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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概括

2018-06-07 08:57:44 来源:高州年鉴2017

【概况】

2016年高州市人民法院在编人员139人,内设机构18个,人民法庭5个。高州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本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全省法院获此殊荣的四个法院之一,也是建院以来首次获此殊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650件,办结5482件,同比分别增长34.86%和39.24%;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48.2件,同比增长124.7%。

【审判】

刑事推进平安高州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6件,判处罪犯556人。依法严惩“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各类职务犯罪,重拳打击制毒贩毒、电信诈骗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从宽处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继续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民商事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47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5.6亿余元。主动服务电商市场发展,运用行业调解机制有效处理“网购”侵权纠纷96件。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快速办结一批长信不锈钢公司、扬翔饲料公司提起的民商事案件,为企业追回货款800多万元。全力支持高州市农村信用社改制升级工作,协助农信系统收回贷款2亿余元。行政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3件,同比下降34%。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7件,准予并强制执行7件。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执行】

全面加强执行工作,2016年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554件,执行到位金额1.8亿元,各项指标继续排在茂名法院前列。紧扣财产查控、处置变现、强制惩戒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财产查控系统,深入推进执行案款、执行存案专项清理,公开曝光“老赖”600多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100多人次,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

【司法为民】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将500多名“老赖”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75份,高规格建成“三室二长廊一公园”法治文化设施,加强“两微一网”自媒体建设,通过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强化诉讼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行立案“一站式”便民服务,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多个部门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300多件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途径得到有效化解。强化司法救助,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0多万元。创新司法为民举措。针对高州市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山区交通不便的特点,在未设人民法庭的偏远山区镇创新设立五个固定巡回审判点,使用巡回审判车深入乡间地头,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千米”,有效破解山区群众诉讼难问题,累计开展巡回审判86场次,处理各类纠纷75件,解决争议标的200多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节省代理费14万多元,工作做法受到省委信息专题刊发,并获茂名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芳批示在全市推广。

【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弘扬“好心高凉”精神,自觉把“好心高凉”精神与司法办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争创群众满意的“好心法官”。着力提高司法能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各类续职培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综合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全院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茂名市“文明单位”、高州市“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法院文化建设受到全省通报表扬,两个集体分别荣获“集体二等功”和茂名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司法改革】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2016年,院庭领导办结案件3899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71.12%;37名入额法官人均结案148.2件,同比增长124.7%;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1.6%。办案法官人数虽然减少,但结案的绝对数量却在上升,实行改革试点在促进司法质效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经过严格的考核程序遴选产生37名入额法官,完成法官等级套改工作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入额法官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年限均超过十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功底。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一批聘任制书记员,进一步完善审判团队配置。构建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及时制定12项配套制度,明确7种需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成刑事审判“四专两室”建设,同步建设13个数字法庭,实现开庭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基本确立。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由本院集中审理粤西地区跨地级市区域环境资源类民事私益诉讼一审案件,推动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和专业化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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