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茂名库 > 高州市库 > 志书年鉴

社 会 事 务

社 会 事 务

2015-01-01 15:50:00 来源:高州年鉴20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根据茂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 发高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茂机 编〔2010〕6 号)和《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高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州市人民政府机 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办发〔2010〕2 号), 设立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 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财 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股、人力资 源市场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培训教育股、专业 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 系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 老失业保险股、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股、农村社会 保险股、劳动监察股、公务员管理股、公务员考 试录用股等 18 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有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股(参公管理)、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参 公管理)、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职业介绍中 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市干部学校、市第一技工学校等 8 个事业单位。

2014 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围绕中 心、服务大局,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 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并将群众路线教育实 践活动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迈出了扎实一步。

【劳动就业】

2014 年,高州市城镇新增就业10153 人,完成任务 102%;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775 人,完成任务 139%;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62 人,完成任务 117 %;扶持创业 401 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4297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42.97 %,审核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4152人,补贴资金 857.22 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充分消 化,资金使用执行率为 155.6%。一是全面深化就 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结合茂名市“就业年”工 作,根据高州实际,创新各个宣传渠道,分别通 过联合电视台开辟就业政策宣传专栏、派发宣传 单张、结合“百区千户”就业援助工程开展“一 访四送”活动、举办就业扶持政策现场咨询会、 组织专职工作组开展政策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 实效显著。二是积极做好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 作。印发高州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 法的通知,督促相关就业服务单位在做好就业优 惠政策宣传的同时,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对用 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 贴息,做到应补尽补,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就业困 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是稳步推进培训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以全民技能提升储 备培训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创业培训为重点 内容,推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在岗职业培训、 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创业培 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全民技能储备提升培 训;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 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了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四 是大力促进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公共服 务工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服务,深入落实(粤 财社〔2014〕188 号)和(粤人社〔2014〕213 号) 文件要求,对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提供 政策帮扶深入学习和贯彻,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积极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牵线搭 桥,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市文化广场等场所大 力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活动;积极开展企业定点 就业监测和失业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审核工 作,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切实做好劳 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 平台建设。积极指导各镇做好人社所建设收尾工 作,进一步完善增强服务功能,2014 年公开招聘 26 名工作人员,大力补充人社所队伍,受到了省 财政厅、人社厅委托的广东三胜管理顾问有限公 司现场绩效评估小组的大力肯定。

【社会保障】

2014 年,高州市社保基本情况为:(1)参保情况。截至 12 月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 689141 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31920 人(已剔除参保状态为中断且最后一次缴费在 2010 年 1 月 1 日后的未正常缴费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555 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36666 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1581778 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43857 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537921 人(参加 2015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555481 人);参加工伤保险 47118 人,参加失业保险 40314 人,参加生育保险 42353 人。(2)基金收支情况。2014 年 1 ~ 12 月, 全市各险种基金总收入达 176755 万元, 总 支出 152418 万元,历年累计结余 141439 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71204 万元,支出 65708 万元,当年结余 5496 万元,累计结余13792 万元(其中企业统筹账户赤字 62133 万元,企业个人账户结余 75925 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收入 5000 万元,支出 1011 万元,当年结余 3989 万元,累计结余 29259 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 24819 万元,支出 16107万元,当年结余 8712 万元,累计结余 24505 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10103 万元(统筹收入 6552 万元,个人账户收入 3552 万元),支出10615 万元,当年赤字 512 万元,累计结余 1450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 60997 万元(个人筹 7449 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 53292万元),支出 58099 万元,当年结余 2898 万元,累计结余 36484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1172 万元,支出 457 万元,当年结余 715 万元,累计结余 4794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 2427 万元,支出 209 万元,当年结余 2218 万元,累计结余 14812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1033 万元,支出212 万元,当年结余 821 万元,累计结余 3290 万元。 一是抓扩面征缴,进一步提高参保缴费率。以“全 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主线, 按照“超常规、抓落实、动真格”的要求,采取 早启动、早推进、早落实的工作思路,分解社会 保险扩面征缴和城居保的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政 策宣传、督查执法、奖惩机制等积极措施,完善 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突出重点,不断加大 工作力度,分类推进社保扩面。二是抓基金监管, 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积极加强基金监督检查、 规范基金支出管理、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得到相 关监督部门的充分肯定,同时,加强内控检查, 对经办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边查 边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三是 抓待遇发放,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险待遇,各项养老待遇均实现了按时足额 100% 社会化发放。建立了缴费年限津贴,合理体 现“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应保尽 保和应缴尽缴。四是抓专项活动,提升社会保险 管理服务。以社保“服务提升年”为契机,结合 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全面提升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人才队伍建设】

2014 年,高州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有 5 人参与 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科技厅、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的“扬帆计划”; 35 人参与了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高州市领军人才 选拔活动;33 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全部 考核合格,新加入“三支一扶”队伍共 58 人;全市存档量 5 万多份,累计代理人数达 12780 人次,办理调动转档 687 人次。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才政策。继续深化《高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高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突出贡献奖励办法》等政 策文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 的政策体系,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策应产 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继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 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市 场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二是重 点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工作。对照工作目标和 要求,通过召开各镇(街)劳动服务所所长会议, 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并统筹做好农村实用人才 数据收集和录入工作,科学统计,有力地支持全 市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三是认真做好毕 业生人事代理和就业服务。继续加大人事代理工 作宣传力度,明确人事代理服务宗旨,促进人事 代理工作;积极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 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和维权服务;完 善人才档案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和人 事档案信息系统,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 考试、档案查询、日常管理等业务信息化管理。

【人事工资管理】

一是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规 范。切实做好全市政府系统、镇(街道)及参公 管理事业单位 2000 多名股级以下公务员以及所属事业单位 23000 多人的考核工作,做到评价客观 公正,操作规范有序,监督公开透明。二是认真 配合做好全市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和 转任工作。围绕 143 名乡镇公务员和市直机关 56 名公务员的考试录用,配合茂名市人社局开展报 名、资格审查、考察录用等工作,整个考录过程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程序严格,公开透明;规范 办理 77 人次的公务员转任工作,规范人员交流转 任管理,保证转任工作合理有序。三是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管理更加规范。切实做好各事业单位的 岗位设置方案变更、人员聘用、续聘等,逐步理 顺岗位设置与职称聘用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同 时,指导事业单位对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适应形 势发展要求的进行重新调整。四是做好企业军转 干部解困及维稳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确 保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的正常、足额发放;在春节、 “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对部分特困及患生病 企业军转干部进行登门慰问;经常与企业军转干 部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稳定。五是进一步深化全市工资制度改革;六是抓好专业技 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劳动保障】

