玑巷”而来,特别强调当时战乱以及祖先从中原地区南迁的历史。南雄珠玑传说等祖先故事,通过族谱与口耳相传的方式记载祖先迁徙的历史,在清代中期以来已经在香山各地流传。经过实地田野调查,我们拜访了隆都地区的许多老人,他们对祖先历史的记述,有着惊人相似的宗族历史的一般叙事结构。世居隆都地区的许多家族,如谿角刘氏,他们的祖先迁徙的历史大致是在宋代侨居粤北南雄,后南迁至珠三角,经数次数代迁居,大致在明代定居下来,访谈中的多位老人反复强调定居的时间是在明洪武年间。南文萧氏族谱及村民口述故事对于祖先南迁亦采南雄珠玑巷一说。而这些祖先的事迹,不但在这些宗族的谱牒里详细记载下来,这些老人能清晰的讲述祖先迁徙的历程,村落的地理环境以及江湖河汊,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显得清晰明瞭而并没有陌生感,附近村落以及本村落的盛衰在他们看来也是极其平常而显而易见的,他们有非常明确的地理感知,或源自他们长时段对宗族或者村落的历史记忆。
珠江三角洲的一些村落中,涌现出强宗大族,他们拥有绵延的沙田,控制着当地的市场和庙宇,建立祠堂并举办各种活动,通过经济和社会的活动以表达身份的认同和强调国家的正统性。我们在走访隆都村落时发现,那些明清以来的强宗大族,其后人无比自豪的述说着祖先屯田、围田的过程,特别强调当时战乱以及祖先从中原地区南迁的历史,他们津津乐道的是他们在此开村的祖先们的“威水”史:对于土地的开发与利用。要理解这一现象就必须与了解他们以土地为根基的特征:通过定居与占有来获得土地,无限制地开垦和发掘沙田,建造房屋,不约而同地划定一块区域来埋葬宗族内的死者(或者是将祖先迁葬在此),以及修建祠堂,重建祭祀、继嗣群体。
隆都的宗族因围垦沙田而逐渐形成,其对沙田的控制、经营与管理亦是其宗族得以强大的途径。香山沙田遍布,所以也是征收的重点,隆都地区也不例外,因沙田清丈困难,且多处水陆交通不便的沿海,官府很难直接征收沙捐,依靠当地士绅权力机构十分可行,清代以来,乡约、公约(公局)即具有征收沙捐的权力。[沙捐是晚清在珠三角地区对沙田开征的新捐税,每亩征银二钱,主八佃二,一向都由各沙田区的公约自报亩数并代征汇解,规定留下二成作为护沙公局经费,不过,从一开始这项新税捐的征收就困难重重。参见广东清理财政局编订:《广东财政说明书》卷3《田赋下·沙捐》,广州:宣统二年印本。]在隆都的许多村子里走访,许多老人谈及祖宗开垦沙田后必须交税,一旦缴纳沙捐后,即成为这片沙田的主人,得到政府的承认。依靠沙田开发崛起的宗族在隆都并不少见,他们通过新开发的沙田而逐渐变得强大,慢慢成为乡村最有权势的一群人。[从谭棣华的研究可以看出,无论在清朝前中期还是后期,香山县都是耕地面积增加最多的县份,增加的绝大部分是新开发的沙田。参看谭棣华:《清代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7-179、183、222页。]这些沙田势族控制乡村的经济、文化,甚至拥有管辖村落的权力,安堂林氏、南文萧氏出了有名的“大天二”,这些都是沙田势族的典型人物。
明清以来,隆都地区经过屯田与沙田开发而通过户籍登记、缴纳税款的许多宗族,在获得国家认同后逐渐定居下来,在他们围垦的沙田附近,以山边或者高地作为依托,聚集起来并形成了村落,如谿角刘氏定居在此是倚靠凤岭山,安堂林氏始迁祖林玄兴迁居的地方是风水先生为其选择的土名龙眠田边,这些后来发展为势力雄厚的宗族就是在这些村落的基础上拓展而来。宗族为推行社会教化,将宋代以来的宗法理论和文化礼仪运用到乡村社会,通过建立祭祖的祠堂与修编祖宗的谱牒来强化宗族世系与历史,而达到符合士大夫文化规范的宗族,这种构建文化纽带的行为与道德秩序、社会稳定性连在一起,被注入新的涵义而成为传达着社会诉求与文化诉求的介质。
隆都村民以土地为根基,其亲属关系主要被认为对土地和权力有法理上的诉求,以不同继嗣群体之间的竞争为特征。乡村社区由彼此有血缘关系的男性和他们的家庭组成,社区里实际生活中民众的亲属关系在意对土地和地位的诉求,以及信息流通的管理,强化亲属与非亲属之间的边界线,从而使得在相对固定的聚落和人群中,实现土地与资产保留在亲属群体手里,通过协同、冲突到更新,形成聚落与土地平衡的格局,并以建宗祠、撰谱牒以及祭祖仪式,稳定地传承着关于地域、祖先、宗族的历史记忆。
