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茂名库 > 高州市库 > 志书年鉴

高州市财政局

2018-06-07 10:53:54 来源:高州年鉴2017

【概况】

2016年,高州市财政局正式在编干部职工127人。内设19个股(室),下属单位7个:国库支付中心、投资审核中心、直属所、票证所、农财办、城乡投公司、交通旅游集团公司。2016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茂名市财政局的关心支持下,以增收为核心,以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为主线,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目标,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努力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财政预算执行】

2016年,高州市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72115万元,比上年增加28836万元,增长2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4777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9%;非税收入完成67338万元,比上年增长2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50542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020万元,上年结转32821万元,财政收入总计733377万元,比上年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排在茂名各市县(区)首位。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资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保证财政支出需要,控制财政收支风险。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854万元,比上年增长15.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国债还本支出10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上解支出3776万元,总支出723735万元。其中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9项重点民生支出合计610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95%,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有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切实提高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调整,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79万元,同比减支14453万元,下降22.8%。

【培植财源】

一是加快推进金山、惠康等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省申报金山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争取园区建设资金5000万元。推进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道路已建成。金山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并试运行。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全市融资工作总体部署,采取“周调度、月总结”的方式,持续加大建设项目融资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全市项目融资工作,为高州市全面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三是继续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各项优惠政策,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市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环境保护和各种奖励等资金,为企业发展输血。用好市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合理引导投资,增加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加强对骨干税源和重点企业的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拨付科技资金735万元,同比增支328万元,增长80.6%,主要扶持企业发展、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四是推进道口经济建设。抓住地理优势,做好高速路口区域规划,开展高速路口征地拆迁工作,征地共计1475亩,稳步有序推进道口经济建设。

【组织资金确保各项工程进展顺利】

该局着力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投入道路桥梁修复、村级道路硬底化、保障性住房、城乡清洁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卫生等建设支出53000万元。共投入交通道路桥梁建设资金16164万元,用于汕湛、云湛高速征地拆迁,建设新农村公路98千米、完成危桥改造2座。将政府储备土地挂牌出让16宗,出让面积645亩,出让成交价款为11.83亿元。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及项目建设工作,推动云湛高速、省道283线、永青大道、兴教路、潘州东路、站前路辅道等交通道路桥梁建设。落实粮油风险基金1000万元,完成粮库改造建设8个,拨付资金782万元。

 【民生项目】

一是确保民生保障资金。共投入社会保障资金14410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基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低保补助、五保补助、孤儿补助、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优抚优待对象补贴、高龄老人补贴、人力资源专项支出、就业困难人员补助。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311万元,同比增支29354万元,增长31.9%。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共拨付资金1500万元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二是确保公共安全资金。拨付24531万元,同比增加3722万元,增长17.9%,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幸福感。三是提高民生补助标准。全面提高低保、五保、城乡基础养老、孤儿供养、残疾人津补贴的补助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约10%。四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资金13061万元,进行棚户区改造和农村3138户危房户改造,有效解决城镇低保户、农村危房户的住房难问题。

 【强农惠民政策】

拨付72133万元进行农林水项目建设。投入2134万元,建设规模1.6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申报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300万元。抓好惠农补贴工作,2016年度种粮良种补贴资金1380.15万元,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资金950万元。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为农民水稻、花生种植购买保险。安排1200万元用于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建成平台市级1个、镇级28个及村级488个,均已开通运行。拨付190万元,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均衡发展】

一是促进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共拨付教育支出192234万元,同比增支25205万元,增长14.6%,其中项目支出24264万元,提升了全市各中小学校园的硬件软件设施,为顺利通过上级对高州市教育均衡县的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市学校改薄项目工程规划,拨付改薄资金2232万元,重点推进全市改薄项目22个,完工12个,竣工率54.55%。拨付文化体育等支出12312万元,同比增支1829万元,增长17.4%,大力进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创建历史文化名城、扶持粤剧团等,保障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工作和农村免费播放电影,切实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二是保护环境,大力发展旅游业。投入节能环境保护等建设支出8545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全市生态,吸引游客;安排5万元用于旅游宣传推介促销;拨付旅游扶贫专项资金115万元,专项用于全市9座旅游厕所等景区设施建设。三是创新思路发展环境卫生事业。探索环卫市场化新模式和考核机制,共投入3259万元,购买服务,购置车辆设备,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美化、净化、绿化、亮化。

【财政改革】

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以及中央、省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全面规范高州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梳理拟置换存量债务项目清单和新增债券使用项目,按政策要求分配使用新增债券转贷资金18900万元,扎实开展高州市2016年置换债券额度16660万元的债务置换相关工作,有效降低债务成本,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偿债资金,按时做好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工作。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的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债券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推广PPP模式。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高州市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为推广运用PPP融资模式打下坚实基础。印发《关于报送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的通知》,充实高州市PPP项目的“储备库”。

加强资产管理,保证国资保值升值

一是出台了《高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有序推进市永裕企业集团转让持有深圳市宝裕公司1/3股权工作,目前已进入股权交易资料审核阶段。积极抓好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按照纳入国资经营预算的公司中已公布的数据,已入库450万元。正在追缴供水公司227万元和市金叶公司的分红。抓好企业集资房处理,共处理27宗,缴入财政专户约23.9万元。二是公开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1宗,处置收入53.65万元。收回借出周转金56.98万元。举行二期公开招租二宗,租金收入平均增长率达45.3%。回购市政BT工程项目有站前路辅道、红荔路、引鉴河两岸污水集污管网工程等八个项目,回购款共14200万元。

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印发实施《高州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15个财政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委托市合众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信息共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通报制、共享制等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加以吸收利用,取得了显著效果。

多措并举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复杂局面,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通过控制收支规模为改革提供财力保障,加强就业服务为改革提供人才保障,深化自身改革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系列措施,较好地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结构性改革任务。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体制改革,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水平,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负2000多万元。落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自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所有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年减收各项涉企收费超150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精神,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财政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其他风险,按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原则,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梳理财政局内部运行工作流程,排查岗位风险,提出防控措施,构建全覆盖的内控体系。共梳理出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法律法规、公共关系、机关运转、信息管理系统、岗位利益冲突8大风险防控点。针对8大风险防控点,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制定风险防控政策。

【财政监督】

加强投资审核工作2016年全市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676份,送审额28.54亿元,审定额为24.97亿元,核减了3.57亿元,综合核减率为12.51%。通过评审,避免了项目拨款的盲目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阳光采购,迅速高效完成采购审批业务2016年全市采购规模达42783万元,实际采购总额41472万元,与预算相比节约资金1311万元,节约率3.06%。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检查,并对有重要问题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和整改,并收缴违规单位违规资金35.8万元收归国库。强化涉农资金监管重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补助及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在内的涉农财政性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手续完备,用途合法合规;指导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将涉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队伍建设】

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重温《高州市财政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遵照执行。践行文明办公“五要五不”,对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环境、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在窗口单位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行亮牌办公。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决算、民生工程政策与实施成效、财政工作动态,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搭建网络问政平台。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股室评比活动,树立了财政机关良好形象。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窗口服务对设立的业务受理窗口,加强功能建设,切实服务群众。建立业务电子台账,业务限时办理,全程透明,接受群众质询监督。通过创设“零障碍”办事环境,拉近了财政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和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队伍专业素质的科学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财政干部“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佳”的形象。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