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茂名库 > 高州市库 > 新闻报道

市地税局“以电控税”见成效 资源税2月同比增长818.2%

2015-03-18 18:27:04 来源:《高州新闻》455期三版2015.3.18

  市地税局推行并持续完善“以电控税”管理的新模式,2月组织资源税收入202万元,同比增长818.2%,增收180 万元,充分实现“小税种,大作为”。

  一是科学核定应纳税额,源头控管促增长。针对石场普遍未建账建制、开采销售数量隐蔽、税收监管难度大等现象,该局实行“以电控税”征管模式,利用单位用电量测算石场产量并计征资源税,制定每度电应征资源税申报审核标准,准确核实应申报税款,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及时化解征纳矛盾,贴心服务造环境。考虑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抵触意识,该局及时组织纳税人召开听证会,解读政策法规,听取意见建议,增强纳税意识;组织业务专业队伍,走访了解石场的生产经营情况,解决涉税疑难,开展个性化服务,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财务核算,依法申报纳税。

  三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部门联动搭平台。以供电局电费单作为防控的“安全卫士”,纳税人申报时须出具供电局开具的电费单,根据电量核实计税信息;加强与供电、国土、金融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第三方信息链式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协税护的联动作用,实现信息管税。

  四是深化后续管理,动态监管保持续。组织人员定期到企业实地巡查,建立石场行业后续管理台账,健全评估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动态监控;引导纳税人建立健全帐制,积极创造条件实行查账征收;对石场纳税人漏税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作者:朱国燕,梁春颖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