20世纪初以来,隆都乡民生活在相对集中的社会结构中,以地域为基础、以持续追求宗族共同活动而结为非正式的群体成为实践共同体,在宗族组织与自然村的层面构建将权力和资源集中起来的乡村社区,是现代政治变迁的产物。
二、民间信仰与公共空间
广东传统乡村信奉之神,向来种类繁多,五花八门,这是一个“满天神佛”的世界,如北帝、天后、金花、洪圣、观音、龙王等等,形形色色,村民围绕神灵举办诸多活动,除了平时烧香敬神,在神诞日更是穷尽奢侈,以示虔诚。明清时期香山的神庙众多,各种神诞、酬神、迎神赛会等活动接连不断,在这些传统节日里,村民为酬谢神恩,一般由家族或宗族为主导,或者由一个村联盟筹办,举行一连串的庆祝活动,更会筹集资金聘请戏班演戏助庆。在这里,民间信仰是最广大的乡村民间生活的一部分,民间庙宇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村民的公共生活空间。
民国时期,隆都乡村在大众通行节日、官方庆典、道教与佛教团体及其他民间信仰团体组织的宗教节日里,甚至在家族举行重大仪式时,会酬神打醮。香山地方神的数量很多,又各自不同,它是个地方强化其社区传统或地方文化传统的产物,也是宗族家族(血缘集团)、乡社城镇(地缘集团)或者职业集团需强化各自团体的力量,在聚居的乡村修建寺庙进而加以控制,通过加深本地的民间信仰而获得。
对于灾害的防范避免是农业社会时刻关注的事,与定期的对神灵赐福的祈求和回报相比,还经常需要临时向神灵祈求,希望它们能帮助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由于水旱灾害最为频仍,龙王庙成为最常见的一种寺庙。在隆都地区,有关海神、水神的有龙王庙、洪圣庙、天后宫、天妃庙、妈祖庙等,它们都有不同的故事来源,在河汊密布而多洪涝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抵御水灾与祈求风调雨顺是民众的主要诉求,因此我们在文献、民国报刊里可以看到有关江河湖海神灵的故事,在我们走访的许多村子里还可以见到承载这些民间宗教文化景观的庙宇以及村民告知的神灵传说。
隆都地区无处不在的拜神活动变得日常化,祭祀仪式也很丰富多彩,这些日常生活中的民间信仰活动常与诸神诞日等庙会活动紧密相关。不管是县城石岐还是乡村,诸神诞日(庙会活动)与岁时节庆成为民众的盛大节日,民众渴望参与这些祭祀活动和庙会活动,这些仪式活动成为民众休闲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宗教最重要的功能往往在于它对民众实际生活的融入,具有行为上的实用性或功用性。广东地区普遍奉祀的金花夫人、龙母神等神灵,具有保佑生育的功能,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发现,民众将寺庙与生育问题联系起来,安堂有三母庙[据林伯说,三母庙拜神是为了给孩子祈福,如村中小孩子生病,村民就去三母庙求神茶给孩子喝,以保佑健康;若求子的话,村民一般是去中和社,又称猪乸社,供奉着土地公,非常灵验。]、谿角的白衣观音庵旁侧供奉金花夫人,这些与生育有关的祠庙至今仍香火不断。
寺庙与民众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活动是庙会,涉及民众的休闲生活、经济生活和各项公共生活。岁时年节、诸神诞日(生日、生辰)是民间信仰得以体现的特定时间和场合,民众通过祭神、庙会等仪式活动来完成,每月不间断的节日给民众提供了休闲娱乐的机会,表现了民间宗教与娱乐休闲、社区整合的功用性。文化娱乐意义、社区政治意义和信息传播意义的民间信仰活动,既包括宗教生活,也包含世俗生活。诸神的地位崇高,不但对民众提供安全感,还能起到震慑作用,且对不同社群起到凝聚、整合的功能。神灵信仰在社区整合中具有重要作用,如天后宫,安堂林氏对该庙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和修整,使家族的势力与天后的权威发生了直接的联系。沙溪(隆都)地区在北帝诞时举行巡游,通过北帝巡游的形式强化社区内部的关系和明确社区之间的等级关系。
