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名单,高州市榜上有名。
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由国家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重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近年来,高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农产品品牌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同时,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大幅提升。
2016年以来,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茂名市对高州市各类蔬菜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水果、水产品专项监测合格率均达100%,高州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禽、水产品中“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全市连续十多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没有发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经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考评,高州市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被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