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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2019年工作概况

2019-06-04 10:44:14 来源:高州年鉴 2020

检察

【概况】

2019年,高州市检察院以办案为中心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加挂机关党委牌子)、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等8个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大井检察室)、1个正股级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73名,事业编制14名。

【扫黑除恶】

2019年,市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并标记为“涉黑”“涉恶”的案件45件136人,经审查,认定为涉黑涉恶并批准逮捕26件79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并标记为“涉黑”“涉恶”的案件13件135人,经审查,认定为涉黑涉恶并提起公诉7件58人。印发“扫黑除恶”宣传手册3000份,派发宣传环保袋1500个,悬挂横幅30多条。2019年,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了一宗涉黑团伙案件的侦查,并迅速批准逮捕了陈某良等11名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7日上午,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  提供)

【刑事检察】

2019年,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呈捕案件832件1337人,批准逮捕591件926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0件1318人,提起公诉635件987人,依法改变管辖35件137人,提起抗诉案件2件49人,已获改判1件3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8件34人,提起公诉25件44人,不批准逮捕9件17人,不提起公诉12件15人;共接待来访群众110多人次,受理申诉案件10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对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20万元。

【诉讼监督】

2019年,市检察院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件,公安机关已撤案;建议公安机关追加逮捕179人,追加起诉61人,已获判决47人;引导侦查案件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4份;深化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9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办结5件。受理行政机关咨询是否移送案件18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8件,办结1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2件。对服刑人员进行帮教谈话教育90多人次,对15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回访,没有发现脱管漏管的现象。2019年,市检察院在高州市辖区所有派出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工作室”,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2019年12月4日上午,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高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市检察院  提供)

【服务保障】

2019年,市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共批捕金融诈骗类案件9件9人,起诉8件9人;批捕破坏市场秩序案件28件77人,起诉27件49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件6人。2019年8月,市检察院联合高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在市检察院设立了“检企联络室”,进一步加强检企联系,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

【未成年人检察】

2019年,市检察院注重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重保护、轻打击,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2件89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97件247人,采纳率超过90%;对未成年犯不批准逮捕9件17人,不捕率为33.33%,不提起公诉12件15人,不诉率为27.27%;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4件14人。

【公益诉讼】

2019年,市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0条,立案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2019年,市检察院对何某等16人因收购销售病死猪肉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判决何某等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六千多万元。



作者:董永波 杨登凯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