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高州市农业局是高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内设股室有办公室、人事股、农业发展计划与加工股、科技教育股、农村工作股、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种植业股、水果股、土肥环保能源股、种子管理股、农业机械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 行政编制3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9 名;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市土地流转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管理站、农业科学研究所、果树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机安全监理所、农业机械学校、农机有限公司、高城农技推广站,事业编制113 名。
【粮经作物生产】
一是指导全市农业生产工作。2018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发指导性文件8份(次),根据不同农作物及农作物的不同生长时期,制定印发相应栽培管理措施及病虫防治意见指导全市农业生产,如《关于抓好我市2018年春耕生产的意见》和《关于做好荔枝龙眼控梢促花工作的意见》等,对促进全市农业增产增收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发展南药种植。该局多措并举,通过“一村一品”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项目,在石鼓、沙田、古丁、东岸、云潭等镇新发展种植何首乌、益智、广藿香、三叉苦、两面针等药材5.5万多亩。三是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该局与市财政局联合把中央资金5331.71万元下达到镇(街道)。各镇(街道)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要求,在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在8月份将2018年度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邮政银行一卡通帐户发到全市农户手中,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户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积极性。四是落实扶持粮经生产项目。实施2018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发动58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共创建10个水稻千亩连片示范片,单造亩产均500公斤以上,综合节本增效在5%以上,带动全市水稻生产节本增效超2%。落实2016年广东省(茂名)荔枝等特色水果产业带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建设20个水果标准园,改善荔枝龙眼生产条件,促进全市水果生产发展;落实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投入80万元建设高州市智能节水节肥灌溉示范基地、40万元建设高州市农产品产地田头冷库、100万元建设高州市稻谷烘干低温贮藏一体化设施示范项目、100万元建设高州市白腊黑叶荔枝园改良种植红肉蜜柚标准化示范基地、95万元建设高州市潭头镇高润红肉蜜柚种植场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50万元建设田头冷库建设、155万元建设温室大棚及简易大棚示范基地。
【农业强基】
一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要求,抓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现代标准化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提高农田产出能力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5.17万亩。二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2018年,全市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4279份,通过审核确定受益对象4160户,落实中央、省购机补贴资金700万元,补贴购买各种农机具4532台(套),带动农民投入农机化资金3580多万元。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7.39万千瓦,同比增长2.28%。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警监联合执法”模式,联合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2018年,共检查各类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约7200多台(次),纠正农机作业违章行为586宗,处罚512宗,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秩序。三是提高农药化肥使用效率。该局落实2017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投入财政资金260万元,在全市取500个土壤样品、检测全省5200个土壤样品,创建一个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基地。2018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20万亩,水稻配方肥施用面积60万亩,平均亩节本增效75元,总节本增效达8000万元。实施土壤有机质改良项目,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改良石鼓、荷塘、沙田、金山、泗水、根子、宝光、镇江等镇(街道)土壤面积达10万多亩,受益农户10万多户,平均亩节本增效达70元,农户节支3990万元。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面积6.2万亩,涉及4个镇13个村委会,参与农户4959户;推广应用粘虫板农药减量控害新技术13028亩;示范推广应用诱虫灯7200亩;示范推广水稻生物防治性诱剂防治技术2145亩;示范推广生物防治平腹小蜂防治荔枝蝽蟓1630亩,实现预期目标。四是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局投入2017年中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130万元,加强23个基层农技推广站的办公场所建设,配备检验试验设备和交通工具,推广应用“农技宝”,为农民提供多元化服务,并举办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培训班312期、4300人次。在高州市广播电视台播出《高凉乡风》电视栏目,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每周重复播放5次,以纪录、采访、解说、科普的形式,推介高州农业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技术措施、成功经验、政策法规等,推介农村新态、农民新风。五是促进生产经营信息化。该局在全市村委会、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公益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主体中,率先建设200家惠农信息社。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投入使用,有300多家农资店进入农资监管平台,80多家进入种植监管平台企业,新增“菜篮子”蔬菜基地2个。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家、绿色食品2家、有机认证食品1家。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分别达到52个、25个、5个、6个。加强对全市的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的蔬菜、水果等应节农产品的抽样检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共抽检蔬菜、薯类、水果等样本 2522个,合格率达99.2%,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六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执法。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行动,全面整顿全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2018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40人次,检查农资门店720家次。受理农产品监管执法案件11宗,涉及金额60500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纠纷14宗,立案查处、调解处理并办结 14 宗。
【农业产业化】