2014 年,高州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176 宗,涉及劳动者 182 人,涉案金额101.6 万元。其中各级调解组织调解 124 宗,不予受理案件 12 宗,仲裁立案 37 宗,现做出裁决 28 宗, 立案后调解 9 宗,结案率 100%;共主动监察用人 单位 1530 户,涉及职工 56500 人。受理投诉案件102 件,涉及群众 1593 人,涉及金额 289.38 万元。处理信访案件 57 宗,涉及群众 137 人。发出劳动监察查询通知书 1250 多份,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92 份;审查 53 户用工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纠正违法条款 95 项。一是进一步推进“创和” 工程建设。以“五个好,五个规范”为达标标准, 以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目标,以整改“不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增长缓慢、超时加班加点、 拖欠职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等突出问题为重 点内容,督促企业建章立制,缺什么补什么等有 效措施,积极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形成了“职 工要维权、工会促维权、企业在维权”的良好局面, 继续坚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确保“创和”工 程稳步推进。二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制订《高 州市贯彻实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贯 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加强与市总工会联动, 推进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织开展中 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落实企业工 资指导线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严格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三是加大劳动监察 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行动, 其中包括职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 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企业用工专项行动、 有毒有害企业用工执法检查、社会保险执法检查 等;认真做好劳动监察日常执法工作,加强日常 巡查,主动执法;畅通投诉渠道,做好举报专查 工作;积极做好各个维稳防护期预防和处置劳资 纠纷及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 统一部署,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演练应急预案, 提前介入,努力化解群体性事件;深入贯彻省以 及茂名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劳动监察 “两网化”工作,“两网化”工作正按部就班进行, 已完成工作方案编写、网格划分、资金申请等工序。四是进一步提升仲裁效能。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 法规,树立为民宗旨,秉持法律理念,坚持预防 调解为主,努力提高案件的处理能力;完善制度, 努力提高仲裁科学管理能力;同时积极提高仲裁 工作人员的素质,造就劳动人事仲裁良好形象。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名录 : 局  长:余力强(2014.3 ~) 副局长、社保局局长:黄荣驰(2012.2 ~) 副局长:黄树强(2011.3 ~)

周树雄(2011.3 ~) 赖炳胜(2011.3 ~) 黄  富(2011.3 ~) 李     全(2011.3 ~)

(梁  勇)

社会保险

【概况】

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全市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的筹 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 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等。内 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股、计划征收股、 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股、信息技术股、财务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稽核股和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股等 10 个股(室)。该局核定编制人数为 66 人,其中领导职数 4 人;实有人数 90 人。2014 年,市 社保局以落实“民生工作”为主线,以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 体系,强化社保基金收、支、管各项工作,推进 社保业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保 险管理服务,有力促进高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全 面协调发展。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2014 年,高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72.63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8.96 万人、城乡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 (含领取长期待遇人数)53.67 万人, 基本医疗保险 158.18 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39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53.79 万人),失业保险 4.03 万人,工伤保险 4.71 万人,生育保险 4.24 万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38.14 万人,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3.43 万人、城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 24.71 万人,基本医疗保险 151.4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32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47.10 万人,失业保险 4.03万人,工伤保险 4.49 万人,生育保险 4.05 万人。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4 年,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76753 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6201 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819 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0104 万元(个人账户 1664 万元、统筹基金总收入 8440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0997 万元、工伤保险 1173 万元、失业保险 2426 万元、生育保险1033 万元;社保基金支出 148880 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6629 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6106 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 7166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8099 万元、工伤保险 458 万元、失业保险 209 万元、生育保险 213 万元。

【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2014 年,高州市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为 29999人,2014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 173.31 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1712.73 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 180365 人,2014 年 7 月起,基础养老金从 80 元 / 月增加到 95 元 / 月。2014 年,高州市失业保险金 标准为 808 元 / 月。

【社保扩面征缴】

2014 年,高州市委、市政府 高度重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落实 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及双重管理部门单位 负责人挂钩镇(街道)抓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制度, 将责任划分到每一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 主管部门,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 门共同参与、全市上下总动员的良好工作格局。6 月,全市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 企业 938 家,涉及职工 28802 人,发现企业存在 职工应保未保、缴费年限不足和未如实申报缴费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立即督促企业整改,确保企 业全员足额参保缴费。通过采取加大宣传和督查 力度、落实奖惩、问责等措施,2014 年,全市企 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扩面人数达 26839 人,年底缴费人数达 115620 人。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2014 年,医疗保险政策 不断完善,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2014 年共有 8826 人次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支付总额达 2158 万元;共有 336 人次享受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支付总额达 63.2 万元。实施生育保险津贴制度, 提高和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实施新《广东省 失业保险条例》,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失 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14 年,市社保局继续 加强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批 行为,强化社会保险内控管理,采取领取养老保 险待遇资格验证、开展反欺诈反冒领和常规稽核 等多种措施,严防基金流失。4 月至 6 月,市社保 局对 28498 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 格验证,验证率达 99.4%;对 164615 名城乡居保 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认证率达 99.3%。5 月和 8 月,市政府两次组织财政、人社、社保、审计、 物价、卫生、监察等部门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至 12 月底,市社保局对9 家市内定点医院的城乡医保即时报销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扣减不合理医疗费用 143 万多元。

【社保经办能力建设】

2014 年,市社保局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从 1 月起,在全市 38 家定点医 院推行茂名市内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加强了社保 信息公开力度,并进一步完善了社保网上办事大 厅。从 2 月下旬至 10 月中旬,市社保局深入集中 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认真开 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以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教育实践活动 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该局的工作作风、队伍 建设和窗口形象都明显提升,机关效能明显提高, 社保信息公开、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医保经办流程、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得 到全面提升。

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领导班子名录: 局  长:黄荣驰(2011.12 ~) 副局长:张伯绍(2004.8 ~)

郑武坤(2008.3 ~) 傅桂英(2009.4 ~ 2014.1) 吴志友(2014.9 ~)