庙宇作为一种文化景观,是了解聚落或社区的重要建筑,亦是村落格局和宗族势力的外在表现,表达了广泛的社会意义,从这些庙宇(或者一块碑、一个祭坛)去发现信仰和崇拜的沿革和分布以及有关神的故事,从而建筑发现历史和感受民间宗教、地方文化的意义。隆都地区分布比较普遍的有北帝庙、关帝庙(武帝庙)、文昌庙、土地庙、观音庙、天后宫、金花夫人庙、三母庙等,许多村子都分布着这些道教、佛教甚至其他的民间宗教的庙宇,可见这些神灵在隆都地区分布密度以及受到民间社会的关注度都是比较高的。这些民间宗教没有教义和严格的规制,民众的崇拜也无系统、不固定,常常具有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表征。民众对于信仰的神并不固定于是佛教还是道教,他们烧香祈愿也并不会区分这是佛教的神还是道教的,去寺庙抑或道观都不会固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在民间社会中起重要作用的社神具有综合性的司职,不但管灾害、疾病,还管发财、生子、前途等各种村中大小事,而这些神却遍布村中每个角落,难以描绘它们的空间分布,民众为了方便祭祀往往三步五步之内即设置一个社庙,三家五家人共用一个土地神,可见这些社神的“势力范围”与传播半径极为有限。那些随处可见的土地神或散布在村子里的社神,大多数的村民已说不清“社”与“土地公”之间的区别,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保一方平安的土地神。实际上,社神作为国家体制内或者官方认可的神,是明代以来国家编户齐民的一种界限,一般土地神则是一种民间信仰,是未得官方认可的神,到如今毫无界限的认知,也是民间信仰发展的一种变化。
民国政府对民间宗教、民间信仰的态度是从宽容到禁止酬神建醮,官方的认可与否并不会阻止村民对神灵的膜拜与信仰。实际上,对于民间信仰的相关的神灵祭祀,国民政府并没有全部打击与清理,在20世纪40年代,有村民通过向县政府呈文,申请在建宗祠、修族谱等宗族活动中举行酬神活动,并请戏班做大戏,村民独自的祭神行为并不是官方可以禁止了的(对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民间信仰活动无法禁止),在华南地区满天神佛的世界,对各种神灵的信仰和祭祀仪式在民间其实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成为民众意识形态和群体生活的重要内容而无法彻底根除。
三、乡村自治与宗族社会网络
乡村是大多数民众的生活空间,了解清代以来乡村社会如何运转,如乡村社会内部“权力网络”、乡村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是理解传统社会基本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及民众行为方式的关键因素。
乡在中央政府看来是最低一层的管理层级。县以下的地域需要管理,“乡”作为区块名称得以存在,是县以下地域里自然聚落的通称性概念,[从多数文献及档案来看,县以下设立的区公所,对乡村事务的管理基本流于形式,实际管理与实施主要还是乡公所。]且将管理“乡”的权力转到了乡长、保长、里长身上。在香山,有许多地名是以“堡”命名,村民说“保”与“堡”几乎是可以等同的。政府通过赋税征派,使得乡村社会中的权力网络得以高效运转起来。
