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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2019-01-01 08:41:11 来源:高州年鉴2019

【概况】

高州市民政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救济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下辖9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高州市福利院、市老龄办、市光荣院、市救助管理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婚姻登记处、市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和殡葬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高州市民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织牢兜底保障网,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新发展,2018年度获茂名地区综合考评一等奖。

【社会救助】

贯彻落实2018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民政事项。2018年全市城镇低保户数798户,1540人,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调整为638 元,补差达 510.8 元,农村低保户数为 10332户,24904 人,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调整为 440 元,补差达237元。特困供养人员5929人,集中特困供养460人,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947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789元。2018年发放低保、五保金合计 1.49 亿元(其中低保金 8728.24 万元,五保金6246.78万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1560元,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950元。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到达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达到80%以上。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每人每年提高到 1890 元、2520元。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做好政策性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提供兜底保障。将建档立卡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发挥临时救助作用。2018年全市临时困难救助350人次,救助资金196.3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18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5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357人次,站外救助500人次,帮助71名受助人员安全返乡,帮助20名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家庭。

【救灾应急】

全面完成2017年因灾全倒户重建任务。认真抓好全倒户重建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88户因灾全倒户在2018年春节前搬进新居的重建工作任务。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修订完善《高州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市政府于2018年7月10日正式发布《高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因受“碧贝嘉”台风、“9.1”洪涝、“山竹”台风影响,全市2018年因灾全倒户80户,因灾严损户12户,过渡期救助对象257人。拨付救灾物资毛巾被2861床、蚊帐56床、帐篷73顶、夏装386套、折叠床371张、柳条布32捆,合计价值62.66万元。划拨重建和修缮补助资金243.9万元(其中省级163.4万元、本级财政配套80.5万元)。因灾全倒户重建一层封顶46户,占58%,严损户修复12户,占100%,并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金53.199万元,以保障因灾过渡期需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大力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建成高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急避护场所,大井文化广场应急避护场所动工建设,东岸中学应急避护场所立项筹备建设。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优抚工作全面加强。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接近2.5人。开展春节慰问、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等双拥共建活动。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养老服务。安置工作有条不紊进行。2018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共421人,其中市政府安排就业的对象有9人。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作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做好军休工作。2018年,全市军休所现有军队离退休老同志13名,遗属5名,2018年新接收1名部队移交高州市安置的退休士官。

【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积极参与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为便民服务打造一个“一门式”、“一网式”便民服务平台。二是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工作和建立村民理事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全市39个贫困村成立村民理事会,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三是通过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开展“五化”创建活动,推进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四是全面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通过政审、机试、笔试、面试的方式,第一批全市共招录“候任村(社区)干部”716名,顺利完成“候任村(社区)干部”缺额补选工作。五是切实开展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核查反馈线索40条,回复、办结39条。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整合村(社区)资源,加强村(社区)共公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12月,新增设立胜利农场场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团结农场场部居民委员会、火星农场场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初检,全市491个村(社区)共公服务中心建设均达优良以上档次。积极深入社区调研,寻求解决社区工作去行政化的新方法新路径,为社区工作减负夯实基础。区划地名工作卓有成效。县(市)界联检工作按计划完成,平安边界工作正常开展,镇界联检工作正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工作按要求组织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归档工作将于年底完成。

【专项事务管理】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高州市社会组织604家,新增312家。(其中已登记社会组织383家,新成立社会组织89个。按照社会组织性质划分,一般性社团100个,行业协会1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67个;新增备案登记社会组织 221个,其中计生协会15个、老年协会 206个)。扎实抓好殡葬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火化遗体 7618 具,火化率为 83.9%,位居茂名市第一。组织全市殡改宣传月和冬季集中宣传活动。按照省一级标准积极推进市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切实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全市孤弃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健全制度机制。按省的标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孤儿100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0人,每月定期按省规定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建立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机制。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和临时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3976名的信息核对工作,将年满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注销,并做好信息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更新。努力打造上等级的婚姻登记服务。按照国家“4A”级标准升级改造的市婚姻登记处基本完成,登记环境更加完善。2018 年共办理结婚11950对,离婚 2921对,补领婚姻证1597对,登记合格率达 100%。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翻开新篇章。全市共有镇(街道)敬老院32所,另有公办养老机构3间,民办养老机构4间,养老床位数7940张。高州市苍松颐养院投入使用后能为全市的养老产业提供超过250张养老床位。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市有11955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领取重度护理补贴,有4674名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2018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3707.34 万元。福彩销售排茂名市前列。2018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共8152.4万元,完成任务率113.23%,销量比上年同期升7.16%。是茂名地区唯一一个销量首次突破8000万的市(区),继续排在茂名市前列。扶贫济困捐款成绩可喜。2018年全市“6.30”扶贫济困日实际到账捐款1739.56万元,其中扶贫捐款 242.7 万元,定向其它社会公益事业捐款 1496.86 万元。


作者:陈祖东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