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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2019工作概况

2020-06-06 10:25:29 来源:高州年鉴2020

环境保护

【概况】

1981年5月23日,高州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为建委代管机构。1984年机构改革,成立县环委会。1985年成立县环保局,1986年县环保局办公地点由建委搬出,搬到高州东门东升巷自建的4层楼房。1986年11月15日局党支部成立。1993年高州撤县设市,高州县环境保护局改称高州市环境保护局。1994年,高州市环保局搬迁至高州市府前路80号环境监测站综合办公楼,办公面积为占地312平方米的七层楼房。2008年12月,位于高州市府前南路隧道南出口右侧茂岭垭山村的环境监测站综合大楼落成。高州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10日搬迁进宅,办公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017年11月22日成立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工会工作委员会。2017年9月成立高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环保系统实行垂直改革,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3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在各县(市/区)设置下属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12月24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挂牌成立。

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股、环境管理股、法规宣教股,属下单位有高州市环境监察分局、高州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12月11日撤销高州市环境监理所,原环境监理所(含退休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高州市环保局在职干部职工54人(其中局机关20人,监察分局11人,监测站23人,),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5人,正股级4人,副股级5人,公务员23人,工勤人员8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20人,助理工程师3人。

2019年,高州市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为抓手,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大力深化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水、大气、重金属,固体废物、农村环境等污染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5%,鉴江高州段水质优良(年均值达到国家Ⅲ类标准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严把环境准入关】

严格执行《环评法》、环保“三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2018修正版)》和《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严格把关涉及生态严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项目,对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目前共收到申报项目82个,审批环评文件76份,登记表网上备案76份。积极配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出具初审意见1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引导有关企业按新《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组织专家组进行自主验收后,组织局专家领导验收小组,对19个建设项目进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

【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高州市开展了排污口全面排查,共确认登记排污口274个,其中重点整治排污口71个。截至2019年年10月,高州市入河排污口已整改255个(重点排污口69个),完成率为93.1%(重点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为97.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整县推进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截至2019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主体结构的84%,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共5个开工点,累计完成2.473千米;1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开工,其中2019年任务6个,2020年3月需完成任务共7个。城区污水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主体结构已完成90%,设备已进场。配套管网(尾水工程)1.86千米,现已完成1.5千米,基本进入扫尾阶段。潭头镇及分界镇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石鼓镇、大井镇厂区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长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结构完成85%,石鼓镇污水处理厂计划12月底完成并通水试运行;中心镇长坡镇、石鼓镇、大井镇、分界镇配套管网工程共完成38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平江居委会水质净化设施主体完成100%,配套管网完成40%。库区镇水质净化设施建设方面,平山、长坡石龙两个水质净化厂重建项目已建成,现已通水试运行。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方面,重点区域73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201条自然村已完成项目建设,245条在建,284条未开工;省定贫困村共370条自然村(按村庄覆盖率统计),340条自然村已完成项目建设,17条自然村在建,13条自然村未开工。小东江流域5000人以上村级水质净化设施方面,泗水镇大联村水质净化设施已建成,根子镇中间堂村水质净化设施建成调试,石鼓镇深冲村、塘陂村、门前坡村水质净化设施主体基本完成,管网建设进入收尾阶段。

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补助关闭类养殖场已关闭4484家,完成率10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任务753家,已完成682家(含停养397家),完成率90.57%。

河道清理工作。2019年,全市需清理河道456.5千米,已完成456.5千米,完成率100%。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进展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是防治地下水污染的重要举措,也是2019年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截至11月30日,全市加油站总数81家,已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总数72家,正在改造6家,未改造3家,总完成率88.89%。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高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2个均已完成。

加强执法工作。全力督促抓好金山工业园皮革环评审批工作,重拳对违规的皮革企业全部进行关停。截至目前,共计检查企业1000多家次,立案查处68宗,其中涉嫌环境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6宗,拟移送2宗,已刑事拘留5人,发出处罚决定书34份,处罚款185万元,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4份,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份,查封扣押违法排污企业7家,停产整治1家,联合执法强制拆除7家,申请由市政府关闭8家。

【大气污染治理】

根据《茂名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细化高州市任务,编制《高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生物质锅炉整治,通过对高州市生物质锅炉进行监测,以监测数据结合执法促进生物质锅炉改燃清洁能源;全面推进油品仓储、印刷业、汽车维修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要求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并依此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开展了城市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工作是“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14家,已全部完成整治。

【危废固废企业监管】

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全市皮革企业多次进行了业务指导,并印发了相关工作指引,引导企业的危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市正常经营的138家皮革企业中,有68家已登陆《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账号,其中有43家申报了2018年度危险废物产生的情况并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有39家申报备案了2019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其余企业由于受到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维护影响,虽已准备好纸质资料但尚无法上传,待平台维护结束后,将督促其继续完善申报工作;有20家建立了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其余企业的危废贮存间正在逐步建设。对于不登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情况的皮革企业,将逐步对其进行取缔。

【查处环境信访问题】

市环保局积极办理涉及环保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19年共办理各级建议、提案27件,其中省人大建议2件;茂名市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7件;高州市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8件;高州市党代表建议1件。2019年,共办理各种信件(转办件、网络、电话、来访)510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做到了投诉环境污染的100%处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高州教育(市一中)、高州红荔(市三中)两个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实现统一管理运维、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数据联网,为高州市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在鉴江干流米急渡口旁建成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该站配置了水温、溶解氧、PH、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共9项监测指标,可实现对控制断面水质9项指标的实时自动监测,及时掌握断面水质状况,把握水质变化规律,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完善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资料】

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要求,细致弄通上级关于该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技术指引,精心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对清查的入户普查资料,按照工业源,农业源、入河排污口等方面的资料逐一录入并完善普查资料,以高质量完成全国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

要求已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企业履行企业责任,自行开展土壤污染评估。积极配合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高州市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土壤信息核查,为今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工作是配合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加强管控和核算重金属减排量。

【普法和安全生产】

普法方面,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联系实际,结合环保工作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规范执法,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开展环保“安全”大检查,对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涉油、涉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企业单位进行排查、监管。成功在金山开发区茂名市创能燃料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作者:卢锦建 杨春晖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