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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06-07 11:15:20 来源:高州年鉴2017

【概况】

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2016年机关内设9个股(室)、3个直属行政和事业单位,下辖19个工商所。全系统干部职工498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278人,离退休人员220人。主要职能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管理,依法确定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指导商标申请等;二是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监督管理各种市场经济活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三是消费维权方面,涉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2016年获得“茂名市‘两学一做’先进基层党组织”“高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高州市文明单位”“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15项荣誉;在全市29个服务群众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评议考核中,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列第一,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省的要求,统一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改革,于1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个证照)登记改革。2016年,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3.62万户,其中全年新登记企业847户,同比增长66.08%;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234户,同比增长9.8%。

【帮扶企业】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落实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等,帮助实体经济增量提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冠省名”8户;积极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共引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50户。至2016年底,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55户,数量位居茂名各市(区)前列;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0宗,帮助企业融资

4.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12%、168.02%,大大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大力开展“合同帮农”,2016年共指导企业签订各类涉农合同2.05万份,合同金额11亿元,连续多年居茂名各市(区)局首位。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审核认定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5家,数量在茂名工商系统连续多年处于领先位置。

【电子商务】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引导、鼓励农村青年依托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创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有218家专门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及服务的市场主体,初步形成了农村电子商务规模化发展。2016年6月中旬,省工商局调研组深入高州调研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时,充分肯定了高州市在扶持电子商务发展中取得的成效。

【创建无传销城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打击传销及创建平安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目标考核和基层信访维稳考核,形成打传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的良好局面。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大宣传、大发动,派发《禁止传销条例》《预防传销警示》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册),并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街道办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16年8月,高州市正式通过茂名市验收,被认定为“无传销县级市”。

【精准扶贫】

加强与对口扶贫村——云潭镇新华村的沟通联系,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扶贫方案,积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多次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走访调研,形成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加大扶贫力度,逢年过节对贫困户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并对12户扶贫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对口扶持。经考核验收,2016年17户对口扶贫户已符合脱贫标准,脱贫率达43.6%。

 【“好心高凉”商标】

作为高州市城市品牌,“好心高凉”商标被列入2016年茂名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事项。市工商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重新申请注册“好心高凉”商标;重点抓好“好心高凉”商标的宣传和策划推广,做好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工作;突出围绕“好心高凉”商标,印制一批宣传推广资料,组织拍摄专题宣传片,扩大“好心高凉”社会影响力。抓紧对全市历史人物、人文景观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保护,并授权市食品集团许可使用“好心高凉”商标。强化“好心高凉”商标行业使用管理规则,努力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质量”的“严进严管”目标。

  【商标注册】

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制订了全市商标发展战略方案,大力推行“一镇一品”,积极引导有潜力的企业申请注册各类商标,努力开拓市场。2016年共引导注册各类商标686件,核准注册商标330件;全市有各类商标2513件,其中省著名商标3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是茂名市唯一拥有3个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市(区)。

 【市场主体信用建设】

积极推行“双告知一承诺”(工商办理注册登记后,告知市场主体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办理后置审批事项;市场主体承诺办理工商登记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置审批许可工作),并在企业监管抽查中实行“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积极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通过开展上门宣传服务、派发告知书、编发温馨提示短信等举措,加强企业年报工作宣传和服务。全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5.4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

89.84%,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7.76%;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2户、个体户2922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个体户230户。

【禽流感防控】

严格执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工商职能,加强活禽市场监管,督促落实“1110”(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栏)工作制度。健全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成立了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宣传,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农贸市场、禽类经营场所派发禽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单张,提高禽流感防控意识。主动作为,督促落实“1110”工作制度,在每月10日前都发布休市通知,依法查处休市期间市场内的活禽经营行为,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H7N9禽流感等疫情的发生。

【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加强春季肥料质量抽检、做好农资商品监测后续跟踪核查、加大农资质量投诉查处等措施,持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2016年全系统查处各类农资商品案件56宗,案值38.95万元。集中力量,对网络市场、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农资市场、无照经营、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等六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汽车配件、润滑油、车用燃油、建材打假专项行动,2016年组织抽检流通领域商品37批次,查处不合格商品7批次。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20宗,案值646.4万元。

【消费维权】

2016年,高州工商局深入开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系列活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标语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8万份(次)。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多件次,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在全市建成“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自行解决消费纠纷503件。以社会关注的热点为重点,积极化解和调解电子产品、房地产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全年受理并解决各类消费纠纷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361.8万元。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强有力的“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制定系统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在机关一楼开设“两学一做”专栏,并设立简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庆“七一”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开展轮训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活动实效。强化对各党支部“两

学一做”的督促检查,确保学到位、做到位、改到位。在2016年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市工商局党总支作了经验介绍。

【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意识形态、商事登记改革、法律法规等开展全员教育培训,2016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期,培训人员909人次,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月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对干部职工日常纪律、工作作风的督察,共开展各类督查行动18次,纠正各类问题7个。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