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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消费留隐患 消委维权解民忧

2019-12-18 17:38:07 来源:高州新闻756期 12月18日2版

近日,高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房屋预定服务消费纠纷,为市民卢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0000元,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据了解,12月4日,高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卢先生的投诉,称在12月3日通过市某信息部的介绍,有意预定一套房屋。在面谈过程中,商家表示房屋过户简单便宜,让卢先生抓紧时间交定金和商议签订合同。卢先生在商家游说和催促下匆忙交纳了定金20000元。事后,卢先生感觉不妥,自行了解到该房屋的转户手续繁琐,且转户费用不菲,卢先生意识到商家隐瞒事实,诱导其消费,便要求商家退还定金,拒绝商议合同签订事宜。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卢先生遂向市消委会投诉,请求为其帮助维权。

高州市消委会接诉后,当即委派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调查情况。经查,卢先生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随后,市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约请涉事双方进行了调解,该会维权工作人员向涉事双方明晰权利和义务,商家在口头介绍时没有充分说明房屋过户的真实情况,便催促消费者匆忙交定金和签订合同,商家隐瞒交易信息没有尽到应尽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卢先生表示歉意。最终,商家和卢先生达成和解协议:商家退还20000元定金给卢先生。

该起房屋预定服务消费纠纷得到了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更对市消委会消费维权调解工作人员的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作者:苏 琳 缪健伟 陈华生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