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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二轻手工业企业24个单位划归农村人民公社成为所在公社的社办企业

1978-01-01 来源:高州市党史地志办公室

1月1日,根据国务院和省、地革委指示,全县农村二轻手工业企业24个单位划归农村人民公社,成为所在公社的社办企业。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