从历史来说,隆都地区的户籍管理制度依然沿用了保甲制度。从理论上来说,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一甲对应的通常是一小块居民区,一保包括十到十五块居民区,约一两百户人口,而每保设有一名保长和一名副保长,他们由乡村官员任命。尽管村民号称安堂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王国,政府的权力其实并没有延伸到这个乡村。我们从1948年的一份档案[藏中山市档案馆,档号1-A1.3-9-1-2。]可以看到安堂乡的保甲人口有7271户,其现任乡长在乡政调查表中表示户籍已经清查完竣。自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重启的保甲制在安堂仍然有沿用。
国民党训政时期的区乡公所是根据《县组织法》成立的区和乡镇两级自治机构。从1948年的档案记载之乡政情况来看,乡公所的主要职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推行社会教育,如谿角乡公所于1948年筹办民众教育馆,“查该馆筹备人员,经由县府委派刘翊伟筹备主任,刘惠同,刘贺珍,刘渭川,刘祖泽,刘波,刘昆扬等六名为筹备委员,现已积极进行展开工作”[《谿角筹设民教馆》,《谿角月报》1948年复版2第2期。],并举办巡回通俗演讲[藏中山市档案馆,档号:1-A1.3-9-27-2。]。
第二、乡公所负责管理属内治安。如谿角整编自卫队,训练乡村警察及匡重自卫大队之基层组织;南文乡由乡村警察负责全乡治安,日夜派出本乡便捷梭巡。
第三、筹集自治经费。根据“省颁筹集动支办法”,乡公所负责筹集自治经费,向殷商户募捐,并募集公尝。[藏中山市档案馆,档号:1-A1.3-9-2-3、1-A1.3-9-3-2。]
此外,乡公所还有配合县府清查户籍,管理属内卫生及慈善建设等职能。
1948年三洲乡乡长郑褧裳[郑褧裳(1883-1958),广东香山三洲乡人。曾就读日本大同中学,毕业于日本京都美术学校,曾任国立北京美术学校校长等。于1946年7月到任三洲乡乡长一职。参见中山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1-A1.3-9-15-1。]在填报该乡乡政情况时指出:
乡公所是一个最基层的自治机关,对于上峰的政令或交办的事项,只有奉命惟谨,原冀事事都能办到,事事都能顺利推行,但是乡公所本身的力量,实在微少得很,在执行一件政令的过程中(例如禁政、缉私等)每格于地方环境关系、人事关系投鼠忌器,辄为掣肘,所遭遇的外界阻力,确实不少,这是很普遍的现象,深望县府随时体察指示,予以切实协助,一方面严惩地方土劣豪绅,把持操纵,消灭他们的潜势力,二方面加紧当地军警围与乡公所切实合作,以收指臂之效,对于办理地方自治庶有豸乎。[藏中山市档案馆,档号:1-A1.3-9-15-3。]
以上论述将乡公所的性质、遇到的困难以及乡村权力的角逐剖析得十分深刻。20世纪初以来,隆都乡民生活在相对集中的社会结构中,由于乡村或聚落是持续追求某种共同活动而留在一起的小型的、非正式的群体成为实践共同体,这种以地域为基础形成的共同体即是乡村社区,它的形成是近代政治变迁的产物,也是在宗族组织与自然村的层面构建将权力和资源集中起来的社区。
清代以来,以乡约(公局)为约束的乡村社会,在民国以来有所变化,逐渐向地方自治阶段过渡,乡村自治通过乡公所得以运转,又经保甲制度进一步巩固,清查户籍与缴纳税收这两项政府与地方联系最为紧密的事项就是通过乡村基层组织得以实现。村与村、族与族之间内部的相处模式是地方社会生态的决定因素,宗族势力起到关键作用,操纵乡村事务的多是强宗豪族。隆都沙田区崛起的势族对民国时期中山县政局有一定影响,笼罩在民主光环下的民选参议员多半受到强宗豪族的影响,那些来自县政府权益不均的各方势力在平衡地方生态的过程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四、交通线路、生计模式与市场网络