一是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共计27个镇(街道)、441个行政村(居)、7932个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实测农户28.11万户,实测面积76.17万亩,实测地块299万块,已颁发证书26.56万本,材料归档14.7万户。市汇交数据通过省农业厅质检,汇交入库行政村(居)440 个、承包地面积 74.43 万亩,入库完成率 97.7%。完成数据库硬件的安装和调试,可以投入正常使用,茂名市、高州市数据库正在合库并联网。二是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市现有集体经济组织8495个,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经济组织7719个,完成率90.86%,清理核实集体资产总额6.955亿元、集体土地面积404.39万亩,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设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3个,总数达到1124个。四是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的培育认定工作,全市认定家庭农场724家。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通行证”,全市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33家。培育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7家。五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018 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 59家,其中:省级14家,茂名市级13家,高州市级32家。据统计,全市龙头企业年生产总值达38亿,带动农户5.6万户,户均增收4800元。六是建设广东农业(荔枝)公园。投入省财政资金800 万元,在根子镇柏桥村建设主题公园核心区。2018年,广东农业(荔枝)公园的绿道、亲水平台等基础已建成,电商、农产品加工展示区已基本建成。七是加强农产品宣传。分别组织市农业龙头企业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第九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宣传高州名特优农产品,效果显著。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现场共销售农产品额达 160 多万元,现场签约额 8000 多万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018年,高州市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通过“市补一点、部门帮一点、镇村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多元筹资投入新农村建设。通过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189个,投入资金总额5227.5万元,获得中央、省、市补助资金1742.5万元,有效推进农村水泥硬底化、道路水利设施、环保绿化设施和公共场所建设。高州市有9条名村通过省名村认定,3条村被评为茂名市十大美丽旅游村庄。全市新农村建设情况如下:一是省定贫困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18年年底,高州市省定贫困村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村庄规划工作,并利用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按省的考核指标将建设项目申报入库。全市共申报立项建设项目3564个,已完成村巷道硬化 24 万米、自来水管道 19万米、污水排放管道18万米,建成垃圾收集屋168间及其他基础设施一批。二是扎实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市镇江镇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以“依托现代农业,打造醉美乡村”为目标,围绕“奥运农业,五谷镇江”主题,按照“一轴、一环、两园、三组团、五核心、六基地”的总体规划,已完成示范片全域规划编制和示范片起点牌坊、示范片主轴宣传牌建设,基本完成示范片环线及主体村绿化项目建设,正在实施示范片环线道路硬底化建设。三是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全市非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4863个,已全部启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四是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根据《高州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方案》,形成四种“三变”改革模式,分别为:以山地、房屋入股公司,以产业扶贫资金、土地入股公司,以个人资金入股合作社,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总结试点经验,全市基本形成“摸资产、选产业、引企业、带农户、确对象、定资金、商股比、签合同、推项目、抓验收”的“三变”改革“十步走”基本流程。五是积极推进广东省第二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工作。全市共有25个行政村列入广东省第二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试点村。该局正在抓紧落实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共投入资金4500万元,每条村投入180万元。有15个行政村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经该局和财政局批复后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六是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中国人保财险高州支公司承保水稻75.6万亩,保费收入1511.92万元,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承保率达98%,赔付879.5万元。中国人保财险高州支公司承保岭南特色水果保险 68.1 万亩,保费收入 6763.92 万元,赔付 4645.17 万元。
【脱贫攻坚】
一是思路举措清晰准确。市委、市政府在认真学习吃透中央、省、茂名市政策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高州实际,出台一系列精准扶贫意见方案,明确主攻方向和着力重点,探索出一条具有高州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路。全市共有贫困户 1.7 万户 3.7 万人。2018年计划脱贫2810户7782人。二是责任传导全面到位。市委、市政府坚决承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书记、市长亲自挂帅,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起县、镇、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三级联动、聚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三是精准施策效果明显。全市通过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高州全市建成龙眼、火龙果、百香果、番石榴、益智、蓝莓、释迦等特色产业扶贫基地257个,39条贫困村都建成产业基地,全市有劳动能力贫困户7164户全部落实产业帮扶项目;2018 年实现转移就业 2596 人;获得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280户,实际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资金额722.4 万元。四是民生基础显著改善。全市在读小学至大专的贫困学生已全部发放生活费补助;全市贫困人口全部由政府财政代缴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危改户全部动工改造;2018年在册的无劳动力贫困人员全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所有贫困户通生活用电、通广播电视信号、饮用上安全水、网络信号全覆盖。五是资金投入持续增长。2018年筹集扶贫专项资金 11451万元,合计35649万元。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帮助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以产业扶贫项目为主,资产收益项目为辅。六是合力攻坚成效凸显。行业扶贫卓有成效,19个市直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驻村帮扶扎实开展,省、市、县三级共派出驻村工作队 444 个 898 人,包户干部 9444 人,所有精准扶贫村落实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所有贫困户已落实帮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