(韦汝茵)

民  政

【概况】

高州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 行政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安置股、 最低生活保障股、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基层政 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民间 组织股等 8 个股(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市 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下 设办公室,挂靠市民政局。下属单位有:高州市 光荣院、高州市福利院、高州市殡葬管理所(含 高州市殡仪馆)、高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高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高州市救助管理所。 2014 年,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 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高 度关注民生,全力保障民生,积极改善民生,有 效维护民生,为人民群众解决了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社会救助】

(1)2014 年,全市共有城市低 保户 13377 户,32589 人, 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 8647 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 185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230 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由原来的 109 元提高到 150 元,每人每月增加 41 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4 年 1 月起由原来每人每月 275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370 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达到 335 元/ 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户 12129 户 29909 人,全 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 6844 万元。2014 年全市开展 了城市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共停发生活好转的城市低保对象 205 人,新增享受城市低保对象 140 人;全年共停发生活好转的农村低保对象 1167 人,新增享受农村低保对象 667 人。(2)2014 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全年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 41.09 万元,救助对象 397 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338.71万元,救助对象 2231 人次,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个人支付部分,按 100% 进行了救助。(3)2014 年全市进一步提高五保 供养标准,改善五保对象生活质量。分散供养五 保对象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 4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541.4 元,每人每年提高 732 元。全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 7802 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5135.52 万元。对全市各镇(街道)落实五保政策 情况进行核查清理,排查出因有儿女二取消五保 待遇对象 502 人。(4)2014 年, 全市筹措资金 850 多万元,救灾物资价值 141.5 万元,有力保证 了救灾物资的储备。一是抗击自然灾害迅速有效。 2014 年高州市先后遭受了“6·8”洪灾、“威马逊”台风、“海鸥”台风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 25300人,直接经济损失 1.95 亿元。面对灾情,市民政 局迅速启动了应急机制,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看 灾情,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统计上报灾情, 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和灾民救济工作,及时下拨资 金 206 万元,解决了灾民的具体困难,有效维护 了社会稳定。二是狠抓落实全倒户家园重建工作。 2014 年,市民政局安排专项资金 246 万元,严格 规范重建资金的审批发放流程,密切关注重建工 作进度,督促镇政府(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协助 重建工作,狠抓落实有力保障全到户的基本生活。 全市 123 户全倒户,已竣工入住新居 123 户,占 100%,因灾全倒户重建工作全面完成。三是积极 向上争取救灾救济资金。分类统计受灾人员、救 济对象的情况,制定救灾救助方案并及时向上汇 报,积极争取更多专项资金,全力帮扶困难人员 渡过难关。四是加大对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2013 年冬令至 2014 年春荒期间,全市累计下拨冬令春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 353 万元。(5)为了 维护和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切身利益,市民政 局充分利用建立的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有 效整合社会资源,认真细致地做好救助流浪乞讨 人员工作,其中,仅医疗救助、托养安置费用一项投入 20 多万元。2014 年共救助各类乞讨人员 403 人次,其中未成年人 11 人次,精神病人 27 人次,提供医疗救助 29 人次,安置 ( 超过 10 天 )21 人次, 有效地维护了城市文明,促进社会和谐。

【“双拥”优抚安置】

2014 年,高州市烈属城 乡同标准 2110 元 / 月;老复员军人 1006 元 / 月; 在乡残疾军人按残疾等级年补助标准为 97400 元 至 10041 元不等,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492 元 / 月;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人均年为 5676 元 / 人, 新疆、西藏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加倍,并一次性奖 励 10000 元。2014 年,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和 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570 多万元。公立医疗机构 设置优待窗口,方便优抚对象看病。开展送医送 药下基层为优抚对象服务,每年都上门 1 ~ 2个 镇为优抚对象免费检查,发放药品。2014 年投入 90 万元改善了光荣院生活设施,高标准修建了荣 军部,为孤老军人提供了良好生活环境,供其安 享晚年,为此,高州市光荣院被评为“全国优秀 优抚事业单位”。2014 年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 补助 35 万元,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 20 多万元, 缓解了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2014 年 共接受安置城乡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 476 人,其中申请自谋职业有偿安置 470 人,支付一次性安置费 791.5 万元,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 6 人, 安置率 100%,组织了 376 人参加了免费职业技能 培训,占退役人数的 80%。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2014 年,高州市有镇级敬老院 32 所,其中省一级敬老院 1 所,省二级敬老院 12 所,全市集中供养对象 981 人,占五保 对象总数的 11%。不断提高集中供养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五保对象居住环 境质量。二是完成全市敬老院的事业单位登记。 2014 年完成对全市 32 所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工作,促进敬老院依法、规范、有序、长效发 展,加强了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三是做好敬老院 安全管理工作。多次开展对乡镇(街道)敬老院 人员出行、财产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工作 的排查和督查工作,特别是在消防安全工作上, 坚决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明确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有效排除了安全隐患,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014 年共收养弃 婴 29 个,其中办理国内送养 11 个,涉外送养 18 个,为弃婴找到了温馨幸福家庭。政府举办的福 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 10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1150 元;由民政部门监管的社会 寄养散居孤儿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养 育标准由每人每月 6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700 元,2014 年共发放孤儿生活费 50 人,总费用为 69 万 元,有效帮助孤儿解决了实际困难,让孤儿生活更 加幸福、更有尊严。福利彩票销售量及募捐总额再 创新高。全市有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 88 个,全年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 6370 万元,筹集各级公益资 金 2300 多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5%,发行销售 排在茂名市辖各市、县区前列。扶贫济困日活动募 集善款 1300 万元,有效帮助广大贫困群众发展生 产,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劳动收入。 有效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加强慈善资金使用监管, 多渠道公开接收捐赠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事务管理】