隆都地区地势地平,河汊纵横,沙田广布,东邻岐江河与县城石岐相对,西隔西江与江门相望,北可接顺德、南海、番禺,南可到澳门。隆都通过石岐可以到香港甚至国外,民国时期机械轮船使用后,大大提高了水运的效率。因为岐江河对岸孙文西路商圈的辐射带动作用,隆都码头的水运更加繁忙,而接驳隆都码头、孙文西路的公路也得以新建,区内隆镇车路和谿叠车路的建设使得陆路交通网络初步成型。水路和陆路相互接驳,区域内部之间以及对外联系更加密切。交通网络的发展虽然受到近代科技思想的影响,但是古老的宗族势力仍然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谿角刘氏和长洲黄氏的宗族矛盾,影响到谿叠车路的建设就是一例,这也反映了珠三角地区的村落在近代发展过程中兼具现代性和传统性两种属性。
民国时期,隆都民众的社会活动囿于当地生活范围,与他们有所关联的主要纽带是以地域来定义的社区以及他们耕耘的土地,村民与村落共同体之外的人没有特别的关联,除了极其简单的生产与商品交换,他们极少参与地区性的交换网络,更别提全国性的市场网络,因此他们没有能力参与公共生活。隆都民众除了参加劳作,他们也从事一些副业或者手工业,并将这些闲暇时的劳作成果拿到墟市上去贩卖,获得一些收入,以便购买日常用品和基本的生活所需。他们可能在附近的墟市,也可能到香山县最大的墟市沙岗墟去“趁墟”,这些村民有意无意地加入到地区性的交换网络中。
据档案显示,隆都地区民众从事农业、养殖业的主要载体有沙田、民田或坑田、鱼塘基地、果园等。南文村盛产粮、油、糖、蔬果,主产稻谷,农产品有荔枝(村民为“火山”)、沙葛、三稔、毛瓜、榄角、萝卜、各种菜蔬薯类,特别熟香水番薯、白花番薯,以肉质细腻清甜、营养丰富深受村民喜爱,用于煲汤有清热解暑之功效。村民将农副产品运到南文墟进行交易或贩运到港澳。南文新尾多是沙田村民聚居之地,曾以茅棚作房舍,出入靠小木船,以种田、捕鱼捞蚬为生。[ 中山市大涌百年风雨话南文编委会编:《百年风雨话南文——中山大涌南文村百年纪事》,2012年9月,第15-16页。]安堂盛产毛瓜、榄角、叠石藕等,他们也将农产品运到附近的墟市去贩卖。
中山人富于冒险性,多趋向外发展,除了出洋的“金山客”外,隆都地区在民国时期有大量人口到周边城市谋生,国内以广州、香港、澳门等地为多。他们当中涌现了一大批军政界、商界的杰出人士,发达之后往往回馈乡里,造福家乡。隆都人由于宗族意识强烈,做生意也会带本乡人帮工,在外经商的人有一定规模都会成立自己的团体,其中有不少团体兼从事慈善福利事业,捐助家乡的各项事业。外出经营工商业的隆都人,从事疋头业、纺织业的居多,而且是常常占据一条街,势力强大。
隆都地区内部各村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但地区整体在商业、基础设施、治安管理等方面在全县皆有口碑,且因其距县城石岐较近,部分乡村经济较为发达。由于区域位置、宗族势力、政治局势等因,民国时期隆都有三个商业中心,即沙溪墟、大涌墟、谿角墟。这三大墟市受石岐沙岗墟辐射的影响,在区域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同时也带动周边聚落的发展,成为隆都地区市场网络中心。墟市经济有其内生性,在不依赖侨汇等外部汇款的某些特殊时期,也能经营得有声有色,如隆都沙溪墟,即使在抗战时期,也能发展成为商业中心。而另一部分以务农为生的村落,经济严重依赖外汇,抗战时侨汇断绝,便迅速衰落,人口减少,待侨汇的重新输入后经济才逐渐复苏。
隆都地区位于中山县北部,按照何大章《地理志初稿》所说,全县“一切产业交通运输之发展,均居本省首位”,而北部地区“为冲积平原,土壤最肥,农业至丰,为本县主要产地”。[何大章:《地理志初稿》,《中山文献》,1937年创刊号,第29页。]隆都地区正是北部平原上的一颗明珠,在全省来看也属于比较富饶的地区。这里田畴密布,作物众多,一年两获,百姓有兼岁之食,鱼鲜蚕丝果蔬产量丰富,大部分地区以农业为生,却也物阜民丰,形成了小型的商业门类齐全的集市,这些集市也带旺了周边的村落。区内的交通建设走在全县前列,两条公路同发达的水路交织成网,与县治石岐相接,村里相望,往来繁密,受到石岐商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村民能参与到区域性的生产交换网络中去。虽然公路建设是近代化的产物,但是仍然受到古老的宗族因素的影响。
