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新时期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纲领。全面领会、贯彻和落实这一《决定》,不仅仅是学术界研究者的重任,更是政府的神圣使命、也是善政理念的客观要求。善政是对政府执政、行政效果的最佳期待,而善治是对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建设和管理社会的最佳期待。
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是善治理念不可或缺的文化底色,这是由善治的本质决定的,善治远远超越善政所要表达的内容,善政仅仅是善治的起始阶段,而善治旨在使“同一块领土上数以百万计的男人和女人共同生活在内外和平和持久繁荣中;确保人类社会与其环境的平衡;从长计议管理稀缺而脆弱的自然资源;保证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自由,同时维护社会正义、调和共同利益;向每个人分别和共同提供最大的繁荣机会;允许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但不被其力量冲昏头脑;确保所有的人过有尊严的生活;承认文化和传统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同时使其参与整个社会的和谐;适应世界的变化,同时又保持其自身的特性。”每一个社会、每一种文明都会产生治理的特殊模式,当前中国的善治理念实践形式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个发展道路的目标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达到社会善治。因而,我们需要从社会-文化的视角重新审视善治理念,需要再思考“善治”经过中国特色文化熏陶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文化。唯有此,才能领悟和体会善治理念作为一种文化价值理论的真正涵义。
一、善治理念的提出:对社会治理的反思
善治理念的提出源于对“治理”模式的发展和创新。善治所要表达的涵义是,要力促、争取我们现代社会治理效果到达最佳状态。我们可以从“治理概念”,治理理论的发展来透视善治理念形成的基本脉络,也由此感触到善治理念是为了应对现代人生存境遇所面对的新状况、新问题和新症结而提出的对策。
治理一词与统治、管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机构或公共组织,也可以是私人机构或个体,治理权限的使用是可以分享的、可以合作的。其次,从权力运行的向度来看,治理是权利运行图式,是上下互动、上下呼应的管理模式,权利运行的是双向、多样向度的管理模式,它注重的是协商、合作、共赢、伙伴关系。正是鉴于传统的统治管理的失效,“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或)国家协调的失败”。
但是,治理理论也不是万能的,它也存在着众多的不足和缺陷,治理不能代替国家而享有合法的权威、不能代替市场而对资源进行最有效的配置。如何应对治理模式的失效、如何克服治理的弊端成了社会政府的重大课题。正是在这种情境下,善治理念映入了理论家和学者的视野中,善治的盛行象征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预示着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的革新和发展。我们知道,善治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政府、公民对公共事务、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现代政府管理与公民社会自治的一种新颖关系,是国家政府与社会民众相互配合的最佳态势。善治实际上是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最佳合作,善治理念诉求的是这样一种认识观:善治不能脱离政府管理,更不能脱离公民的自治,它有赖于对国家政府权威的自觉认同,也有赖于公民自愿自发的合作。
从社会-文化角度考察,善治理念是对现代社会发展境况、人类生存境遇的一种理性反思的结果。现代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日新月异、公共事务错综复杂、私人个体的利益诉求变化多端。现代人生产方式、生存状态、生活模式、消费观念等等在新世纪新阶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经济全球化席卷了全世界所有地区和国家,整个地球村的生产发展、社会进步都纳入了现代性的规划中。当下的社会发展形势,对于任何国家、地区来讲都不是孤立的、都不是单独的,都要融入到国际化的潮流中。因此,单凭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管理主体一己之力无法胜任对现代复杂社会的管辖和治理。现代世界运行机制、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现代人的生存方式需要人人都参与共同治理中,共同关照这个世界,关注自己身边事务,只有善治的理念才能把社会所有成员充分调动起来,携手共同建设和治理我们的社会。
善治理念文化也可以追溯到我们古代社会“善政”理想追求。所谓善政,“应当畅达民议,体察民情、顺应民心,遵从民意。”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文化中,善政理念最大的功效是“能给官员带来清明和威严的公道和廉洁,各级官吏像父母一样热爱和对待自己的子民,没有私心,没有偏爱。”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善政理念、善政思想,譬如在《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着典型的政治文化形象,其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这里对善政的理解颇有现代政府服务理念的味道。固然现代政府管理,现代社会的治理需要汲取外来先进的管理文化,同时,中国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中华文明也照样是我们虚心学习的榜样。善治,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同善政在本质上内涵是相同的,是一种更宽广领域上的善政,善政和善治都要求“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善治所表达的是更优化、更人性、更科学的社会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的表现,更是一种人文价值呵护的表现。按照对文化的理解,善治文化是对现代社会管理和治理模式与方式的深思、批判和调整。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实践活动中,现代社会善治理念乃是人类活动之道的综合,它是现代人在生活、生产、生存方式上所进行理性、科学反思的总结。
二、善治理念内涵:人文关怀气息
善治,顾名思义,良好的治理的效果。它所要表达的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是对人和社会运转状态愉悦的调适。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善文化,在《说文》中,“善,吉也”;《吕氏春秋•长攻》提到“所以善代者乃万故,善好也”;《论语•述而》告诉我们为人、为事之道,“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八佾》中记载“善者,理事不恶之名”等等。善,从属于人类普遍价值——“真善美”的其中一种,善文化所极力关照的是人,是我们生活社会中每一个生命体。我们知道,对科学规律、知识价值的追求是真,对艺术审美、感官享愉是美,而对生命价值、伦理价值的追求是善。善文化是尊重人、关心人、体贴人的一种人性文化。善治理念是对治理模式一种更高层次上的提升,它讲究不单单是治理社会,更重要的是要良好地治理社会。认为善治的效果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得到体现:“1,公民安全得到保障,法律得到尊重,特别是这一切都须通过司法独立、亦即法治来实现;2,公共机构正确而公正地管理公共开支,亦即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3,政治领导人对其行为向人民负责,亦即实行职责和责任制;4,信息灵通,便于全体公民了解情况,亦即具有政治透明性。”善治是作为一种国际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引进国内的,它推崇的这样一种治理文化,即让国家政府权力回归社会,善治的运转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进程,寄希望达到公民自治、社会自治的良好状态。
善治理念的提出是基于对公共管理创新的一个探索性成果,善治被视为一种使社会公共利益最大的社会治理过程,最突出的特征是在于,“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府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事实表明,善治理念是现代政府管理和现代社会治理的最优价值取向,善治理念可以被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说明:一方面,善治理念就是社会管理最佳状态,“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的过程,如果到了这样的一种理想状态,那么就能够真正实现社会管理的最佳状态,那么就能够真正实现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即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另一方面,善治是社会建设的目标,“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是达到古代明君贤臣所追求的善治理念,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人民的幸福与尊严……建立一个具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性’社会。”
