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我国新时代打造高质量发展典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国家战略,也是新时期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创新实践。在后疫情时期,国外形势走向尚不明朗,应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多层次经济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十四五”时期谋划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协同发展奠定支撑基础。
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经济协同发展是大势所趋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各有所长、特色各异,这种差异化的特征可以很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多样化发展的诉求,但在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前,这种差异也可能会带来系列问题。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演变的历程来看,一方面,在珠三角或泛珠三角时代,虽然粤港澳三地经济合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上总会面临着空间、产业、技术、开放或制度协调等方面的掣肘。从珠三角到粤港澳大湾区时代,象征着湾区形态的新经济链形成,意味着其城市群经济发展模式面临着新的转折点。具体而言,珠江三角洲聚焦珠三角九市、以传统制造业为支撑、以沿江和内陆经济带为腹地,而粤港澳大湾区外延至港澳、以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点、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制高点为节点。应该说,二者的起点、产业形态和辐射空间等方面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合作阶段也逐渐从产业布局合作到生产要素合作,再到当前更深层次的跨境制度协调与治理合作。在这一转型背景下,亟需改变和调整过去各自单打独斗、守着一亩三分地的狭隘思维,应协力促进港澳现代服务业和珠三角完整产业链优势的强强联合,建立高效运转、紧密衔接的城市间协同发展机制,共同塑造跨地域产业分工协作、创新成果共享的湾区新经济体系。
另一方面,开放型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尤其是日益深度参与到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时,已不是单个城市能够独立应对的,更需各城市之间相互协调、携手共进。所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协同发展机制体系构建具有紧迫性。当前,一些国家执意推行贸易霸凌主义和单边主义,给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带来了一定挑战。港澳和珠三角各城市间亟需改变在对外贸易和投资中过度竞争的局面,分工合作、各扬所长、优势互补,从而形成强劲的发展合力,全面提升合作竞争力,为我国参与全球竞争构筑高端空间载体及平台。因此,加快构建经济协同发展机制体制,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经济协同发展面临的瓶颈约束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乘势而进。由于粤港澳三地在经济制度、法律体系及行政体系上存在差异,其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体制差异、利益分化或文化理念差异等约束,在硬软件衔接方面可能会面临跨城市间“断带”或耦合不足问题,从而出现境内外软硬件配套“不联通、不兼容、不衔接”的瓶颈性制约。总的来看,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经济协同发展在以下几点仍有提升空间,亟需加以突破。
第一,城市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仍存堵点,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还未形成,内外通道联通还较为薄弱,跨界交通等基础设施衔接不够通畅,通勤时间成本偏高,物流协同效率偏低;第二,城市间产业互联互通仍存痛点,部分城市特定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同质竞争、重复建设、过度建设等问题,分工定位差异化不足,产业链条衔接不畅、产业转移和承接难度还不够顺畅,导致总体上产业结构高端化、服务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发展进程偏慢;第三,城市间技术创新互联互通仍存盲点,要素跨境流动限制较多,高层次研发人才流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化、科学数据信息开放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仍需加强,港澳基础研究优势与珠三角城市产业链配套优势未能形成合力,湾区整体原始创新实力偏弱;第四,城市间制度软环境互联互通仍存卡点,港澳和珠三角城市在经济制度和政策规划上统筹性不够、沟通联系不足,在管理体制机制和规则上的衔接度欠佳,相互间在认知理念和利益观念上存在差异,给跨地域经济合作与要素资源配置带来一定阻碍。
以“双循环”驱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协同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既是“港澳所需”亦是“湾区所向”,但也还存在交通基础设施“硬件”以及人才、资金、政策等“软件”融合的现实短板。为加快突破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协同发展中的障碍,既要强化区域内部及跨地域之间协同发展的基础,又要融入全球化发展大局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发展,解决好软硬件瓶颈约束问题,找准政策着力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梯度有序”多层次协同治理模式,推动高质量协同发展。
一是构建内联外通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加大境内外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精准核查并打通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断头路、卡脖路等交通堵点,除要注重基础设施“硬联通”,还要兼顾管理服务和机制“软联通”,特别是依托“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城市及智慧交通系统,在实现通勤或运输物流便捷高效的同时,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强化各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联系。实现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和周边城市产业特色化发展并举,实现国内外消费市场及资源的联动发展。特别是,要强化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辐射带动效应,特别要促进港澳研发创新、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国际化优势,与珠三角城市高端制造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链配套齐全优势相结合,打造高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的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与特色化发展。
三是构建大湾区协同创新共同体和政产学研联动创新生态圈。依托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等创新平台载体,先行先试,消除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壁垒,促进高层次研发人才流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化,以及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下数据信息开放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工作,打造重大共性技术应用新高地、核心技术策源地与系统解决方案输出地。
四是加强港澳与珠三角城市跨境制度与规则的统筹衔接。重点在跨境科技与产业规划、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设计合理的利益分享及补偿机制,降低跨境制度性交易成本,将制度性差异转化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特色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