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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环境保护办公室

2018-06-07 10:30:40 来源:高州年鉴2017

【概述】

1981年5月23日,高州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为建委代管机构。1984年机构改革,成立县环委会。1985年成立县环保局,1986年县环保局办公地点由建委搬出,搬到高州东门东升巷自建的四层楼房。1986年11月15日局党支部成立。1993年高州撤县设市,高州县环境保护局改称高州市环境保护局。1994年,高州市环保局搬迁至高州市府前路80号环境监测站综合办公楼,办公面积为占地312平方米的七层楼房。2008年12月,位于高州市府前南路隧道南出口右侧茂岭垭山村的环境监测站综合大楼落成。高州市环保局于2008年12月10日搬迁进宅,办公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016年在册干部职工共72人,在职53人(其中局机关19人,监察分局7人,监测站27人),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7人,正股级3人,副股级10人,公务员19人,工勤人员7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19人,助理工程师2人,退休19人。环保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股、环境管理股、法规宣教股,局属单位有高州市环境监察分局、高州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12月11日撤销高州市环境监理所,原环境监理所(含退休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市环境监测站〕、高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09年7月移交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2016年高州市环保局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十二五”期间“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环评法》、环保“三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2015年本);严格把关涉及生态严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2016年共审批环评建设项目20个,登记表备案18个,否决高污染、威胁饮用水源或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2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环境违法违规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组织局专家领导验收小组,对金坑垃圾处理场(一期)等50个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其中通过48家,要求整改2家。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清理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81个,其中14个属市级审批权限,高州市实际统计数应为667个,已完成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67个,完成率为100%。

 【水环境综合整治】

小东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制定《高州市2016年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高州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将小东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镇街。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推进小东江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渠道整治工作。2016年止,完成白沙河河道清淤、清障3.5千米,完成土方9.86万立方米、石方0.46万立方米,植草护岸0.2千米;完成泗水河河床清淤3千米、两岸修坡6千米,累计完成土方7.47万立方米。二是推进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建设。金山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中心镇及潭头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招投标,泗水、根子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报告。三是制定《高州市2016年小东江流域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存在的养殖场(户)进行核查,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实施协议关闭,对非禁养区养殖场要求完善环保设施。2016年,禁养区内养殖场已有98家签订关闭协议,其中已拆除52家面积约23491平方米;对非禁养区养殖场发送限期治理通知935份,其中324家养殖场(户)已建环保设施。三是加大流域内企业监督和监测力度。定期对已关闭的皮革企业进行巡查,并加强对现有皮革企业监管。同时加强环境监管监测,要求7家涉酸排污瓷土加工厂进行排污口标准化改造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环境监察、监测人员随时到达其排污口进行监测、取证。同时,自行开展小东江流域断面监测工作,为各镇街开展小东江综合治理和落实环保责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规划》《高州市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加强对全市乡镇2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水源监测和环境风险排查等工作,形成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启动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等建设工作。加强东干渠沿线两侧和工业河高州段巡查,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高州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高州水库周边污染工业企业,禁止污染工业企业落户。全面实施8个高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投资总金额为2.35亿元。完成高州水库水源保护区界牌、界桩、围网及警示牌建设。推进高州水库集水区各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深镇、东岸、古丁、马贵、大坡5个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运行并通过工程验收,并将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长坡石龙、平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始重建工作。7个库区镇全部建成生活垃圾转运(压缩)站,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并初步运营。建成库区自然村垃圾收集点1520个。建成库区小型垃圾焚烧炉70个,在建26个,完成选址54个。投入1500万元依法关闭302家养殖场。计划投入350万元,推进高州水库库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6年,已完成立项、批复、选址、垃圾收集池建设等工作。高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林地和耕地建设生态公益林地项目和高州水库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已批复立项。投入19万元推进高州水库集雨区生态示范村建设项目,已进入污水处理站征地、设计工作。

 【大气污染治理】

根据《高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制定《高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一是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积极做好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编制《黄标车限行区域警示牌设置方案》,完成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设和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黄标车淘汰工作。至12月底止,全市共淘汰黄标车2743辆。二是积极推进锅炉改燃工作。召开全市的锅炉整治工作会议,召集各相关企业学习锅炉淘汰的技术指标及要求。联合市质监局对部门锅炉整治企业进行督查。2016年,全市已有9家企业完成锅炉改燃工作。三是全面推进炼化、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四是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城市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开展空气颗粒物源解析和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

 【危废固废企业监管】

贯彻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企业做好危废贮存间的规范改造,并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危废处理合同,实行联单转移制度,有效处置危废。每季度对固废危废企业进行巡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全市固废危废得到正确处置。2016年,市环保局对高州市鸿福皮革助剂厂、高州市浙虞皮油化脂厂等两家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

  【环境保护宣传】

结合“6·5”世界环境日,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通过广播电台、宣传橱窗、微信平台等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世界环境日宣传图片。二是在市区、中学、街道办、重点企业等13个宣传橱窗制作新一期环保宣传专栏。三是6月15日,参加高州市广播电台“民声热线”节目,就当前的环保形势、环保工作等作解答,并在线回答群众热线电话。四是举办高州市镇(街道)环保干部培训班2次。五是积极支持高州市第二中学环保协会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六是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知识下乡活动,受训群众约450人。2016年,高州市古丁镇、深镇镇被为省级生态示范镇,南塘柳村、宝光下汉村申报茂名市生态示范村。

  【环保执法】

一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防止企业利用“时间差”停运环保设施和偷排。采取限期治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全面整治皮革、瓷土矿、禽畜养殖、危化品重点企业环境问题。严格依据国家颁布收费标准,实施监测收费和总量收费,2016年12月止,共征收排污费365万多元。二是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环保督查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行动”。高州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以查处督察组交办案件为突破口,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较好地完成迎接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从2016年12月3日起至2017年3月12日止,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行动”。将全市网格化监管与环保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相结合,联合镇街、工商、发改、公安、检察、供电等部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整顿“两考”(高考和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扰民、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等专行动,全面整治畜禽养殖、皮革、瓷土企业,坚决取缔非法岩渣场、实心黏土砖整治、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至2016年12月止,共查处涉环境违法、符合立案标准案件61宗,立案查处61宗,共合计处罚金额62.4万元。其中对8家未批先建的企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27.5万元,并责令停产;对4家超标排放的企业罚款9.2778万元;关闭库区禁养区养殖场9家;对小东江流域养殖场处罚9家,罚款金额19万元。三是积极查处环境信访问题。积极办理涉及环保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为快速查处环境信访问题,高州市开通环保举报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一年来,共办理各种信件(转办件、网络、电话、来访)372件,比2015年增加22.77%,其中环境保护部微信平台转办27件,茂名市环保局转办20件,高州市信访局转办15件,茂名市“12345”市长热线转办94件,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等27件,“12369”来电144件,来访32件53人次,网络(茂名在线、高州阳光论坛、新浪微博)3件。

 【环境监测】

按时完成市区空气、鉴江河(高州段)、高州水库两大库区、小东江流域高州境内各河流交接断面、降尘及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常规监测,全面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20个乡镇),高州“河长制”(49个断面)、小东江流域高州段的水质监测工作;积极做好高州水库、小东江、白沙河流域各企业的监测工作;按时完成700多家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完成20多家环保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完成300多份常规污染源监测报告;全年共取得监测数据40000多个,其中为4大政治考核提供20000多个监测数据,为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环保责任考核、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考核、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为白沙河流域污染企业整治、养殖业污染整治及减排提供科学、合理的监测数据。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