2014 年,全市共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129 个,比 2013 年增加 13 个。2014年年度年检应参检 129 个,实参检 129 个,参检 率合格率达 100%。对国家扶持的新兴产业、优 势产业、外向型产业,以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 成立登记的会员数量有原来 50 个放宽至 20 个以上。镇、村级社会组织开办注册资金由 3 万元以上分别调整为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和 3000元以上(含 3000 元),并可用银行存款凭证代 替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属于工商经济类、公 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 可以直接审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取消筹备环 节,将协会的筹备成立和正式合并为直接申请成 立登记,并将审批时限有原来的 60 个工作日缩 短为 15 个工作日。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部 门(业务指导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定期督查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2014 年全市共办 理婚姻登记 24092 宗,其中结婚登记 17617 对,离婚登记 1940 对,补领婚姻登记证 1625 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910 份,登记合格率达 100%,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2014 年全市 圆满完成新一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 作,选出全市 488 个村(社区)新一届村(居)委会领导班子 2051 人,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换届工作进度及“两 委”交叉任职居全省前列。将村、社区办公经费 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每个社区办公经费 2 万 元,村“两委”干部补助提高到 1040 元。继续 做好正常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申领工作,解决离任 干部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村民代表会议、 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委会会议 制度。全市各村(居)建立和完善了村(居)级 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和村(居)代表大会制度, 村(居)务公开走上了制度化。2014 年完成了高 化线、信高线、电高线、等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联检中,对界桩进行了巡查维护。2014 年全市符 合条件的 80 周岁以上老人有 33399 人,发放高龄津贴约 970 万元。认真开展高龄津贴发放有关 政策的宣传,在申报、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从 严着手,实施分类建档和动态管理,避免冒领、 漏领补贴现象发生,确保辖区老人按时领取高龄 补贴。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国寿保安康”惠 民工程活动,按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老 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使易受意外伤害的 老年人多了一份保障,保险面、投保率居茂名市 第一,荣获茂名市民政局、老龄委、人寿公司颁 发的“银龄安康行动突出贡献奖”。2014 年继续 落实殡葬管理责任,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 积极宣传与引导,营造良好的殡改氛围。开展了 葬改宣传,派宣传车到各乡镇(街道)巡回宣传 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二是对所有亡故人员的基 本火化费用,由政府予以补助。2014 年全市共火 化遗体 6944 具,火化率 80.7%,乱埋乱葬和封 建迷信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高州市的殡葬管理工 作在茂名市各县(市、区)中连续多年稳居第一, 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高州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名录: 局  长:杨  文(2011.12 ~) 副局长:陈生华(2006.9 ~)

许汉辉(2007.6 ~) 罗绍兴(2008.10 ~) 黄长平(2008.12 ~)

(邓小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州管理 部是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负责 高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根据茂名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管理部履行以下职责:执行、 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 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审批住房 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 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负责住房 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 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高州管理部参 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属正科级建制,在职干部职 工 9 名。管理中心对其业务、经费、人员等归属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管理部位 于府前路 57 号中国建设银行高州支行三楼。在高 州市政府及茂名市管理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高 州管理部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 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实 行规范化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了住房公积 金业务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到 2014 年末,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 1036 个,参 储职工 3.87 万人,归集率 51%;住房公积金累计 归集总额达 14 亿元,归集余额 8.3 亿元,为 3100户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6.95 亿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万 3.4 笔 5.85 亿元,定期存款余额 2.64 亿元。

【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

坚持扩面利民,不断 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发文催建,上门宣传,促建催缴。2014 年 12 月, 由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茂名市有关单 位发送催缴函 2 万多份,其中高州市有 4000 多份。 此次发函对象主要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商企业、个体户。 二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对不符合缴存基数和 比例的单位要求变更,针对有部分单位缴存比例 不符合《条例》要求、基数未达到全市最低工资 标准的要进行全面变更,这样大大增加缴存额度。

三是从 2014 年 1 月开始,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1% 由财政 拨付。通过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住房 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促进了归集扩面工作。

【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高州管理部严格 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依法办 理各项业务,坚决杜绝违规操作。简化手续,缩 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受广大职 工欢迎。

(一)归集业务  高州市 2014 年职工住房公 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分别是 16586 元和1010 元,缴存比例上限、下限分别是 20% 和 1%,单位及个人的月缴存额上限、下限分别是 3317 元 和 10 元。2014 年,高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范围 持续扩大,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100 个900 人,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 3 亿元。

(二)个贷业务  2014 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5 万元,具体按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家庭收入、抵押房屋评估值 或所购房屋价值三方面计算最高及最低贷款额度。 做好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资料审核送批工 作,严格审批制度,完善期房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及房产抵押登记。全年为 700 户职工发放住房公 积金贷款 1.9 亿元,个贷增长率为 2%,为职工解 决了购建住房资金不足困难,发挥了住房公积金 支持职工住房解困的作用。

(三)提取业务  认真做好参缴职工因购、 建住房、还贷和离退休等正常提取工作,严格按 照《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及补充规定执行, 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并严格审核提取资料, 防止骗提,冒领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发生。依法及 时办理了 7624 人次因退休、购建房等提取住房公

积金 1.17 亿元,解决了部分职工住房困难和给部 分退休职工提供了生活保障金。

【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满足职工提 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转定 期存款,盘活资金创造收益。全年新增定期存款 15500 万元,定期存款余额 26400 万元,上划中心 放贷 12300 万元。2014 年从茂名市住房公积金增 值收益中拨付高州市廉租房补充资金 898 万元,累计已从从茂名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廉 租房补充资金 2466 万元。为社会低收入群体解决 住房困难和完善地方住房保障系统发挥了住房公 积金应有的作用。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州管理部领导 班子名录:

主  任:陈昭平(2013. 8 ~)

副主任:李建珍(2006.11 ~ 2014.11) 汤晓虹(2014.12 ~)

(汤晓虹)

“三  防”

【概况】

高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办公室是市政府派出机构,挂靠市水务局办公。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 风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利工 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 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 的抗洪抢险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 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 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 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防”】

(一)台风“威马逊”防御工作 2014 年,7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超强台风“威马逊” 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沿海登陆,登陆时台风中 心附近最大风力 17 级,19 时 30 分前后在徐闻县

龙塘镇沿海再次登陆,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仍有 17 级,受“威马逊”影响,高州市灾情较重。据高 州市气象台报告,受“威马逊”环流影响,高州 市普遍出现 9 至 10 级大风,局部最大达到 12 级(根子镇),在7月 18日8 时至 19日7 时,普 降暴雨到大暴雨。其中,降雨量超过 100 毫米的有 4 个站点:石龙 116 毫米、大坡大榕 112 毫米、新垌钢铁 106 毫米、平山 103 毫米。据统计,受“威马逊”影响,全市受灾人口 3161 人,直接经济损失 8626 万元。其中,全市农林牧渔业经济损失 7971 万元,农作物受灾 21.92 万亩,工企业交通运输业损失 212 万元,供电中断 4 条次;全市水利设施损失 350 万元,其中损坏塘坝 45 座,损坏灌溉设施 51 处;倒塌房屋 64 间,直接经济损失 93 万元。

