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
【概况】
高州市水务局是市人民政府水行政工作主管部门。2019年在编44人,其中公务员40人,工勤人员4人。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水资源管理股、河湖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水保农水农电股、水库移民股(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等9个股(室)。直属有市供水公司、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小水电管理站、河堤管理处、机电排灌管理所、灌溉试验站、水土保持站、龙湾水库管理所、根子水库管理所等10个事业单位,以及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公司、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金银河水厂、三角湾电厂、马贵电厂、格苍电厂、石山电厂、大跳电厂、平山电厂等9个企业单位。2019年,市水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行机构改革,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已根据《中共高州市委办公室、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州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办发〔2019〕26号)进行调整。
【工作职能】
统筹全市水利建设和管理。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区域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利的论证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资源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与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管理城乡供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组织编制并落实全市主要河湖河长制实施方案。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编制水利建设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水利建设市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本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负责并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跨区域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辖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联系省水文局茂名水文分局高州水文站有关水文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侧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水利工程建设】
市水务局2019年工作重点:
市通川大道(含通川大桥)于2019年12月建成通车,市第二自来水厂于2019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为城乡50多万群众提供了用水保障,并带动北江、平江片区的整体发展,促进城区扩容提质。
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恢复89.0米正常蓄水位淹没处理项目。属市政府交办工作,是省政府“十二五”规划水利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可由86.0米恢复至89.0米。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涉及高州市的东岸、平山、长坡、曹江、大坡等5个镇,以及红旗、团结、胜利、火星4个国营农场。根据茂名市政府工作部署,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分二期实施,第一期至正常蓄水位87.5米高程,征地88.5米高程,由茂名市人民政府通过协议包干给高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总额为3.72亿元,2019年累计完成兑付3.17亿元。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涉及全市27个镇(街道)约61.36万人,分三年实施。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集中供水工程98宗(含市第二自来水厂),镇级水厂20宗,村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77宗。工程于2017年1月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2017年3月开工。2019年,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累计完成任务4.6亿元。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市列入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2019年度治理任务的项目工程共8宗。涉及大井河、黄塘水、大潮河、浊河、横山河、潭丹河、清垌河等7条河,规划治理河流长度85.5千米。
农村水利工作。一是解决平山镇田坪村委会、宝光街道广潭村委会和宝光街道新塘村委会,共672户3358人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和宝光下汉村的水质不达标问题。二是扎实做好水轮泵站摸底排查、维修维护工作,目前全市72宗水轮泵站已全部落实村级管护责任人和经费。
【河湖管理】
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河湖“五清”“清四乱”。2019年,共投入资金950多万元,完成河道“清漂”483.1公里,河道“清淤”556.15公里,清理河湖障碍物85处,整治入河排污口274宗。同时在完成省水利厅核定的44宗河湖“四乱”问题的基础上,再进行自查自纠,摸查问题32宗,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推进水质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关猪场、截污水、打偷排、清底泥、补好水、修河堤、建湿地、管鱼塘、广发动、强责任”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鉴江城区段、城区南关河涌以及白沙河等污染较严重河流的水体治理工程,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稳中趋好。2019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鉴江及高州水库水质均值达到Ⅲ类以上,主要考核断面平均水质指数在茂名排名第二。
【依法治水】
水行政执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保障河湖健康、防洪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19年共出动执法巡查车辆超703车次,执法人员3307人次,打击取缔无证非法采砂点135个,查扣非法采砂作业挖掘机22台、运砂车辆62辆,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33次,立案43宗,罚没金额共272.3多万元。水事矛盾纠纷调处。深入细致做好各类涉水矛盾纠纷的核查工作,妥善解决矛盾。
【移民安置】
根据省、茂名市移民部门的要求,高州市按照“十三五”规划,通过实地调查、勘测设计,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及时拨付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资金。在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高州市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2019年完成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10宗。
【水资源管理】
落实责任,以用水总量红线控制用水,依法依规审批取水许可,无越权审批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供水企业管理和考核相关制度、水质监管与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四把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部分指标列入镇(街道)2019年度高州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
2019年,市水务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23次,组织23个检查组共532人(次),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江河堤围涵闸、山塘水库、小水电站等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2019年全市水利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农村水电】
市水务局切实履行小水电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小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小水电站防汛与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农村“汛前”“汛中”阶段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全市水电站全年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