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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工作概括

2018-06-07 09:12:51 来源:高州年鉴2017

                                              城乡规划建设

工作并争取市政府批复实施。四是完成通川大道、永青大道、潘州东路等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工作,全面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交通网络。

【概况】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负责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业、建设科技等进行行业管理。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综合建设股、建设工程股、房地产业股、质量安全股、政策法规股(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执法监察股8个职能股室。下属管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加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牌子)、市城镇建设规划设计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委幼儿园等8家事业单位。

【城乡规划】

围绕城市扩容提质,城乡规划工作加快推进。一是结合高州市实际,重启《高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修编工作,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快城镇新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增绿地、扩空间、降密度、减容积”的原则,加快做好城东片区、宝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已完成设计成果,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编制城南片区、蒲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已作出规划设计方案并拟向市政府汇报。三是全面完成23个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扫尾

 【宜居城乡创建】

围绕建设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之城,切实抓好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加强对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及名镇名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宝光街道下汉村新农村项目已基本完成,建成金钟公园、戏台、环村集体池塘、燕山公园荷花池和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一批,完善健身器材、村庄绿化等。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全市建成镇级垃圾压缩转运站27个,村级垃圾收集点3960个,城区及各镇街道已开始运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到茂名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大井镇青山村、上平村、宝光街道下汉村等村庄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是全省8个试点县之一,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运营,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0%,全部镇建成区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鼓励各镇街道采用购买服务、实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全市已有9个镇采取购买服务、实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效果良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来,高州市各相关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公示程序高州市2016年改造计划共5228户,在2015年提前下达2050户改造任务,现已完成改造。为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订2016年开工、竣工进度计划,逐月分解开工、竣工任务,并下达给镇(街道),倒逼进度,有目标、有计划地推进改造工作。截至2016年,全市开工改造危房4853户,开工率92.83%;竣工3963户,竣工率75.8%,需录入国家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2120户,2016年已全部完成录入,录入率100%。全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职能划归市城建局后,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统一部署,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分区域、分重点河段(人口达到5000人的村庄),扎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各个部门配合下,2016年来库区各镇完成新铺设集污管网6.2千米,大坡、古丁、马贵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土建工程通过验收,库区5镇镇政府在11月30日和高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托管运营协议。库区7镇12个村级污水处理站中,58%已开工建设。潭头、石鼓、分界、大井四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办理选址意见书,其中石鼓镇已规划公示,潭头已动工建设。

【质量安全监督】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入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总结推广企业和项目“创优”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地标准化建设,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在碧桂园三期工地召开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场观摩会,用实例说明建设工程样板间的意义和积极作用,带动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力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百日攻坚工作、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建筑余泥渣土堆放场所安全隐患治理等各项检查、整治行动,对全市在建项目组织200多次隐患检查排查,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59份、《建设工程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13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59份,责令拆除塔吊1台,责令停止使用起重机械10多台,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积极探索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建筑市场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行为信息系统建设,对企业的不良行为实施扣分的动态化管理,并录入粤建网公布,2016年,全市共上网扣分439分,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实施建筑工程永久性竣工标志牌制度,2016年高州市受监工程61项,面积87.837万平方米,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工程竣工34项,面积40.90万平方米,竣工合格率100%,34项工程全部按要求设置永久性竣工,将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到实处。

【违建整治】

2016年来,市城建局着力加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力度,开展省道280线包茂高速曹江出口至深镇镇等路线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巡查执法工作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拆违行动130多次,拆除违建296宗,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完成综合整治507宗,整治率98.4%;集中清拆包茂高速沿线及出口周边范围内的违章广告牌、广告性建筑,拆除大型广告牌14个、违章搭建10宗,共1020平方米。

【建筑节能】

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的使用,指导华建、星展两家新增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站场建设,2016年金山、华润、星展等混凝土搅拌站共销售混凝土59万立方米。重拳整治实心黏土砖生产行为,联合全市各相关部门开展10次执法行动,对石鼓、长坡等镇的违法砖厂进行查处,对石鼓镇三家违法砖厂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全面拆除长坡镇违法砖厂。加大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力度。落实棚户区一期、二期纳入绿色建筑管理,同时外延引导碧桂园、九龙湖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自觉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施工和物业管理,经统计,2016年高州市绿色建筑面积达4.6万平方米。

 【燃气管理】

加快管道燃气发展步伐,抓好管道燃气项目建设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商品房管道燃气工程配套问题,为高州市管道燃气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16年,全市铺设燃气管网36千米,安装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共9014户,安装管道燃气商业用户共10间,年供气量约60万立方米。编制高州市燃气发展规划,规范燃气供应站点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天然气的行为,2016年查获非法运输车辆11辆,查扣非法钢瓶850瓶,有效维护燃气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房地产业管理】

加强市场调控,着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开发,消化存量保持房地产业的平稳发展。2016年,全市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52.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2%;新开工面积60.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1%;竣工面积29.6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商品房交易商品房4249套;商品房交易面积59.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4%,房地产业有力拉动高州市经济发展。开展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市城建局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开发建设、工程质量、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涉众型矛盾纠纷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共排查67家企业,发现6宗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案件。市城建局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治,2016年,市城建局对排查出有矛盾纠纷苗头的线索3条,包括万福新城、富贵华苑和鸿祯苑等楼盘违规预售问题,市城建局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整改完毕;对存在有矛盾纠纷的2宗案件,包括富丽名苑合同纠纷和乐天·海铂御庭延迟交楼问题,市城建局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其中乐天·海铂御庭2、3、5幢续建已全面开工;对1条2015年还没彻底化解矛盾(金鸿房地产四大楼盘架空层问题)继续跟踪处理。大力抓好原茂名矿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棚户区一期建设安置房440套,二期建设安置房2293套,一、二期已动工建设,市城建局继续大力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党风建设】

加强局的党风建设,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党廉责任制分解落实。班子组织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与局各股(室)站、系统各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建立班子集体及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印发执行并向单位内部公布,把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廉责任制工作指引。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以及职称评定、奖先评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律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提拔任用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备案,确保提拔任用的干部思想过硬、工作突出、群众认可。狠抓制度建设、内务管理,全面推行政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目标细化、指标量化、绩效挂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权、钱、人等关键环节管理。深入治理“四风”突出问题,围绕开展“三严三实”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治理庸懒散奢、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等各种不正之风。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照以上两个条例,认真查摆问题,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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