(二)台风“海鸥”防御工作 9 月 16 日 9 时 40 分,台风“海鸥”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 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13 级,12时 45 分在徐闻县南部沿海地区再次登陆,中心 附近最大风力 13 级,受台风“海鸥”影响,高 州市灾情较重。据高州市气象台报告,“海鸥” 期间,高州市普遍出现 8 至 10 级大风,局部地 区达到 11 级(分界镇、深镇镇、古丁镇)。9 月 15 日 20 时至 16 日 16 时止,全市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中,降雨量超过 100 毫米的有 9 个站点:大坡大榕 162.1 毫米,长坡石龙 147.2 毫米,大坡 130 毫米,新垌钢铁 117.8 毫米,深镇仙人 垌 116.2 毫 米, 马 贵 大 西 109 毫 米, 古 丁 106.6 毫米,平山 104.6 毫米,马贵 104 毫米。据统计,受台风“海鸥”影响,全市受灾人口 1.22 万人,直接经济损失 9942 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经济损失 7909 万元,工企业交通运输业损失 756万元,通讯损失 322 万元,水利设施损失 782 万元,倒塌房屋 173 间,损失 173 万元,无人员伤亡。

高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领导班子名录:

主  任:周志超(2008.9 ~ 2014.10)

(市三防办)

移  民

【概况】

高州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是市政府 派出机构,挂靠市水务局办公。负责全市安置 在农村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按职责 协助搞好全市水库新建、扩建、除险加固的有 关工作,负责全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移民和 干部培训工作。

【移民】

2014 年,市移民办核发年度移民直补资金 3933.96 万元,全市移民年人均收入达 5469 元。市移民办严格按上级要求,将资金投入到库区和 移民安置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实施小型水库 移民项目年度计划中,已完成小型水库移民修建 房 2256 户,合计 9957 人,共支付小型水库移民后 扶资金 3642.48 万元。2014 年,受到台风暴雨等灾 害袭击,移民区受灾严重,其中全市共有 32 户移 民的住房全部崩塌。为解决受灾全崩户灾后重建, 市移民办积极向省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扶持。在省 移民工作局的重视和扶持下,按每户 1 万元的补助标准,扶持 32 户受灾全崩户完成住房重建工作。

高州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领导班子名录: 主  任:张  健(2008.9 ~)

(市移民办)

防  震

【概况】

高州市地震办公室成立于 1996 年 10 月,为全民所有制副科级事业单位,2014 年,有 编制 4 人,设主任 1 名,是高州市人民政府管理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单位,承担《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赋予地震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职责。高州市防震 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州市地震办公室。 2014 年,市地震办按照着力提高全市建(构)防 震抗震能力,增强群众防震意识工作思路,使全 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促进防震 减灾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社会能力 建设。全市共建设有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 4个,强震观测(遥测)台 2 个,地球物理异常观测点 2 个,地震宏观前兆观测点 1 个,并组建了30 人的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

【地震应急】

2014 年 12 月 27 日 20 时 41 分,在 高州市、信宜市交界 ( 东经 110.8 度,北纬 22.3 度 ) 发生 M2.8 级地震,震中附近有震感。市地震办全 体工作人员紧急赶到岗位开展工作,回答市民咨询 电话,并派出工作队与连夜赶赴震中区的茂名市地 震局工作组开展灾害评估、科学考察、余震监测等 现场工作。由于处置有序有力,消除了市民恐慌,保持了全市社会稳定,得到了茂名地震局的高度肯定。

【震害防御】

市地震办强化抗震设防监管,努力 提升城区抗震设防水平。加强联合联动,从规划 设计、图纸审查等环节上,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坚持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建立了“首 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审批 服务制度,压减了审批事项、优化了审批环节、 减少了审批时间,行政服务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年办理抗震设防要求许可 115 项。

【防震减灾宣传】

市地震办借助“5·12”防震 减灾宣传周,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 积极开展防震减震和应急避险知识进社区、进学 校和进农村活动,全年累计发送防震减灾知识宣 传册 1000 余份,展出展板 12 块。

【作风建设】

2014 年,地震办积极参加科技局 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 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 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作整改,全体 干部职工的党性意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得到 增强,工作中从严从实、从细从精、慎始慎终的 工作作风得到增强。

高州市地震办公室领导班子名录: 主  任:陈正汉(2004.7 ~)

(梁官旺)

老区促进会

【概况】

高州市(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简称 市老促会),成立于 1989 年 10 月 28 日,是市委、 市政府做好老区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联系老区人 民的桥梁。 高州市地处粤西山区,具有光荣的革 命传统。全市 28 个镇(街道)中有老区村的镇(街道)25 个、村委会 177 个,其中老区镇 8 个,老 区村庄 768 个,97238 户,55 万多人。

【加强学习和调研】

加强学习和调研是基本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2014 年,市老促会通过 办公会议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形式,着重学习 了以下内容:(1)各级领导对老区和老促会工作 的重要指示。如习近平总书记 10 月 31 日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参加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和 10 位老 红军、军烈属和“五老”代表座谈时强调:“我 们永远不要忘记老区,永远不要忘记老区人民, 要一如既往支持老区建设。”又如省委书记胡春 华 7 月 19 日在省老促会的呈报件上批示:“要支 持老促会的工作,发挥老促会的作用。” 8月 13 日在听取省老促会汇报时又强调:“省委、省政府 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老区和老促会的工作,大 家共同努力,争取把老区工作做得更好,让老区人 民都过上好日子。”(2)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 全会精神。(3)结合回原工作单位参加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温党的群众路线,认真思考 大力弘扬老区革命精神与自觉秉承党的群众路线优 良传统的一致性。市老促会按照省老促会的部署, 分别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党史地志办的 配合下,对全市老区泥砖房改造和老区革命遗址维 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此外,市老促会经过调研,认为沙田镇罗坑村委 会建设革命战斗遗址良子坑村金坑坳路段 2 公里公路,资金确有困难,支持了 5 万元。

