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与城市规模的加快与扩大,人们对城市管理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传统粗放的管理方式已经落后于现代化公共管理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也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实施精细化治理能够实现对城市管理力量的有效整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是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城市治理进入精细化时代
(一)城市化的发展加速了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变
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已历经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新一届政府更是把城市化作为“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化率从2003年的40.5%提高到2013年的53.7%,十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城市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经之路,由于城市化空间的拓展与水平的提高,城市化为城市吸纳人才、促进消费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同时,由于快速城市化,社会进入大变革大转型的时期,城市面临着环境、交通、治安等压力问题,与利益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城市管理中的违法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城市管理的成本加大,难度提高。随着公众对精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粗放式的城市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城市日益复杂化、系统化的管理要求,亟需变革传统的城市管理,创新公共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模式,破解城市可持续发展难题。
(二)公民意识的崛起对城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民意识的崛起具有必然性:一是城市的复杂化速度和复杂性程度大为提高,利益主体高度多元化,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日渐模糊,政府仅靠自身力量已不足以适应新的形势。二是政府本身固有的局限性,即“政府失灵”问题,如政府决策失误、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政府机构膨胀、寻租及腐败等。现代社会公众对公共秩序和公民自由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共领域治理过程的透明性和开放性,以及参与其中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公众对城市管理的需求。现代精细化城市治理要求形成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共参与这两种基本元素综合而成的公共治理模式,其根本在于把“善治”从理念转变为行动,走向由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国家与公民社会互动合作的现代城市治理,共同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技术的信息化为城市治理精细化转型提供了平台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全球普遍的信息化浪潮,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手段在城市管理领域广泛运用。信息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运行环境,不仅为城市治理精细化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也为社会关系的调整、服务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了变革的平台。城市管理部门需要摆脱“市场主导型政府”管理模式下所形成的城市秩序管理的狭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治理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的技术手段重塑政府管理,加强对治理精细化的认识,提高政府管理透明度和政府服务质量,从而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防范能力提供强大动力,保证城市的稳定和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供求的市场化夯实了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为满足多样性的精细需求提供了非常好的动力和基础,同时市场化也激发了公众个性化、多样性的需求。将精细化治理的理念运用到城市管理中去,对城市管理重新进行梳理,寻找管理的粗糙点,对管理细节进行完善,这不仅能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深层次矛盾,起到优化、规范和健全体制的作用,更能满足城市人民对城市环境及城市管理的多样化需求。在当前的城市管理实践中,城市建设是阶段性的,城市治理是永恒的,只有建立适应于市场化发展的城市治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创造出一个和谐、宜居的友好城市。
二、城市精细化治理内涵及特征
“城市治理”的理论背景是治理理论(Governance)。“治理”是对单向度的“管理”理论的超越,其特征可以概括为治理主体多元化、权力关系网络化、治理方式多样化、治理领域公共化,其要素是“权力主体的多中心化”“回应性”“互动性”“公开性”“透明度”“公正”“法治”“效率”等等。“精细化”这一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泰勒的科学管理以及后来的管理科学学派。至20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其生产流程、管理流程,将精细管理的理念广泛运用到工业制造业,这一理念后被推广应用于各类社会组织。
城市精细化治理,就是将精细化理念引入城市管理中,综合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各主体共同参与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过程。城市治理精细化强调将城市管理工作做精、做细,对城市管理各个工作环节实施信息化指挥、精量化定责和精准化操作,要求各城市管理参与者在日常管理中做好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从整体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活质量,有效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市民权利。精细化的城市管理方式相对于粗放式的城市管理方式,具有“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精益化”的特点。
(一)规范化
精细化治理是在制度框架中按照相应的流程规范运作。规范化治理能适时地检验制度的前瞻性和适宜性,使制度更加科学。首先要有精细化的标准。精细的标准能使执行者的工作责任明细化,从而督促执行者尽力达到既定标准。其次是建立科学的流程,流程是否精密,决定了城市治理能否精准的运作到位。这要求在整个工作流程中,注重基础数据的收集、存储、评价和反馈,以实现城市治理的数字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最后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城市治理任务的成绩进行评价,综合运用考核、奖励、处罚、责任追究等手段,建立精细化的奖惩机制,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协同化
协同化强调各部门、各环节、各个工作单元之间,能良好地衔接配合,协同动作,从而提高系统的整体效能。一是部门协同,这需要各部门间注重协调、整合资源,加强条块互动,强化综合治理能力。二是公众参与,即引导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发扬“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传统优势,发挥市民的积极性作用。让市民意识到城市环境的好坏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并能自觉主动地约束个人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身对城市治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解决城市管理中不配合、不参与的问题。
(三)数字化
数字化是精细化治理重要的特征之一,只有实现了管理的数字化,才能保证管理的精确性。数字化是指运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开展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传递工作,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使城市管理人员能及时了解信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相关处置工作,并能够及时公布准确的信息。这样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可以更早地发现城市管理的问题,使市民及时了解真相,得到市民的支持,从而减少城市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精益化
