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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水产

2019-01-01 15:11:37 来源:高州年鉴2019

【概况】

高州市畜牧兽医局自2000年以来历经四次机构改革。其中,2002年1月由高州市畜牧水产局改为高州市畜牧水产总站,2006年11月由高州市畜牧水产总站改为高州市畜牧水产局,2008年7月由高州市畜牧水产局改为现在的高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4年11月由高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更名为现在的高州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为隶属市农业局副科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是主管全市畜牧兽医水产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畜牧股、兽医法制股、水产渔政股6个股室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公务员管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属畜牧兽医水产站、畜牧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良种鸡繁育场及鱼苗场等直属单位。各镇设一个畜牧兽医水产站,从 2013 年 8 月起,按照市委简政强镇的要求,24个镇级畜牧兽医水产站事权下放到各辖区镇(街道)。2018年,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减猪、稳禽、发展牛羊”的发展战略,积极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畜牧水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畜牧水产业健康平稳发展。据统计,2018年,全市生猪年末存栏61.3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5.1万头,年出栏生猪119.8万头;蛋鸡存栏360万只,产蛋量4.5万吨,肉鸡出栏量2511万只。全市养殖面积达7.5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7.81万吨,同比增长5%,产值6.03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罗非鱼主养面积5万亩,产量6.83万吨,产值5.1亿元;生产各类鱼苗40多亿尾。

【畜牧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畜牧兽医局创新生产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畜牧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减猪、稳禽、发展牛羊”的发展战略,注重保护环境,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养殖场环境管理,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根据高州市畜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保护等要求,2018年7月重新调整畜禽养殖区划定范围,出台《关于调整高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范围的公告》(高府规﹝ 2018)3号),进一步扩大禁养区范围。并规定,禁养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养殖场,不再安排项目,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实施关闭搬迁工作;对限养区内的养殖,指导养殖场建设粪污治理设施,粪污资源化利用,禁止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适养区内引导群众要根据土地承载力、人畜分离、环境保护等要求改扩建养殖场,保持适度有序发展。二是推进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积极发展草地畜牧业,支持利用山地自然草地与人工种植牧草相结合,推广优质牧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牧试点。因地制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开展创建生态美丽牧场活动,以及“畜-粪(沼)-果园”“畜-沼-林地”等资源化生态循环农业利用模式,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生产模式为示范,积极引导养殖场应用新设备、新技术,走农牧结合健康生态养殖之路。三是积极推进中央省级扶持项目建设,加快草地畜牧业的发展。2018年,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小组,积极推进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特色畜牧业发展项目,四季绿洲农牧有限公司、高州市祥丰农牧种养专业合作社省级草地畜牧业示范基地项目;高健养殖专业合作社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建设项目的建设。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全面提升高州市特色畜牧业生产和草地畜牧业生产发展水平。四是创建生态美丽牧场。开展以广东绿杨农业股份公司、茂名市建国生态农业发展公司、高州市春色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创建美丽生态牧场示范点,抓紧组织推进全市畜禽养殖企业沿绿色、生态、美丽方向发展。2018年生态美丽牧场创建项目已经茂名市局的组织验收,广东绿杨农业股份公司生态美丽牧场创建项目获得省专家验收组的肯定并通过验收。2018年12月6—8日,全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在高州市顺利召开,高州市广东绿杨农业股份公司荣获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称号。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市畜牧兽医局紧紧围绕“截污水、关猪场、打偷排、清底泥、补好水”的工作思路,坚决打赢三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配合河长制,继续推进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清理工作。为解决村中及河流两侧养殖造成的污染问题,根据《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州市畜禽养殖区划定范围的公告》(高府规〔2018〕3号)及《高州市2018 年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高府办函〔2018〕104号)要求,市畜牧兽医局协同环保部门及相关镇政府,全力推进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工作并参与组织验收。2018年全市完成补偿类关闭4128家,完成退养类关闭1512家。二是开展对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的目标和要求,市成立高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与市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高牧〔2018〕22号),对今后两年多的工作作具体布置和安排。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录入规模养殖场222家,其中180家已按要求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1.08%,2018年37家整治任务已完成养殖场配套治理设施的23家,8家退养关闭,6家治理中。2018年全市统计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及专业户722户,根据工作推进的安排,市畜牧兽医局、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制《高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5000多份,已组织开展对高州市小东江重点整治流域和鉴江流域范围相关镇街开展专题培训,共开展培训15期,培训人数共916人。