【老区科技兴果】

2014 年投入“老区科技兴果”资金 229850 元,其中茂名市老促会 77350 元、高州市财政 10 万元、高州市老促会 52500 元。在沙 田、镇江、荷塘、新垌、马贵等镇开展荔枝、黄皮、 三华李、蜜柚等科技兴果示范项目和进行水果技 术培训。为了进一步展示“老区科技兴果”成果, 市老促会、水果局、沙田镇政府和沙田镇桃栏村 委会于 6 月 23 日联合主办第二届鸡嘴荔果王争霸 赛,发动沙田、荷塘两镇的果农参赛。结果沙田 镇桃栏村委会的陈芝伟以单果 53.6 克、陈权英以单穗 562.8 克分别夺得单果冠军和单穗第一名。“单 果王”和“单穗王”的重量均超过首届。高州市“黑 叶高接换种鸡嘴荔及优质丰产栽培技术研究推广” 还荣获 2013 年度茂名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老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

2014 年 5 月 23 日,市人社局和市老促会联合发文,继续举办第 11 期老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投资 78 万元,培训156 人,其中市财政预算安排 60 万元,江可伯慈善基金收益家乡提成款 18 万元;培训老区贫困家庭青年 120 人,残疾人、单亲贫困家庭青年和孤儿 36 人。开设专业保持 7 个。于 8 月下旬开班。至此市老促会已经连续 11 年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老区贫困家庭青年 1155 人,残疾人、单亲贫困家庭青年和孤儿 291 人,共计 1446 人。

【老区建设基金】

2014 年老区建设基金本金增加 20 万元,属市财政拨款。基金增值收益 51 万元,按规定扣除折旧费 13 万元,开支 26 万元,结余12 万元。

【奖学助学】

(1)2014 年 8 月 7 日上午,在中 山纪念堂颁发 2014 年茂名市农村青年“升大” 奖学金(茂名市首发式),金额 22.6 万元,获奖159 人(其中获特别奖 2 人、兼获特等奖 1 人、一等奖 9 人、二等奖 26 人、三等奖 95 人、升高职优秀奖 27 人)。(2)同时颁发烈士后裔助学金,金额 6.45 万元(其中茂名市老促会 2.7 万元,高州市老促会 3.75 万元),受助 46 人。(3)5 月21 日向大坡、马贵、东岸 3 镇 6 所中学的 85 名 单亲特困家庭(或孤儿)在读初中生颁发助学金, 每人 600 元,共 5.1 万元(其中江可伯慈善基金 4.8万元, 高州市老促会 0.3 万元)。(4)10 月 15日向参加第 10 期老区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学生颁发奖学助学金,金额 3.98 万元,其中奖学金 2.48万元,助学金 1.5 万元。(5)9 月 25 日向江可伯 家乡大井镇青山村委会贫困家庭就读高中、大学 的 21 名学生发放助学金,10 名高中生每人 1000 元,11 名大学生每人 3000 元至 4000 元,共 4.8 万元(江 可伯慈善基金)。(6)向就读市第一技工学校的 12 名烈士、“五老”人员后裔发放助学金,每人 每年 1500 元(助学金由茂名市老促会提供)。(7) 市老促会支持 1 万元潘州街道教育创强。

【扶贫济困】

一是向新中国成立前为革命牺牲 的烈士直系亲属特困户,“五老”人员及其遗孀、 后裔特困户,被杀害的革命有功人员遗孀及其后 裔特困户发放扶贫款,共 206 户 12.76 万元(其中茂名市老促会 6.76 万元,高州市老促会 6 万元)。

二是向全市农村部分特困户发放扶贫款,共 125户 7.61 万元(许智明扶贫基金)。三是向大额捐 赠人家乡特困户发放扶贫款 13.45 万元,其中江 可伯家乡大井镇 60 户 5 万元,大井镇青山村委会20 户 2 万元;许智明家乡曹江镇 71 户 4.5 万元,曹江镇凤村村委会 39 户 2.5 万元;陈树杰家乡分界镇储良村委会 9 户 0.45 万元。上述扶贫款,除个别外,每户 600 元至 1000 元。

【老区宣传】

2014 年,高州市继续荣获全国老 区宣传工作一等奖和省老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 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5 周年和全国首个“烈 士纪念日”(9 月 30 日)前夕,为缅怀先烈,慰 问后人,弘扬老区革命精神,市老促会根据茂名 市老促会的工作安排,于 9 月 22 日对全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牺牲烈士健在的 6 位遗孀和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牺牲烈士健在的 2 位子女进行慰问,向他们各送上 3000 元慰问金和慰问品(慰问金共 2.4 万元,茂名市和高州市老促会各 1.2 万元)。市老促会和沙田、荷塘、深镇、云潭、 谢鸡镇的领导参加了慰问活动。市老促会在市教 育、卫计、财政、水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 局支持下,开支 73428 元订阅 2014 年《中国老区 建设》和《源流》杂志,发送各有关领导和单位, 让大家共同来关心、支持老区的建设发展。还订 购《〈源流〉创刊 20 周年》大型画册,发送有关局。市老促会支持 5000 元谢鸡坡老区村完善宣传 文化设施。对老区和老促会有新闻价值的工作, 市老促会都主动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老促会自身建设】

市老促会坚持请示汇报、 办公会议、日常上班、分工负责、财务开支等各 项工作制度,营造齐心合力、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 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只要原工作单位通知,工 作人员都积极回去参加有关活动,自觉接受教育, 增强群众观念。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老促会 的工作,将“老区科技兴果”每年 10 万元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追加 2 万元办公经费帮老促会 解决交通费用。

高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领导班子名录:

理事会会长:何华基(1996.5 ~)

(市老促会)

关心下一代

【概况】

高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 高州市关工委)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离 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领导和群众团 体负责人参加,以教育培养下一代为目的的群众 性工作组织。按“小班子大队伍”设置,主要由 市关工委成员(19 人)、驻会人员(8 人)、市 关工委顾问(25 人)、“社会、家庭、学校三结 合教育”工作组(5 人)组成。市关工委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场所设在高州市老干部活动 中心四楼,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现有 3 名 工作人员(定编 2 个)。2014 年,市关工委被高 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

