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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概况

2020-06-04 11:05:46 来源:高州年鉴 2020

司法行政

【概况】

高州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原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局职能整合,重新组建了高州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秘书股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下辖28个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处、1个公证处和1个公职律师事务所。全系统编制总数为106人,其中局机关编制40人,基层司法所编制66人。2019年,高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平安高州、法治高州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荣获了广东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先进典型。

【依法治市建设】

市司法局坚持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为引领,以打造“执政为民、法治惠民”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求创新、促改革、建制度,全力保障好高州市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司法局全面认真履行好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等工作职责,拟定并提请市委下发《中共高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建议名单》,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及各协调小组间的工作衔接,形成依法治市工作合力。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把好法律关口。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市环保局抽调市司法局骨干力量陈旭华、张圣飞、周才3位同志参与城区征地拆迁工作,为市竹栏街拆迁工程、市体育馆建设项目、打通桂圆西路“最后一公里”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依法举办听证会,把好政府法律关。坚持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程序,如对市体育馆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均事先在高州政府公众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分别举行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对原定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然后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近年来,市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率和民调率均达100%。

【文件审查】

市司法局坚持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文件质量。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体制。根据《茂名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全局加强规范解读程序,督促起草部门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大力推进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传递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做好文件证明清理工作。严格按照《高州市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实施,对无相关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尽可能取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三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印制了《高州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合计3000余份,同时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告。四是加强政府行文合法性审查。坚持逢文必审制度,有效规范了政府决策行为,避免了法律风险。2019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300件,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文件8份、茂名市司法局征求意见文件47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送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和茂名市政府备案11件,备案率100%。

【行政复议】

市司法局坚持深入贯彻“阳光复议、便民复议”的理念,切实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维护好政府公信力和形象。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了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衔接机制。二是高度整合人民调解、信访、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在纠纷处置中的衔接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和应急处置。三是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维权,对违法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该撤销的坚决依法撤销,努切实将行政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其中受理55件,不予受理1件。加上2018年结转的3件,实际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共58件,相比上年收案39件,增加了17件,案件增幅为43.59%。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市司法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2019年,共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3论,培训执法人员约1500人次;共集中开展2019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轮,参加考试人数约200人,通过“以考促学”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全面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同时,严格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新一轮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推进全市执法人员资格清理。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督促各有关市直单位根据《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梳理和编制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9起,切实维护政府形象。

【人民调解】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人民,调解成功靠人民”为原则,以“市-镇-村”三级人民调委会为载体,以打造高水平高素质调解队伍为手段,全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凉大地落地生根。2019年,市司法局人法股工作人员多次深入长坡、曹江和潘州等镇(街道),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活动,提高了全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引导培育起民间调解室3家,建成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6个,实现全市28个镇(街道)、488个村(居)调委会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了高州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调解组织网格。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原则,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人民调解案件11743件,调解成功11575件,成功率达98.57%,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社区矫正】

市司法局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建设为抓手,全面压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底线。一是全力推动“智慧社矫”建设,先后建成了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的社区矫正中心、200公顷的劳动教育基地,为社区矫正中心和28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指纹报到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使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实现互联互通。二是强化与检察部门对接,建立起联合督导机制,严格督导矫正监管全过程,切实提高管理效果。三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采用“一条链”式管理方法,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做到“管得住、无脱管、管得牢,教得好”。2019年,全市新增社市服刑人员223人,解除185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17人,连续4年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零重新犯罪”、群体性事件“零参与”和“零负面舆情”。

2019年12月,市环保局在市社区矫正中心举办“社区矫正工作开放日”活动(黄癸  摄)

【安置帮教】

市司法局着力提升安置帮教实效。一是依托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核查和反馈服刑人员信息,加强人员信息衔接,刑满释放人员核实率、预释放人员回执率均达到100%。二是全面开展“在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成效。三是积极发挥全市16个“阳光就业基地”的作用,为全市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了360多个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免费汽修技术培训、厨师技术培训290人次。2019年共接收刑释人员702人,重点帮教对象123人,一般帮教对象579人,落实责任田565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公共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全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石鼓、曹江、分界、云潭、金山、石仔岭和山美7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66个示范性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二是积极整合资源,争取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咨询、村(居)律师等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全市28个镇(街),48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打造起高州市“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三是持续加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力度,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经营风险防范能力,有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四是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强化考核管理、丰富服务内容,进一步优化服务效果,切实为乡村振兴贡献出法治的力量。

【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应援尽援”。一是严格实施“法援申请清单”制度,对18项需提供证明的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申请人的证明要求,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困难群体全覆盖。二是全面将“减证便民”措施落实到位,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为外来务工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以及五保、低保、残疾、低收入等人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三是积极与多方沟通联动、统筹安排、增加法律援助补贴等方式,提高律师办案效率和办案积极性,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难题,真正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1件,解答现场和电话咨询100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公证】

市公证处坚持“群众在哪里,服务就在那里”的工作宗旨,务实为民提供公证便利服务。一是全面实施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包含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学位学历等60项公证事项。二是积极为办证当事人排忧解难,做到“简单公证当日出证、不便领证邮递寄件、特殊情况上门办证”三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以来,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614件,此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00人次,上门服务30人次。

【律师管理】

市司法局全面加强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使律师管理工作迈向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推动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上、下半年各组织了一次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律师所落实整改。二是严格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行为,通过季度定期督查、日常暗访、系统抽查等检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视情况进行通报、警告或约谈,切实提高律师工作水平。三是切实发挥律师“家庭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组织村(居)律师与贫困户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迈向规范化。2019年全市已实现全市48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律师值班达585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59次,化解矛盾纠纷253宗。

【法治宣传】

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1+1+6”部署安排,加强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19年高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二是在全市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扫黄打非、禁毒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30000余份,受众10多万人,通过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浓厚氛围。三是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全市488个村(社区)拟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率达100%。2019年高州市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

【队伍建设】

坚持全面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教育,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点帮扶村(社区)开展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以开展责任心教育为切入点,深入查摆、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2个集体、1名个人受到不同程度到表彰,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以身边的先进为榜样以优秀党员为标杆,在实践中比工作、比学习、比奉献,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真正把党性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




作者:蓝玉辉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