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至24日,高州市顺利通过省创建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验收组的考评验收,喜获“创建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的称号。
两天来,由省档案局、民政厅、农业厅等组成的验收组,在高州市副市长莫燕以及茂名、高州两级档案局领导的陪同下,深入高州市根子镇和市水务局、民政局、档案局等单位,对该市创建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市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省验收组认为高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认真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有序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助农村经济产业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省验收组一致同意授予高州市“创建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殊荣,并向该市颁发了牌匾。
高州市表示将以此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充实提高,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工作力度,丰富镇村级档案内容和门类;加强镇村档案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镇村级档案工作管理体制,落实责任,建立镇村级档案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档案工作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