传统粗放式管理,大都追求短期效益,甚至不惜牺牲有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长远的利益。精细化治理是对粗放式治理的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由粗放到精细的转变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精益化强调治理效果要持续改进,立足于可持续的长远发展,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注重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微环节,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改进流程。精益求精,是精细化治理追求的目标。
三、城市治理精细化转型的路径分析
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最终目标和最高宗旨是为了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健康、更舒适、更方便。因此,在城市治理过程中需要强调在便民基础上的精细化管理,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的管理服务理念作为工作重点和资源投入的方向,逐步实现治理主体由单一到复合、治理手段由传统到现代、治理标准由粗放到精细、治理机制由突击到长效的四大转变。
(一)复合主体:由单一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
城市是所有市民的生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城市治理不但要树立政府职能观,由城管部门一家挑担转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同挑担,而且要由单纯政府职能回归于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首先,社区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基本平台。社区是城市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政府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方式。将城市精细化治理与社区管理相联合,可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其次,部门联动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必然要求。城市治理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和利益相关性的特点,仅靠一个行业管理部门单打独斗,是很难完成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既不能靠相互隔离的政府部门,也不能靠设立新的“超级部门”,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围绕特定的政策目标,在不取消部门边界的前提下实行跨部门合作。从“小城管”理念转变为“大城管”理念,从部门职能观转变为政府职能观,有效推动了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最后,公民参与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重要环节。城市治理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的城市治理精细化意识。同时,可以利用群众投诉和信访、网络、热线等多种渠道,发挥市民参与的监督作用。
(二)智慧城市:由传统手段向现代技术转变
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是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建成智慧城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可以促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向精细、静态向动态、被动向主动转变,提升城市管理部门的常态精细化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建设智慧城管平台。以数字城管平台为基础,整合信息化基础资源,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服务等新一代高科技手段,建立城市管理各环节全面感知、智能分析、信息共享、协同作业的统一平台。二是建设对外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利用行政执法局等智能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城市运行信息、公共系统运行质量、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等服务信息。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网络论坛、在线投诉举报等方式,接受公众信息,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有效拓宽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三是建设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通过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和地下管网数据信息普查和定期更新,对市各类城市部件进行网格化分类确权,摸清城市家底,确定责任权属。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三)精细标准:由分散控制向系统运行转变
精细化治理是依照一定标准所进行的系统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城市治理精细化的标准是现代城市治理范式的创新,其优点在于将传统的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转变为现代的定量和系统的管理。一是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前提是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城市建设涉及方面面面,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统一规划。二是制定市容标准体系。没有一整套严格执行的科学、细致和可操作的管理标准,精细化治理就会流于形式。科学高效的城市精细化治理实施标准包括对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照明、公共场所、城市社区等内容进行细致规定,从细节着眼,可提高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三是完善执行流程。精细化治理的精髓在于流程的细化和标准化。城市精细化治理流程包括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信息搜集,利用“城管通”等采集工具采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信息,实时传递到数字城管中心;第二个阶段是派遣,数字城管中心对信息分析研判后,按工作职责及时交办给责任单位;第三个阶段是反馈,责任单位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数字城管中心;第四个阶段是考核,数字城管中心派监督员对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并考核评价。
(四)创新机制: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监管转变
一套立体多元的工作机制,才能变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管理,变被动式应付为主动式作为,从而实现对城市的长效精细治理。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等技术化手段的监督考评作用,以其记录的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对相关部门实行月度考核通报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的内容由单一的卫生保洁向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经营秩序等所有城市管理问题转变。通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可以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率、管事率、解决率。二是建立绩效奖惩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市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绩进行科学评价。同时,设立城市管理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予以奖励。三是建立“代整治”机制。即对于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可以通过“代整治”,由市政府协调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长效监管,确保同类事件以后不再发生。
总之,精细化是公共治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政府治理的精神和精细化的管理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精细化作为一种城市治理方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特别是对于新兴城市的合理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城市政府需要在新的社会背景下不断探索城市治理精细化的路径,思考城市政府作为公共给付主体的职能及其实现方式。城市精细化治理不仅要关注表象问题,还要有深层次的整个系统的变革。通过城市精细化治理推动政府治理创新,将政府从治理的唯一主体位置中解放出来,对于提高城市治理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