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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县委以高发[1979]10号文印发《关于农业生产的若干措施》在全县实行

1979-02-20 来源:高州市党史地至办公室

2月20日    高州县委以高发[1979]10号文印发《关于农业生产的若干措施》在全县实行。主要内容有: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全面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实行钱粮并举,大力发展工商业,走农、工、商结合的道路,在不影响集体经济发展条件下,社员有权经营家庭副业,耕种由集体分配的自留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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