五、结语
经过实地走访多条村落,我们发现隆都作为传统乡村社会,其宗族的观念依然深入人心,民众记忆中有关开村历史、祖先故事、民间传说可以进一步补充历史文献的记载缺失,屹立村里的形制、格局与规模各异的宗族祠堂,是理解乡村社会结构的重要载体,对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亦有一定的凝聚力。作为乡村的文化景观,庙宇、社坛、碉楼和华侨屋是认识民众宗教信仰、聚落的空间布局、建筑形态以及宗族势力消长的途径。依附于土地的民众,他们的生计模式在随着市场网络的建立而得以打开新局面,交通的便利成为促进市场网络扩大的重要因素,远涉重洋的华侨为维持生计在异邦不辞辛劳,稍有积蓄便反哺家乡,使得隆都地区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
宗族在中山乡村基层社会的力量向来深厚,直到今天仍然不可忽视。以血缘为中心的宗族,通过族谱及宗祠得以维系,我们在走访隆都地区的许多村庄发现,那些以单姓为主的村落,有些年长且有见识的村民对村落故事及宗族历史如数家珍,较为年轻的村民对宗族的认知在弱化或者说比较淡漠,他们对宗族的记忆是零星而断裂的。在访谈中,村民们提到每年清明或特殊日子远赴新会、斗门等地拜祭祖先,以及每年初四在祠堂举行开灯仪式、分烧猪肉等宗族事务,多是由年长并德高望重的村民组织和主持,年轻人祖先崇拜意识的淡薄以及缺乏油然而生的仪式感,而当代社区宗族文化的表现手段可能还是通过祭祀等仪式得以加强。随着越来越多外地务工人员的到来,隆都地区的社区开始有所变化,但是宗族的血缘与地缘关系仍然是考量传统乡村的重要因素。
利用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等文化的、习俗的因素塑造国民的共同价值观念,可以使社会治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宗族把血缘亲情融入整个国家、社会,使得中国人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在血缘联系基础上产生同宗共祖的观念,由“家族”而“国族”,有利于社会的向心内聚和相对稳定,并以宗族为纽带,连接分处世界各地的族人的感情,强化文化认同和增进团结,促进海内外华人的相互协作,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宗族本身带有社会服务功能,对于政府的基层社会治理来讲,也是有力的补充。制度本身也是会随着时代发展的。在提倡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组织大发展的今天,更应该充分利用乡村基层社会原有的传统宗族感情纽带,正确地引导宗族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新尝试。
在文化不同的、异类的“他者”,民国报刊中常常批判信仰民间宗教的这些村民懈怠、无助与蒙昧,觉得他们“深陷于那些丑陋而且在根本上一无用处的风俗当中,需要接受教化和文化改造”。那些曾经被禁止过的宗教仪式,如打醮酬神活动,在如今已成为宣传新价值观的平台,宣传敬老、友善、和平、助残等观念,现在村民拜神观念也在改变,从昔日求自家平安健康、丁财两旺等,到如今祈求世界和平、国家经济发展。当我们去聚焦于隆都这一特定地方的物质条件与日常生活后,我们发现这些宗教活动、民间信仰也是维持宗族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聚焦于民众对一种技能劳作的具体细节、一种宗教仪式的执行过程时,他们所经验的东西可能不是我们所经历的而难以理解的,但是为我们透彻地了解这些乡村民众的生活世界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