伴随着民主、法治、人权理念的深入人心,随着现代政府服务功能的深刻转型,善治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和政府普遍采用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价值取向。应该来讲,善治理念有着强大的优势,它不仅仅为我们提供了管理社会的新视角、新范畴,而且更体现了政府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协调问题。善治理念在分析政治发展时,是一种更全面的分析工具,它涵盖了经济分析、制度分析,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分析。善治理念强调公民社会的自治力度,强调非政府组织的功能,更强调了公民社会文化的进步与发展,这些都深刻反映了现代社会,全球化时代的民主要求。这是因为民主是善治理念最核心的价值,没有民主就没有善治。马克思主义关于善治中民主价值始终是我们建设社会的指南,把善治理念引进中国社会建设,并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一种趋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是“普遍的、完全的”的民主,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执政管理”与民主相结合。因而,善治不仅仅一种先进的管理、规制、控制现代社会管理模式,善治理念本身还承载着文化基因,譬如,民主就是其中之一。民主是千百年来仁人志士孜孜追求的社会目标,对美好社会的向往。据目前的国内学者对善治的研究,概括出善治理念的本质:“协同、回应、法治、责任、效益、公正、稳定、透明、廉洁等”,这遴选出来的词汇强烈地彰显着浓浓的人文气息、人文关怀、人文呵护。
随着公民社会兴起和发展,特别是,公民社会在21世纪表现出了更强劲的发展趋势。我们党和国家更加注重公民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权益、注重公民社会自治能力的形成。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中国的公民社会自治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即,党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不断推进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探索结果,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发展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体现。善治理念最大体现就是国家政府和社会最佳的互动和配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落实也最大限度地表达了公民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也表现出了政府管理方式的改观,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向。国家政府越来越重视民意的力量、越来越注重依赖民智,这种社会建设和管理模式的转向基本上在遵照着善治理念所要表达的核心价值,即社会发展和进步需要所有的民众共同的参与、配合、协同和合作。
三、善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
善治理念能够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准则,主要在于它能够保护每一个人自主权益以及共同的利益。善治的正当性也取决于它自身的文化基因,我们知道每个社会都在历史发展中形成、塑造出了自身的调节模式、自身的观念价值、解决社会冲突的办法;同时也创造了调和一致性和多样性需求的管理艺术。中国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就是人类建设美好的典范,和谐社会要达到的善治效果远远超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治理,它是善治理念呈现的最好形态。和谐社会不仅要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的关系、还有人与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关系;在普遍价值上,和谐社会旨在达到人与人之间的民主平等、社会的法治和正义,体现在每一个人都要过上有体面、有尊严的生活。在这种意义上讲,善治的基本原则与和谐社会的价值在内涵和本质上是一致的,善治最终目标也是要达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没有善治,就没有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也就没有和谐社会,所以说,善治对于和谐社会意义非同寻常。”
“十二五”期间,我们国家进入了转型期的特殊阶段,这个阶段就是矛盾、冲突的凸显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作为关切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摆在了国家和社会的面前。如何处置眼下的种种问题和矛盾关系到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更关系到了社会的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党和国家在面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需求多样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社会冲突频繁化的问题时,不得不把善治理念作为应对社会管理的价值导向,国家政府只有推行善政、努力实现善治,才能化解、解决和处置社会矛盾、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治思想和理念已经蕴含在我们政府的具体行动上,譬如,民生问题的解决,关切着千千万万普通大众的心,关切着社会制度和政府管理服务人民的成败,这是因为“民生发展之好坏不仅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实力,同时也是观照该社会公平正义状况的一面镜子,是检验政府及社会良知的试金石”。从人文终极关怀来讲,解决好、处理好人民大众的民生问题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是现代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本质的要求,更是社会善治所要实现的目标。
善治理念文化价值体现在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模式的改变上,我们发现现有的政治体制改革、具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从“经济发展型”政府转型到“社会服务型”政府、从“大政府”向“大社会”的转变、从“善政”向“善治”的转型。
和谐社会历来是中华民族孜孜追求、向往的美好社会,也是全人类共有的理想,和谐社会注重每一个人的和谐相处、互爱互助、和衷共济、和谐有序。在现代文明的条件下,善政不能足以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善治才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协调好国家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关系,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这样和谐社会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爱、邻里和睦、家庭融洽、社区祥和,才能够消除公民与政府之间的隔阂、消除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对立状态。因而,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应该是国家政府和公民社会良好协同的社会、一个公共利益最优化的社会、一个政治参与和社会正义的社会;简言之,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正义的社会、善治的社会。
善治理念,即良好的治理、成功有效的治理,已经成为一种建设社会、管理社会的共识。和谐社会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所要实现的理想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党和国家政府的顶层设计,也需要社会公民的积极有效的参与,需要现代公民文化意识的提升和培养。善治理念的价值理应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价值选择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