【饲料生产安全管理】

为保证全市的饲料生产安全,市畜牧兽医局印发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特别安全防护期内,按要求做好监管巡查和记录工作,配合茂名市局做好相应的饲料监测工作,将饲料生产安全的生产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创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力争实现全市饲料生产安全和畜牧养殖投入品安全零事故。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多措并举,全力应对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迅速进行部署。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视频会议,部署全市非洲猪瘟紧急防控工作。结合非洲猪瘟的防控特点及高州市实际,制定印发《高州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高州市防控非洲猪瘟疫病工作方案》《高州市非洲猪瘟疫情扑杀应急预案》等防控制度。同时,各镇(街道)、各防控相关部门按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职能,层层召开防控会议,成立防控机构,相应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转(印)发有关防控文件通知。

明确防控责任。在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中,各级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防控部门负监管责任,生猪养殖、屠宰场等企业等主体责任。明确各镇街对本辖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告知生猪养殖、屠宰场等企业等主体责任。

落实防控措施。一是切实开展全市大排查。对所有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所、野猪出入点和超市、餐饮服务、冷库、集体饭堂、猪肉经营摊档等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2018年市农牧部门共出动排查人员8825人次,排查生猪养殖场(户)10882场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472个次,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72个次,排查生猪数量246多万头次。食药监出动执法人员4254多人次,检查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冷库、集体饭堂单位5135 个次。从排查的情况来看,全市尚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同时,市畜牧兽医局采集241份猪只样品、与食药监局联合采集35份冷库冰猪肉样品送检,没有发现非洲猪瘟阳性样品。二是加强生猪调运监管。高州市按生猪调运规定,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监管,严查高速路口生猪运输车辆,加大对乡间小道的巡查堵截,严格执行生猪承运车辆持证运输制度,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并按省的要求开展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专项整治行动。农牧与公安、交通等加强协作,对公路特别是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出口和广西毗邻连接高州市公路的畜禽运输车辆进行查证验物,对证物不符、无证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管和公路堵截的屏障堡垒作用。2018年市畜牧兽医局动监所与公安、交通联合共查获违规调运生猪16宗,立、结案16宗,查获违法调运生猪525头,货值159210.2元,罚款22779.57元。三是加强泔水等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开展强化餐厨剩余物各环节监管。住建、食药监和畜牧部门能按各自职责,做好泔水等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使用环节监管,并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行动。食药监部门积极履行监管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指导处理的责任,全市共发出“致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公开信”和“广东省餐饮服务单位非洲猪瘟疫病承诺书”或“高州市餐饮单位共同防控非洲猪瘟承诺书”各2639份,约谈餐饮服务单位食堂责任人372人,严防泔水等餐厨废弃物流入生猪养殖环节。各地兽医站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辖区猪场全覆盖,摸排的同时发放禁用泔水喂猪告知书,与猪主签订禁喂泔水承诺书,并对使用泔水猪场进行登记造册。发放禁用泔水喂猪告知书2217份,与猪主签订禁喂泔水承诺书1036份,排查登记使用泔水喂猪的有91户,已整改的91户,所有原来使用泔水喂猪的养殖户都停止使用,全市已保持查处违规使用泔水喂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2018年9月以来,全市先后举办4期专题非洲猪瘟防控培训班,培训兽医防疫人员、生猪养殖代表、生猪贩运经纪人、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和屠宰企业代表共650多人,全面提高相关人员防控非洲猪瘟的能力水平。同时,组织发放一大批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非洲猪瘟预警告知书、防控知识挂图、防控手册等宣传资料,资料宣传基本达到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村委会、兽医站等主要场和人员的全覆盖,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五是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进一步压实屠宰企业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要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从生猪收购、入场查验、品质检验、产品销售、车辆消毒等全链条的防控工作制度,细化实化防控举措;要求屠宰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收购未经检疫生猪、不得收购来自疫区的生猪、不得收购病死(害)猪、不得收购走私生猪,并且建议全市各屠宰企业最好以收购屠宰本地生猪为好,以降低采购外来猪带来的疫病风险。六是加强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为更好灭杀传染源,全市加强消毒工作,要求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猪肉交易市场等相关场所深刻认识消毒的重要性,加强对场地、设备、器械、运输车辆等的消毒。同时,充分利用已建成试运行的高州市生物能源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加强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的病死猪收集处理。七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全市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均成立防控机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大部分镇(街)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预先联系应急搬运工具,选定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行动迅速,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全面到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八是开展“3+1”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生猪屠宰、泔水3个监管领域的专项整治,以及开展1次动物防疫大消毒行动。农牧部门制定“3+1”专项行动方案,并开展专项行动工作;食药监等相关的成员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九是及时处理一般性动物疫情。为降低疫情发生和蔓延风险,全市对4起一般性动物疫情进行紧急处理。在处理这些疫情中,相关镇、部门和无害化处理厂能相互配合,处理过程较为顺利。十是积极维护生猪产业发展和肉品供应。高州市已做好保产业预案,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相关政策,全力保障生猪基础产能。同时,对出现疫情后的猪肉供应,高州市已要求市食品集团制定猪肉供应预案,密切联系周边县(区)屠宰场,确保生猪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动物检疫防疫】

