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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居)一律师矛盾纠纷不出村

石仔岭街道“五个一”力促律师驻村工作见成效

2014-07-30 11:31:40 来源:高州新闻411期2014.7.30 二版

去年底以来,石仔岭街道党委和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高州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在,该街道不仅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而且上访案件明显下降。据统计,去年以来,全街道除了出现一宗全国政策性的上访个案外,其余矛盾和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之中,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街道”。街道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一村(居)一律师,在构建健康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已经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提高认识,全力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

为构建健康和谐社会,将各类矛盾或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推进律师驻村(一村一律师)工作。该街道党委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三项措施,力促“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分析形势,形成共识。该街道党委接到上级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律师驻村制度”的相关文件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讨如何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近几年,石仔岭街道的农村工作举步艰难,不仅征地拆迁工作处处碰壁,而且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农村工作似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2012年之前,石仔岭街道被上级信访部门戏称为“信访重灾区”,被列为“茂名市信访重点整治单位”。此外,石仔岭街道的治安状况也难尽人意,同样被列为“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单位”。很显然,要改变石仔岭街道“四面楚歌”的局面,除了街道党员干部的努力奋斗外,律师驻村也是一场“及时雨”。因为,毕竟律师懂法律,善于化解“斩不断,理还乱”的基层矛盾与纠纷。而“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含义,正是由政府出资,聘请律师,为基层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村(居)委会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构建健康和谐社会。毫无疑问,“一村(居)一律师”的工作内容,与街道党委要扭转农村工作被动局面的工作要点,是相互交集的。所以,街道党委决定,要全力抓好“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并抓出成效。

第二,动员干部,齐齐参与。街道领导班子形成共识后,立即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将领导班子的共识,与全体干部分享,使他们认识到,“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确适合当前农村工作的实际。有的干部还说,律师进村入户,对改变农村工作的落后面貌,将会起到“助推器”的作用。因此,该街道办的全体干部,不仅全力支持“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还主动报名当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律师驻村具体工作。

第三,引导,协助律师。要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关键在村(居)一级的基层。理由很简单,因为律师驻村,其岗位和工作任务都在村(居)基层。只有们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才会有效推进。因此,该街道党委召开多次村(居)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他们积极配合律师工作,除了为律师提供工作方便外,还建立法律宣传阵地,把法律常识普及到千家万户。

落实“五个一”,把“律师驻村”工作落到实处

为防止“律师驻村”工作流于形式,使“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该街道党委在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过程中,落实了“五个一”措施,力促“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有声有色地向前推进。“五个一”的措施是:

第一,落实“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制度。从去年底开始,该街道的10个村(居)委会都落实了驻村律师,并公布了律师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各村(居)委会,除了主动配合律师工作外,还为律师提供了办公场所,并公示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制度。律师进村,除了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外,还主动接受法律咨询,参与调处农村各类矛盾与纠纷。今年2月,石仔岭街道茂岭村委会发生一宗因宅基地争执而引发的纠纷。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几乎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但在驻村律师的指导下,茂岭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调处。经过循循善诱,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平和地接受调处。

第二,进行“一月一培训”。石仔岭街道自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之后,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工作。培训课由驻村律师轮流主讲,内容主要为法律常识,调解技巧等。培训对象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和各村(居)委会调委会的成员。通过培训,街道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和各村(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无论是法律常识和调解技巧都明显增强。今年上半年,南宫、坡心、陈大岭等村(居)委会,所有矛盾纠纷都在村中解决。南宫居委会主任兼调解员姚东生,今年成功调处多宗矛盾纠纷,被居民称为调解能手。

第三,进行“一周一研判”。街道维稳中心,在驻村律师的指导下,每周开一次研判会,对那些疑难纠纷案件,逐一排查和疏理,然后采取“一把锁匙开一把锁”的办法,化解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今年2月,该街道塘背村发生一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纠纷案,双方各执一词,似乎都有道理,经街道和村委会两级调委会调解,都无法解决。后经驻村律师曾德忠提议,因双方都有法律依据,如果互不相让,只能提请双方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案目前正在高州人民法院的审理中。

第四,组建“一个法律服务人才库”。该街道党委十分重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从去年开始,以造册登记的形式,组建法律服务人才库。人才库中有:街道法律顾问、驻村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上有较高威望的离退休干部等。储存法律服务人才,是为了“养兵千日,用之一时”的应急之需。比如我市进行东方大道建设时,就碰到非常棘手的砖厂拆迁问题。此问题之所以棘手,是因为砖厂承包者是加拿大籍华人。为了妥善处理砖厂拆迁纠纷案,该街道从法律服务人才库中抽出多名法律常识相当娴熟的法律人才,组成工作组,专门对砖厂承包者进行攻关。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砖厂终于无障碍拆迁,为打通东方大道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五,建设“一个法律宣传阵地”。该街道党委认为,为配合驻村律师更好地开展工作,要想办法建设“一村(居)一律师”法律宣传阵地。这个阵地包括法律宣传长廊或宣传专栏,法律咨询场所,村村通广播等。法律宣传阵地以宣传法律常识为主,同时宣传一些成功调处的纠纷案例。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该街道的法律宣传阵地已基本形成。

“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初见成效

该街道扎扎实实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已初见成效。其效果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去年,我市开始启动“七路一桥一中心”工程,掀起了城区建设扩容提质的高潮。而“七路一桥一中心”工程九个项目,就有“东方大道、冼太大道、红荔路、冼太大桥”四个项目在石仔岭街道的区域内。路桥建设,最棘手工作就是征地拆迁。征地拆迁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征地拆迁难,一直干扰基础建设的前进步伐。1994年前,高州的决策者们就计划建设东方大道,打通高州城区向南发展的瓶颈。但此项计划,长达20年都无法实施,最关键阻滞就是征地拆迁问题。去年,建设东方大道三期工程,拓宽城区出口,再次提上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恰好此时,适逢该街道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该街道因势利导,请律师进村入户,全程跟踪征地拆迁工作,反复向农民宣传法律,宣讲我市城区发展形势,变阻力为动力。结果,东方大道三期工程建设相当顺利,2.7公里长的路段实现了无障碍施工。建设东方大道三期工程的老板,在全国各地都有项目建设,但征地拆迁如此顺利的工程项目,他还是头一次遇到。可以说,律师驻村,驻出了“高州建设史上从来没有的好现象”。除了东方大道三期建设之外,冼太大道、红荔路和冼太大桥的征地拆迁工作,也十分顺利。

第二,治安明显好转,石仔岭成了投资热土。该街道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之后,居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他们知法守法,心中想的都是正经事,不走歪门邪道,治安及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去年底,该街道不仅摘掉了“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落后帽子,还获得治安建设优秀奖。石仔岭街道治安净化后,很快就成了投资热土。不少外出经商成功的乡贤,纷纷要求回乡投资置业。目前表示在石仔岭投资办厂的老板已有10多个。石仔岭将会很快成为兴办实业的“风水宝地”。

第三,矛盾纠纷逐渐减少,热心公益明显增多。律师驻村后,积极宣传法律常识,使村民逐步懂得,争无益,和为贵,热心公益方为人上人。因此,全街道的纠纷明显减少,越级上访案件几乎为零。绝大数居民除了一心一意求发展外,就是热心公益事业。陈大岭村委会办学修路,建文化广场;街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教育创强工作成效显著,捐资总额共810多万元。累计捐资700多万元。种种迹象表明,石仔岭已改变了旧模样。

板桥村文化公园一角

作者:杨生,龙步云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