【组织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 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及其下属机构普遍建立关工组织。十多年来,这 一制度坚持不变,做到“换届换人不换路”。一 是成立镇(街道)关工委。镇(街道)关工委主 任均由镇(街道)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同级领 导班子中退下来、热心关工委工作的老人担任常 务副主任,党政办、组织办、团委、妇联、中心 学校、派出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关工委成员。二 是成立市直机关、企事业(含双重管理)单位关 工委。由单位分管政工的副职领导兼任关工委主 任,单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办公室、工会、共青团、人事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三是成立村(社区)关工委。分别由行政村(居 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兼任关工委主任。有条件的 自然村还成立关工小组。四是推进基层站所、学校、 非公组织创建关工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普遍成立 关工小组,中学(中心学校)成立关工委,农村 小学成立关工小组,非公组织也开始创建关工委。 分别由他们的党支部书记或校长、负责人兼任关 工组织负责人。2013 年年末,市村级领导班子进 行了换届,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关工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基层关工工作保持连续性,2014 年 1 月, 市关工委及时下发《关于及时调整健全村(社区) 级关工组织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补充村(社区) 级关工委领导成员,进一步健全村(社区)级关 工组织机构。

【青少年思想教育】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引领和教育青少年,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心和 着力点。2014 年 3 月 27 日,市关工委联合市教 育局、团市委等单位,组织青少年学生祭扫革命 烈士墓,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缅 怀革命烈士,引导青少年不忘历史,传承革命精 神。当天,高州城区 1000 多名师生参加了祭扫 革命烈士墓活动。

【调查研究】

市关工委坚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 为工作主要抓手,通过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掌握 实情,不遗余力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鼓与呼,并 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一 是定期组织关工工作专题调研活动。高州市关工 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每个季度组 织驻会人员、关工委顾问和“三结合”工作组成 员到市直单位进行关工工作专题调研。了解这些 单位开展关工工作的经验,并参观了解这些单位 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情况。2014 年 3 月和 6 月, 分别到市教育局和市城市规划局,对该市创建教 育强市工作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了解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其单位的关工 工作情况,从而增强创新意识,使关工工作真正 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也使老同志更加支持、 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二是组织关工委顾问 到乡镇调研。为了解各镇(街道)学习贯彻广东 省两办和茂名市两办《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 见》的工作进展情况,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和市 关工委于 7 月下旬至 8 月下旬组织市关工委顾问 和关工委驻会工作人员及“三结合”工作组成员 组成调研组,分别对 28 个乡镇(街道)进行调查 研究。通过调研,听取镇(街道)关工委领导汇 报,查阅有关资料,参观关工委活动阵地,召开 有关人员座谈会,并走访部分村委会、圩镇单位 关工组织,了解基层关工工作现状,总结经验, 拓展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全市关工工作的开展。

三是对乡镇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进行调研。安全 工作是开展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对学校而言, 为师生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环境,保障人员及财 产安全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是做好安全防范工 作的意义所在。为了解高州市乡镇中小学的校园 安全管理情况和学校的关工委工作情况,10 月 21日至 24 日,市关工委联合市教育局组织驻会人员 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分赴部分乡镇中小学校,通过 召开座谈会,走访考察等形式,对校园安全管理 情况进行调研,并与有关单位就如何进一步加强 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关工委工作及校园建设进行 研究探讨。

【“160”工程】

为使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 文明、有意义的假期,2014 年,高州市关工委下 发冬(夏)令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关工组织坚 持抓好“160 工程”(指利用青少年学生一年共 160 天的假期开展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7 月 29 日,市关工委全 体驻会人员到宝光富铭瓷土有限公司参加宝光街 道关工委与富铭瓷土有限公司关工委联合举行的 夏令营。富铭瓷土有限公司关工委是高州市成立 的首家民营企业关工委,自 2013 年成立以来,多 次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青少年的假期生活。

【关爱留守儿童,开展“朝阳读书”活动】

随 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推 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涌向珠三角等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 为抓好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高州市各镇、 街道均成立有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或留守儿童 班。但由于学校的经费紧张,学校的配套设施不 够完善,特别是图书欠缺。6 月 13 日,市关工委 联合市教育局关工委在石鼓中心小学举行“朝阳 读书”活动捐赠图书仪式,为该市石鼓中心小学 等 8 所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捐赠价值 11 万多 元的图书 5000 多册。市关工委在 2012、2013 和 2014 年连续三年,通过发动热心单位和个人捐资,筹集资金,分三年向市内 23 间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捐赠了价值 31 万多元的图书 15000 多册,为 留守儿童带来更多的精神食粮,也为该市创建教 育强市尽了一份力。

【培训农村创业青年】

高州市创业青年培训工 作一直走在茂名前列,自 2003 年以来,市关工委已累计培训了 1993 名学员,学员遍布全市 28 个 镇(街道)438 个行政村。很多学员已成为当地 致富带头人,涌现出像杨伟洪、潘积贵、杨剑、 夏孙文、黄柳源等在群众中带头致富的先进典型, 农村创业青年培训工作也等到上级的肯定。2014 年 4 月 22 日,茂名市关工委领导李瑞、钱民乐、 彭建瑜、麦卫国、邓振全等到高州市调研农村创 业青年培训工作,并参观了杨氏农业有限公司和 粤杨草香猪专业合作社等,调研中对该市培训工 作给予高度评价。为解决农村创业青年在创业过 程中遇到的管理难题,同年 4 月,市关工委联合 市农村创业青年联谊会特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副 教授何明光在宝光街道办举办以创业者的沟通协 调艺术为主题学习讲座。此次讲座吸引了 100 多 人参加。7 月 9 日上午,市关工委、市农村创业 青年联谊会联合在宝光街道高垌甘村开展会员参 观交流活动。市关工委驻会人员、宝光街道关工委 领导、联谊会会员共 50 多人参加了参观交流活动。

8 月 27 日至 29 日,市关工委联合团市委分别在谢 鸡镇和宝光街道举办高州市第十二期农村创业青年 培训班,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有 163 人。10 月 26 日,农村创业青年联谊会组织常务理事近 20 人 到海南参观联谊会常务理事张明周的创业基地。

