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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无小事,消委圆民意

2019-12-11 09:33:41 来源:高州新闻755期 12月11日3版

近日,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房屋装修服务消费纠纷,为市民俞先生挽回经济损失达1.5万元,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据了解,11月10日,市消委会接到一位消费者俞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018年10月3日与高州市某装修公司依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装修工程验收期间,俞先生对该公司的装修工程质量不太满意,便向该公司提出按合同要求整改。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俞先生遂向高州市消委会投诉,请求为其帮助维权。

市消委会接诉后,十分重视,当即委派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调查情况,经查,俞先生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消法》、《合同法》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装修工程承揽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随后,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约请涉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该会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向涉事双方明晰,当事人之间订立、履行合同。最后,商家和俞先生达成和解协议:涉事双方当事人按原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装修工程中已造成的损坏情况按双方约定,由商家履行修复。

该起房屋装修服务消费纠纷得到了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更对高州市消委会消费维权调解工作人员的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作者:陈华生 缪健伟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