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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河长制工作

2017-06-26 来源:高州市党史地志办公室

高州市总面积 3276 平方公里,境内河流 203条,总长 1648 公里,山塘水库 636 宗。2017 年共有河长 883 名,其中,市级河长 19 名,镇级河长 376 名,村级河长 488 名。市、镇成立河长办,村成立河长工作室;组建镇村级护水队 488 支 1.2万人,专管员 488 人,实现“村村都有护水队,人人当好护水员”。

2017 年,高州市结合河长制工作,实施“高州河更美”3 年治水攻坚计划。

一是推进河长巡河管河常态化。以上率下,实行“市级总河长季巡、市级河长月巡、镇级河长周巡、村级河长日巡”制度,市、镇两级党政一把手带头巡河。2017 年,各级河长巡河、管河8800 多人次,发现问题 628 宗,发出河长督办函56 份,清理鉴江河道“钉子户”餐饮船 1 艘,取缔河砂盗采点 25 个,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三无船只、拦河渔网等 500 多宗(处)。

二是开展清河专项行动。通过发动外出乡贤、社会各界捐资和“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资金2400 多万元,全面清理阻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构筑物、高秆作物、水面漂浮物、杂物垃圾等,清理河道 455 公里。全市参与义务护水的干部群众、志愿者 10 万多人次。由于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正在实施的水系连通项目 9 宗 129 公里按期全部完成。

三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按照茂名市“截污水、关猪场、打偷排、补好水”的要求,重点整治小东江流域,特别是白沙河、根子河、鸡公河、泗水河等重点河段黑臭水体。2017 年关闭禁养区养殖场 56 家。全市累计治理达标规模畜禽养殖场 169 家。

四是强化水污染整治执法工作。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强化环境执法。组织环保、工商、科工商务、园区管理中心、住建、公安、水务、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偷排和“小散乱污”企业的专项行动,查处小东江流域涉水案件 16 宗,处罚金额 20.97 万元。

五是开展“干部回乡护水”行动。把河长制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清洁工程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动员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回乡一次,发动引导乡亲,清理屋前屋后垃圾,保洁村中小沟、小渠、水塘,保证水体管护全覆盖。 2017 年发动干部回乡达 4300 多人次。

六是整治清退山塘水库违规养殖。出台《高州市水库山塘违规承包违规养殖整治清退工作方案》,对山塘水库违规养殖实行“三不一保障” 退出机制,即合同到期的不得违规续期承包;未到期的不得违规投料和直排污水入库入塘;未承包的一律不得违规承包;服从水资源调配,保障防洪功能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累计清退 81 宗,签订协议限期退出 34 宗。

七是稳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 3.8亿元建成水质净化厂 9 个,污水日处理量近 8 万吨。其中,库区七镇 7 个,配套管网约 16 公里,还规划 12 条村建设水质净化处理设施(站),其中 4 个站建成并试水运行。另外,潭头、分界镇水质净化厂完成主体工程,其他各镇镇级水质净化厂正以 PPP 形式整市推进建设,总投资约 9亿元。落实专项资金 500 万元,对 20 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保护。金山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通过工程和环保验收,日处理污水 1 万吨,出口水质达到国家一级 B 标准,正推进第三方运营委托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对产业园区内皮革、瓷土矿等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八是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庄,辐射整个社会。2017 年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达 230多场次,全市超过 20 万人次参与护水治水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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