心价值观活动。在市关工委的指导下各级关工委 也能充分发挥“五老”的积极性,涌现出很多典 型。如市府办关工委的汤云飞,在关工委常务副 主任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发挥余热。对关工委的 大小事务全部亲自打理,青少年学生的活动计划、 请示报告、编写材料、上辅导课、带队参观学习、 资料收集整理等都亲力亲为,他还动员市府办 20名离退休干部中的 16 名参加关心下一代的“十个 一”活动。一年多来,他们为青少年作辅导报告 1 次,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建议 31 条,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事 20 件,就青少年教育问题专题调研 2 次,与青少年进行谈心活动 26 次,向青少年传授科学技术 5 项,做其他好事 14 件。 开展这些活动,对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很好 的作用,也得到领导及家长的高度赞扬。

高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名录: 主  任:余树斌(2007.6 ~ 2014.9)

陈兴祥(2014.12 ~)

副主任:吴汉辉(2007.6 ~ 2014.12) 柯杰俦(2003.6 ~ 2014.12) 邓长江(2008.9 ~ 2014.12) 陈旸晖(2014.12 ~) 刘华端(2014.12 ~)

李  杰(2012.11 ~)

【发挥“五老”优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长期以来,高州市关工委紧紧把加强队伍建设、 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 师、老模范)作用、保护“五老”工作热情作为 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积极参与 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加强对文化市场加强整治 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市关工委积极配合 公安、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并充分发挥“五 老”队伍在文化市场、网吧、酒吧的义务监督作 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014 年 5 月,市关工委组织驻会人员、“社会、学校、 家庭三结合教育”工作组成员联合该市文广新局 的相关人员,对城区及乡镇部分网吧的经营情况 进行专题调研,了解该市网吧的经营情况,同时, 针对个别“网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

(市关工委)

残疾人

【概况】

高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 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 成的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 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 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 人事业。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 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高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共 有编制数 12 名,领导职数为 1 正 1 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 3 正,人员职数为 12 名,设有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康复部等 3 个职能部(室)。

【组织建设】

2014 年,市残联根据上级的有关 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 机,于 7 月 27 日,举办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对 全市有关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 提高社区协调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残疾人的水平。

【“助残日”活动】

2014 年 5 月 18 日是第 24 个“全 国助残日”,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在副市长 邓锡君的带领下,对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中心等 康复训练机构及贫困残疾人等进行了慰问,并捐 赠了一批生活用品给市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管理建设年”】

根据中残联的决定, 2014 年为残联系统的“基础管理建设年”。高州 市根据要求,分别在建章立制、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主席团监督等方 面进行了完善,规范了日常行为;同时扎实开展 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按省残联的统一部署,在 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中,做到早布置、早落 实、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加强督导,充分调动 全体镇级残联理事长及镇、村专职委员的积极性, 全部参与该项工作,并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前全部按质按量完成 18500 多名残疾人的基础信息核 查工作任务,得到茂名市的充分肯定,茂名市的 核查工作情况进度会在高州市召开,推广了高州 市的做法和经验。

【康复】

一是继续做好省府十件民生实事—— 贫困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按照上级下达高州市 贫困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任务 50 户,康复时间是从 2013年7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6 月 底前按照协议要求圆满完成居家康复任务,并通 过了省验收小组的验收。二是加强对孤独症残疾 儿童的康复训练。通过对 2 个康复机构规范建设和管理,共对 43 名孤独症儿童进入机构进行康复 训练。三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争 取本级财政及有关助残组织的资金支持,与市第 二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合作对全市的贫困白内障 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全年共实施复明手术 1000 多

例,其中资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 100例,脱盲率达 100%,脱残率达 98%,取得了良好 康复效果。四是强化精神病防治康复。为解决部 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因经济困难无钱就医问题,市 残联争取本级彩票公益金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 费服药 80 人次、免费住院 150 人次,省级财政匹配资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免费服药 90人次,免费住院 10 人次。五是扎实开展截肢残疾人的筛查及假肢装配工作。共对 7 名需要装配假 肢的特困残疾人报茂名辅具中心实行全免费安装。 六是残疾人辅具配发服务。积极争取财政预算投 入、 报政府采购 100 辆轮椅、100 张坐便椅、50 支拐杖免费派发给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低视力 配发 64 人受惠,配发盲人电饭煲、听书机、助视器、盲人电话等 94 件。七是筹建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站。通过争取上级资金 15 万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在市残联办公楼一楼建成一个 80 平方 的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站,解决了全市残疾人辅 助用品用具的选购问题。

【教育就业】

一是残疾人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首先全面摸底调查残疾儿童就学情况,积极协调 保障残疾儿童正常入学,2014 年,除有 30 多名 残疾儿童入读特校外,就近随班就读人数 176 人;

其次是落实残疾学生救助工作,共有 3 名新录取 大中专院校学生得到救助。二是鼓励全日制高校 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当年毕业就业的有 7 人,

个体创业 1 人。三是抓残疾人就业。福利企业是 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其中富铭高岭土 有限公司集中安置残疾人 20 多人,在残疾人自身努力和市残联的积极扶持下全市共有 63 名残疾人顺利实现了就业,依托残疾人扶贫基地举办了 2期残疾人种养殖技术培训班,免费培训残疾人 54 名,在此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共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 6 人,并分别招收一些残疾人就业,回报了社会,此外,选送高质量的 35名残疾人到茂名市参加残疾人招聘会;选送 18 人 参加茂名市举办的 SY 创业培训班、电子商务培 训班、盲人按摩培训班;选送 2 人参加全省残疾 人职业技能比赛。四是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年审。通过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年审和依托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推动残 疾人就业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残疾人权益保障】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有关 残疾人生活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 知精神,经过审核,及时发放 2013 年度、2014 年 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3 年度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补助 4191 人每人 100 元共 419100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089 人每人600 元共 3053400 元;2014 年度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补助 4543 人每人 600 元共 2725800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234 人每人 1200 元共 7480800 元。

【残疾人人口监测】

继续做好镇江镇福石、含 屋 2 个监测小区 50 户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深入 了解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状况。

【维权信访】

2014 年,全市没有残疾人进京上省及集体上访的现象。全市共收到来信 4 件,来访 137 人次,办结了 135 件,办结率为 96%,受 到上级残联及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宣传文化及人才选拔】

2014 年 5 月,在省集 训的高州市残疾人运动员阮建平参加了全国第九 届残疾人运会并取得自行车 500 米场地赛金牌。

高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名录: 理  事  长:卢   锋(2012.7 ~ )

副理事长:伍尚飞(2002.10 ~ 2014.10)

(卢信桥)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