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高州市水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水行政工作主管部门。2018年在编39人,其中公务员34人,工勤人员5人。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计划股、工程管理股、水保农水管理股、水资源管理股、农电管理股、河湖管理股等10个股(室);市三防办、市水库移民办挂靠市水务局管理;直属单位有市供水公司、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市水政监察大队、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小水电管理站、市抗旱服务大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机电排灌管理所、市龙湾水库管理所、市根子水库管理所、市灌溉试验站、市水土保持站等12个事业单位和三角湾水力发电厂、马贵水力发电厂、格苍水力发电厂、大跳水力发电厂、石山水力发电厂、平山水力发电厂、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金银河自来水厂等9个企业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
2018年,高州市累计完成水利投资约 3.01 亿元。共有 5 个重点工程:
高州市通川大道(通川大桥)工程。属市政府交办工作。北起207 国道 ,经北江片区、迴龙庵、平江、潘州东路,南至高凉东路,全长约3.5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和绿化及喷灌、路灯工程等。该工程于2017年6月动工建设,合同工期2年,预计2019 年 7 月完成建设任务。
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米正常蓄水位淹没处理项目。属市政府交办工作,是省政府“十二五”规划水利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可由86.0米恢复至89.0米。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涉及高州市的东岸、平山、长坡、曹江、大坡等5个镇,以及红旗、团结、胜利、火星4个国营农场。根据茂名市政府工作部署,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分二期实施,第一期至正常蓄水位 87.5 米高程,征地 88.5 米高程,由茂名市人民政府通过协议包干给高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高州市第二水厂PPP项目。属市政府交办工作。项目位于高州市城东山美村委会秧地坡村,规划用地面积约 184.5 亩。工程计划建设一座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日的水厂,分二期建设。第一期按10万立方/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二水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处理设施工程、输水主干管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备用水源建设工程以及高州水库原水取水口改造工程的建设。第二期计划在特许经营期第11 年建设。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涉及全市 27个镇(街道)约 61.36 万人,分三年实施。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集中供水工程98宗(含市第二水厂),镇级水厂20宗,村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77宗。工程于2017年1月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2017年3月开工,建设工期 420 天。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市列入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2018年度治理任务的项目工程共11宗,涉及鸡公河、小东江、根子河、沙田河、南山河、南塘河、曹江河、罗江8条河,规划治理河流长渡 96.7 公里,同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12月 19 日,省政府在高州市召开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现场会,实地察看市南塘河高车段、大井河塘头村段和泗水河分界镇段中小河流治理情况,推介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经验,省委常委叶贞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其他面上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等。
【河长制】
高州作为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示范县,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高州市总面积3276平方公里,境内河流 203 条,总长 1648公里,水库山塘636 宗,已全面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2018年,高州市认真按照中央、省和茂名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以“高州水更清河更美”三年治水攻坚行动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 2018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全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高州市作典型发言。7月7日举行“手拉手心连心共护鉴江母亲河暨白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誓师大会”,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水环境的治理行动。12月19日,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现场会在市召开,充分肯定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此外,江门市、清远市及鹤山市、茂名市电白区等县级市、区的水务系统先后到高州市学习交流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
【依法治水】
水行政执法方面。结合开展涉水行业扫黑除恶工作,2018年立案查处河道采砂案件54宗,开展大型执法行动11次,出动执法车辆 828 辆(次),执法人员 3700 多人(次),查扣违法采砂作业工具30台,强制清理违法采砂点62个,出动船只16艘(次),无人机12航次,巡查路程9080公里。水事矛盾纠纷调处方面。深入细致做好各类水矛盾纠纷的核查工作,妥善解决矛盾。水利规费征收方面。加大水资源费、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等征收力度,确保各项水利规费应收尽收。
【三防】
2018年,高州市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的要求,全力抓好三防工作。组织防汛督查组深入全市各镇街对水利工程风险点、危险源等进行督查以及危险区人员、重点人群等安全转移对接台账进行检查。经检查督导,全市消除防汛安全隐患水利工程28宗;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改造山区危房户1606户。汛前,高州市积极争取上级水毁修复资金,及时修复多宗重点水毁水利工程。市政府与28个镇(街道)签订《地区防洪安全责任书》,各镇(街道)与辖区各防汛责任人签订《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并在《高州新闻》进行专版专项公开公示水利工程责任人信息。修编全市6000多条自然村一纸预案。
【移民安置】
2018年,根据省、茂名市移民部门的要求,市按照“十三五”规划,通过实地调查、勘测设计,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及时拨付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资金。在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全市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2018年,全市已完成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 268 宗,受益移民约 28655 人。
【水资源管理】
高州市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节约保护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按照茂名市下达的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控制各镇街的用水量。一是落实责任,以用水总量红线控制用水,依法依规审批取水许可,无越权审批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二是加强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在石板、镇江、潭头、东岸、宝光等镇(街道)建设高效节水项目,有效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污染源监测力度,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
2018年,高州市水务局围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江河堤围涵闸、山塘水库、农村小水电站、砂场等领域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本系统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共出动检查人员 1123人(次),检查各类企业 295 家,排查隐患 102 项,其中现场整改 93 项,限期整改 9 项,停产整改 1 家电站企业。
【农村水电】
2018年,市水务局切实履行小水电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小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小水电站防汛与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农村水电“汛前、汛中”等阶段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全市水电站全年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