市畜牧兽医局强化机制,完善动物检疫防疫体系。一是积极组织疫苗供应,扎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密度达100%。全年完成动物强制免疫接种情况如下:猪口蹄疫193万头次,免疫率达100%; H7N9禽流感3050万羽,免疫率100%。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疫指标,全市2018年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保障高州市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二是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把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监测工作任务。另外自检猪口蹄疫O型250份,牛O型90份,鸡H5禽流感血清320份,鸡H7禽流感血清320份,鸡新城疫血清320份,猪瘟血清320份,羊布病样品110份,猪布病样品320份,牛结核样品90份。三是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下基层实地指导,提高防疫人员的操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018年全市累计上传戴标信息61万多条,上传日常免疫信息55.3万条。四是进一步规范加强疫苗管理。制订《高州市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和《高州市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细则》规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保管、发放、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帐目管理,完善台账,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

【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强化领导,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畜牧业投入品行为,不断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保障,促进检疫工作规范开展。为确保检疫工作规范开展,市畜牧兽医局为各兽医站购置58台电脑30台打印机等设备,实现屠宰场检疫电子出证,印制完善工作台账,举办全市兽医人员培训班,并不定期突击检查检疫员日常工作的规范程度。确保检疫人员按时到场到点,依法依规检疫,把好检疫关。2018年1—11月,实施检疫情况约计如下:产地检疫:生猪82.6万头,牛0.75万头,禽类720.6多万羽。屠宰检疫:生猪 50.6 万头,牛 0.94 万头。同时,全市首次开展蜜蜂检疫工作,不仅掌握检疫新知识,也拓展检疫新业务,促进动物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加强“瘦肉精”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根据《高州市 2018 年“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督促屠宰场认真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将养殖环节监测任务具体细化,并督促分所落实外调生猪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制度。2018 年1—11月,共监管养殖场1344个次,生猪屠宰场249个次,抽检生猪尿样11450个,检测盐酸克伦特罗 11450 头份、莱克多巴胺 11450 头份、沙丁胺醇11450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有发现“瘦肉精”生猪。

加强监督执法巡查,促进动物防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监督巡查。1—11 月,全市共计监督巡查猪场4261场次、禽场889场次、屠宰场604个次,诊疗场所16次,提出整改意见67条,无害化处理乱弃置病死畜禽30宗。二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 日,茂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高州举办茂名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暨优秀案件评查工作会议,通过对案件内容逐项评查、交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2018 年 1—11 月,共进行执法检查 36 次,出动执法人员210多人次,立案14宗,查处违法行为人 16人,罚款 15914.8 元。此外,还代表农业局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案3宗,没收生猪1头、猪肉501斤、罚款17038元。三是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力度。全力以赴推进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在全省10个示范项目中位于最前列,并于2018年6月初开始试运营,为全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管和投入品的执法检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市畜牧兽医局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先后6次开展兽药知识的宣传及对相关的兽药店、渔需品门店,部分养殖场进行清查整治,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兽药经营单位16个、养殖单位136个,抽检水产品204个,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违禁投入品及抽检样品呈阳性的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同时利用承担高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省级)建设项目的有利条件,安排专项资金购置相关设备,为在全市开始试运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供更好的基础。市畜牧兽医局大力推进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省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在高州市形成1 万多亩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对全市乃至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9月27 日,市畜牧兽医局与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成功举办2018茂名罗非鱼品牌推广会暨罗非鱼美食嘉年华活动。这次活动不仅为高州乃至茂名的罗非鱼品牌价值效应的提升取得较好的宣传推广作用,而且有利于高州市罗非鱼在国内外打开新的销路,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积极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屠场的日常监管、屠宰行业“扫黑除恶”和“扫雷行动”工作,确保全市生猪屠宰的正常有序,保证猪肉供应和质量安全。二是屠宰场审核清理工作。全市共规划设置24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23个建制镇各设1个,城区整合为1个;经过审核清理,全市已从54个生猪屠宰场(点),清理到现有26个屠宰场(点),城区的屠宰场整合正在积极推进,但整合难度很大。

【率先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高州市在全省县级率先建成的高州市生物能源厂,作为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承担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2018年,厂区建设已基本完成,38个病死畜禽收集点已建成16个,并初步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项目于2018年6月初开始试运行。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全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水平。该项目在全省同类项目中进度最快,多次受到省、茂名市领导的表扬,同时该项目建设情况被省农业厅推荐为茂名市畜牧兽医局在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的先进典型发言。


作者:邓云辉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